中标
新乡市红旗区2022年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项目专家论证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1/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新乡市红旗区2022年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项目专家论证公示(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新乡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乡市红旗区2022年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项目专家论证公示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978.88万元,招标人为新乡市红 旗区城市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1月04日 08时30分到2023年01月06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下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8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08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七、其他
新乡市红旗区2022年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项目专家论证公示
各潜在投标人:
河南融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乡市红旗区城市管理局委托,就新乡市红旗区2 022年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保证项目的公平、公正性,现
将本次项目招标文件和专家论证意见进行网上公示,以征求潜在投标人提出公 示内容是否存在倾向性、歧视性的相关意见和建议。所有意见和建议应注明单 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于2023年01月06日下午17:30前以书面形式(邮寄、电子邮件、传真件均不予受理。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递交至河南融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或新乡市红旗区城市管理局,逾期将不予受 理。
公示时间2023年01月04日至2023年01月06日17时30分前。同时在《中国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新乡市红旗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新乡市和平路东圪垱北街64号
联系人:湾磊
电话:15237303020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融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乡市红旗区洪门社区21排1号
联系人:高二康
联系方式:18224598021
(附专家论证意见及招标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乡市红旗区城建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乡市红旗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新乡市和平路东圪垱北街64号 联 系 人:湾磊
电 话:1523730302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融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乡市红旗区洪门社区21排1号 联 系 人: 高二康
电 话: 18224598021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人签到表
项目名称:新乡市红旗区2022年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项目
招标人:新乡市红旗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融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论证时间:2023年01月03日09:00(北京时间)论证地点:河南融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 ||||||
序 号 | 姓名 | 单位 | 签到时间 | 联系电话 | ||
8 : 5。小3>330 | ||||||
2 | 武红经 | 8:50150503.06 | ||||
3 | ||||||
4 | ||||||
5 |
监督人签到表
项目名称:新乡市红旗区2022年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项目
招标人:新乡市红旗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融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论证时间:2023年01月03日09:00(北京时间)论证地点:河南融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 |||||
序 号 | 姓名 | 单位 | 签到时间 | 联系电话 | |
1 | 以坊 | 游城 | 8:5° | 13937323530 | |
2 | |||||
3 | |||||
4 | |||||
5 |
评委签到表
项目名称:新乡市红旗区2022年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项目
招标人:新乡市红旗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融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论证时间:2023年01月03日09:00(北京时 间) | 论证地点: 河南融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 ||||
序 号 | 姓名 | 单位 | 签到时间 | 联系电话 | |
俊级峰南鼎-工程询询有限公司9:1。 | 1≤≤/C6op18 | ||||
2 | *BaR | 江苏文汉東设实业堡团限公司:。 | 1810373618 | ||
3 | 王林 | 河南诚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19/0 | 1182246432 6 | |
4 | |||||
5 |
新乡市红旗区2022年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项目
论证意见
会议名称 | 新乡市红旗区2022年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项目 |
招标人 | 新乡市红旗区城市管理局 |
论证时间 | 2023年01月03日 |
建议: 使用评圾生原件建设信放为“有调评报节伴 的扫描件 2.标控制竹应公布暂列金额和暂估 | |
任级罩三彬 论证专家(签字): 术 |
新乡市红旗区2022年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项目
专家组评估意见
新乡市红旗区城市管理局:
《新乡市红旗区2022年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项目》招标文件论证会议,于2023
年01月03 日 09 00,在河南融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进行论证。参加的
亻工彬、伪级戽 枇久
专家组会议期间审阅了《新乡市红旗区2022年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项目》招
标文件。参加会议单位发表了意见。专家组经讨论研究,认为项日方案基本可行,
并形成了主要评估意见如下:
本项目未发现倾向性、排他性条款。
任绍晕
论证组组长(签字):
论证组成员(签字): 廴彬 木戛
2023年01月03日
新乡市红旗区2022年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招 标 人:新乡市红旗区城市管理局
代理机构:河南融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签章)
时 间:二 零 二 三 年 一 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1. 总则 ......................................................................................................................................9 2. 招标文件 ............................................................................................................................12 3. 投标文件 ............................................................................................................................13 4. 投标 ....................................................................................................................................17 5. 开标 ....................................................................................................................................17 6.评标 .....................................................................................................................................18 7. 合同授予 ............................................................................................................................19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0 9. 纪律和监督 ........................................................................................................................20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1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1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二、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 ....................................................................................................22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4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68
第六章图纸......................................................................................................................................68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69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70 一、法定代表人申明 ............................................................................................................72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书 ................................................................................................73 三、商务标部分 ....................................................................................................................88(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88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0
(三)拟分包计划表(不适用) ...............................................................................90
(四)承诺书 ...............................................................................................................91
(五)其他材料 ...........................................................................................................94
四、技术标 ............................................................................................................................96
第一章招标公告
1
新乡市红旗区2022年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乡市红旗区2022年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 理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新乡市红旗区2022年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项目
3、建设规模:新乡市红旗区112个老旧小区,18897户老旧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的更新改 造,更换不锈钢波纹软管75588米,拆除镀锌钢管85036米,安装镀锌钢管85036米,加装燃气 自闭阀18897个,加装电磁阀报警器18897套,更换燃气物联网表18897块,加装燃气智能压力 监测终端112套,更新燃气庭院管网3000米。(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4、招标范围:一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的监理工作;
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6、项目预算金额:25845870.75元
7、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境内
8、标段划分:2个标段,一标段:施工标段,二标段:监理标段
9、工期:一标段:220日历天;二标段:随施工工期
10、质量要求: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 理办法》,(2)、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20】40}号)等。
2、一标段资质条件: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 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需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且 无在建工程(须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二标段资质条件: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 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项目 总监提供自近半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2
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0、202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需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 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4、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 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5、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需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 月 日08:30至2022年 月 日18:00止(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
3、 方 式 : 投 标 人 须 注 册 成 为 新 乡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管 理 中 心 网 站 会 员 并 取 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新 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4、售价:免收。
5、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 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 月 日 时 分。
2、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 开标室。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 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 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 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现场参 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文件解密。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 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 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
监督单位:
新乡市红旗区财政局0373-2048715
新乡市红旗区发改委0373-6307386
新乡市红旗区城建局0373-3368001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新乡市红旗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新乡市和平路东圪垱北街64号
联系人:湾磊
电话:15237303020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融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乡市红旗区洪门社区21排1号
联系人:高二康
联系方式:1822459802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高二康
联系电话:18224598021
河南融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月 日
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新乡市红旗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新乡市和平路东圪垱北街64号 联系人:湾磊 电话:15237303020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河南融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红旗区洪门社区21排1号 联系人:高二康 联系方式:18224598021 |
1.1.4 | 项目名称 | 新乡市红旗区2022年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项目 |
1.1.5 | 建设地点 | 新乡市境内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1.3.2 | 工期要求 | 220日历天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详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 | □不接受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踏勘集中地点: |
5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0 | 分包 | □不允许 |
1.11 | 偏离 | □不允许 |
2.2.2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 提出异议的截止时 间 |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
2.2.3 |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 出异议的答复时间 | 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2.2.4 | 招标人澄清招标文 件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日前 |
2.3 | 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25845870.75元;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 规费: 元; 税金: 元; 暂列金额: 专业暂估价: (投标总报价大于(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按废标处理。)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元整( 万元整) 投标人自行选择采取保函或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采用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提供方须 符合《河南省工程保证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豫建(20 18)14 号)的规定,纳入河南省工程保证信息管理系统管理,投标 人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请按电子保函系统操作要求,自主选 择保证人。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方法请查看新乡市公共资源 交易管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我是投标人”板块。 2、投标人采购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于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 以 到 账 时 间 为 准 ) , 从其基本帐户一次性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按标 段足额缴至下列帐户并进行绑定 收款单位: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 账号: 特别提醒: 1、投标人绑定成功后按照系统提示,打印《保证金支付回 执单》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否则视为未缴纳保证金。 2、如投报多个标段,必须按标段分别交纳并绑定保证金,不得一次性汇总交纳绑定多个标段保证金。如联合体投标,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保证金。 3、会员注册诚信信息时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并上传开户 许可证,电汇时要从基本账户转出。已注册会员的如需修改 |
6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基本信息请修改后再进行报名。 |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xtf 格式),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 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 (2)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 心”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 版投标文件。 特别提醒: 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清单工具转换 清单并导入投标文件中(保证工具升级到最新版本),使用 单位CA证书生成投标文件。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1、 电子投标文件 (1)所有要求投标人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投标人的 CA 印章。 (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投标人法定 代表人的CA 印章。 (3)工程量清单报价封面的签字、盖章执行以下要求:采 用 电子 版工 程 量清 单报 价 的清单 封 面须加 盖 投标人 CA 印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CA 印章。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0份。 |
4.1.2 | 未加密的电子投标 文件U盘密封要求 | 无 |
4.2.3 | 电子投标文件U盘 递交的截止时间和 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凭制作 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密匙完成解密)。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 评标专家组成:由招标人代表1人,经济、技术专家 4 人组成; 其他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由招标人在监督单位监 督下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7.1.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 |
7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7.3.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金额:免收 履约担保缴纳时间:无 |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词语定义 | |||
10.1.1 | 类似项目 | 类似项目仅指:市政燃气管道工程 | |
10.2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 |||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117.158.91.68:8095/xxhy,投标 人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 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 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见面开 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 册》。 | |||
10.3知识产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 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 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 第三人。 | ||
10.4重新招标 的其他情形 |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 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
10.5同义词语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 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 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
10.6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 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 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 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 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8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0.7招标人补 充 的 其 他 内 容 | 1、招标代理费:按国家相关标准收取费用为:150690元,由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 通知书时支付; 2、付款方式:根据工程完成的形象进度及工程量按月支付,承包人申报上月已完 成的实际工程量对应进度款,由监理工程师审核,经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后,拨 付当期合格工程价款的 6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 70%, 竣 工 结 算 审 计 后 付 至 竣 工 结 算 审 计价 的 97%, 剩 余 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一年后将质保金无息退还给承包人。 3、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
10.8有关政府 采 购 合 同 融 资 政 策 告 知 内容 | 根据新乡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财购【2020】10号)要求,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可以持政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 构申请贷款。融资渠道和方式可以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或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获取。 | |
10.9验收要求 | 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采购人成立3人以上 验收工作组(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验收工作不少于5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 中 标 人 响 应 文 件 承 诺 , 及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认 真 组 织 验 收 工 作 。重大民生、金额较大或者技术复杂的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 检测机构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如本项目属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检测项 目,采购人必须委托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验收。 | |
10.10其他 | 1、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 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投标时应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八章格式)。 |
9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次招标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次招标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次招标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本工程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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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 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 被责令停业的;
(10)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中其他资料里承诺1.4.3项内容,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1.4.4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 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 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1.10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11 偏离
本项目不允许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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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 招标公告;
(2) 投标人须知;
(3) 评标办法;
(4) 合同条款及格式;
(5) 工程量清单;
(6) 图纸;
(7) 技术标准和要求;
(8) 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2款、第2.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答疑、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并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与附件具有同等 效力。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和标准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 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 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2.1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招标人 提出,以便澄清。
2.2.2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实行网上提疑和答疑。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招标人予以澄 清,应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址http://www.xxggzy.cn)通过“会员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限前提出。
2.2.3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限前在网上解答招标文件的疑问,并形成招标文件 的澄清答疑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文件将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及其它招标 公告发布媒体向所有投标人公示,但不指明来源。
2.2.4
招标文件发布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限的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文件内容的,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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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答疑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变更 等内容在相关媒体发布前须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备案,招标文件的修改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 管理中心网”及其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发布。
2.2.5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答疑、修改,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变更公告”栏或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址http://www.xxggzy.cn)“会员 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随时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公示 等内容。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并下载,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获知澄 清答疑、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其风险概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6
如果澄清、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 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 最高投标限价的公布: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综合标和技术标三部分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法定代表人申明
二、资格审查申请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不适用)
(四)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六)近年财务状况表
(七)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八)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
(九)信誉要求
(十)项目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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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务标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三)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不适用)
(四)承诺书
(五)其他材料
四、技术标
附表格式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 第3.1.1(3)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 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予以拒绝。
3.3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 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回执单上加盖投标单位财务专用章,并作 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交纳特别提示:
各投标人:
为使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顺利完成投标保证金的交纳,特别提醒投标人注意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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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投标人交纳保证金的账户须为企业基本银行账户,并和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投标 人会员库中填写的银行账户信息一致,且如投报多个标段的必须按标段分别交纳保证金。如存在实际转账账号与会员库中账号不一致的情况,请修改会员库“基本信息”中“开户账 号”为实际转账账号,修改完信息后提交审核,审核电话:0373-3687650
②投标人须从本单位开户行用转账或电汇的方式将保证金交到下列账户。
投标保证金交纳银行信息:
收款单位: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开 户 行: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帐 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③保证金交纳步骤:
当把保证金(注:投标人必须单笔足额缴纳保证金)转入系统获取的保证金虚拟子账号之后,到系统中点击“业务查询—查看保证金”,点击“单笔查询”查看金额是否到账,如下图:
Epginc新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交易乙方
业务
了账弓 屠爆妫盒腋 已嫌纳徽 单笔查习 糕恋
51452 剿忒】佐正血分舰 70402143F00 0 10 0 末救三
当保证金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点击“单笔查询”进入界面,点击“打印保证金回执单”。如 下图:
保逼金单竿明〉查询
盯串彝秀单
01 标段(包)信息
15
点击打印,打印出回执单。
3.4.3 投 标 人 不 按 本 章 第 3.4.1、3.4.2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3.4.4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 担保。
(3)在项目招投标全过程中,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借用资质、行贿专家、行贿招标相关 人员或单位,以上行为任意一条,经行政监督机关查实、认定后的;
3.5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 本章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5.2
近年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近3年(近 三年是指:2019年、2020年、2021年,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当年算起)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 印件或扫描件。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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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的原件扫描件。每张 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 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 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人应逐页加盖企业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名,否则视 为无效文件。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报价、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 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3.7.3签字或盖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页眉处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页脚处标注公司名称。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
4.1.1 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
4.2.2
网上投标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和CA数字证书认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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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最终投 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最后一份投标文 件为准。
4.3.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 予退回。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 招 标 人 在 本 章 第 4.2.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
5.1.2 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完成解密。
5.2 开标程序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117.158.91.68:8095/xxh y,投标人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 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 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 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 开标手册》。
5.2.1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招标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各投标人按照系统提示顺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主要内容线上 和开标室大屏幕同步显示,计算机自动语音电声唱标。
(4)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开标结束。
5.3 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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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表 5.1 项规定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有关技术、经济 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1)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2)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 处罚的。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 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1.2评标后,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体公示中标侯选 人,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招标人应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出具中标人确定意见书,并同时提 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经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核实相关信息后,招标人按规定向中标人签 发中标通知书。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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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或在相关媒体上进行中标结果公示。
7.3 履约担保
7.3.17.3.1在签订合同前,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 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 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 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 件订立书面合同。投标人须承诺按中标(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 则按无效文件处理。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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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
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
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
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
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
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
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
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详见附件)
附件: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 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 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 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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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1 | 形式评 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章 | 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详见招标文件格式中签章 要求)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1.1.2 | 资格评 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缴纳税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经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注:以上资格评审内容投标文件内提供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本项目开标时无需提供相关原件。 | |||
1.1.3 | 响应性 评审标 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 式”的相关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 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 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 ||
投标价格 | 低于(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1.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25分 商务标:50分 |
22
综合标:25分 | |||||
1.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 | 评标基准价按下列公式确定: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K+投标报价×(1-K)。 其中:K为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值为0.4。投标报 价为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 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少于5家时(不含5家),则以所 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报价。上述最高投标 限价、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在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时,均不含: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与专业暂估价、增值税。 | |||
1.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 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条款号 | 内容 | 评审标准 | |||
1.2. 4 (1) | 技术标评 分标准(25分) | 1、内容完整性 | 合格或不合格 | ||
2、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
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
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
5、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 |||||
6、工期保证措施 | |||||
7、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 |||||
8、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 | |||||
9、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 |||||
10、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 |||||
11、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 | |||||
12、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 |||||
13、风险管理措施 | |||||
技术标评审实行合格制,合格得25分,不合格得0分。如果不合格,评标委员会 必须在评标报告内写明不合格原因。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审标准 | |||
1.2.4( | 商务标 | 投标报价评审 | 投标人投标报价(元)与评标基准价相等者得50分;投标报 |
23
2) | (50分) | (50分) | 价(元)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在50分 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元)低于评标基准价 的,按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在50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 止; 注: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
1.2.4( 3) | 综合标(25分) | 1、企业业绩(9分)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完 成过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3分,共9分。 注:在电子投标文件中附合同的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加分。 |
2、履职尽责承 诺(4分) | 投标人具有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 到位的承诺 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的,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 目经理、技 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等) 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的,得 0-4分,缺项不得分。 | ||
3、服务承诺(3 分) | 1、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及措施,得 0-1分;2、投标人对于环保达标的承诺及措施,得 0-2 分 注:相关承诺如有缺项则不得分。 | ||
4、项目管理组 织(4分) | 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配 备齐全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 | ||
5、小微企业评 审优惠 (2分) | 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得2分,否则不得分。 |
24
6、企业信用(1 分) | 投标人信用证书等级为AAA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1)河南省投标人应提供经河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备案认可 的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估报告原件扫描件;信用评级 机构以“信用河南网”(网址http://www.xyhnw.com/)公布 的“河南省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备案及考评合格机构公告”为 准。 (2)外省投标人应提供经省级以上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备案认 可的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估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同时 出具信用评级机构相应的资质材料。(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本项不得分) | |||
7、招标人意见(2分) | 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考量后,酌情打分(0- 2分)注:各评委打分必须与招标人代表打分保持一致。 | |||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
2 | 评标程序 | 详见本章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 ||
2.1.1 | 废标条件 | 详见本章附件B:废标条件 |
二、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评标委员会应从技术标、商务标、综合标三个方面进行评标。
综合评估法是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其技术标、商务标、综合标三部分进行综 合评审。技术标的权重占25%,商务标的权重占50%,综合标的权重占25%。其主要内容和参考分值 如下:
1、技术标的评标分值:25分(详见综合评估法前附表)
2、商务标的评标分值:50分(详见综合评估法前附表)
商务标评标分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初步评审主要对各有效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进行符合性清标,详细评审是对有效投标单位的各类综合单价及总报价进行分析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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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步评审:商务标清标内容(详见附件A)
(2)详细评审:详见综合评估法前附表
3、综合标的评标分值:25分(详见综合评估法前附表)
4、计分方法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招标文件和本办法上述有关规定,给投标人打分,并按下列公式确 定各投标人的评定分数:
评定分数= 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综合标得分
(2)各项统计、评分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按高低次序确定投标人最终的排列名次,并按照招 标文件中规定,推荐三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4)如果投标人最终得分相同,则按照投标人综合标部分得分高低次序确定投标人最终的排 列名次,如果投标人综合标部分得分也相同则按照投标人商务标部分得分高低次序确定投标人最 终的排列名次,以上方法均不能确定的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投标人最终的排列名次。
附件A:评标详细程序
评标详细程序
A0.总则
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第3条所规定的评标程序的进一步 细化,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附件所规定的详细程序开展并完成评标工作。
A1.基本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评标准备;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A2.评标准备
A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评标委员会签到表见附表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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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A2.3熟悉文件资料
A2.3.1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 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 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如果本章及附件所附的表格不能满足评标所需时,评标委员 会应补充编制评标所需的表格,尤其是用于详细分析计算的表格。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 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A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未在开标会上当场拒绝的各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 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 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A2.4清标
A2.4.1本工程将采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评标软件进行商务标的清
标。清标是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清标
具体内容详见本章附件A:《商务标清标内容》,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
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
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成果。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
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
A2.4.2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通过招投标系 统上传澄清。
A2.4.3形成清标报告。
A3初步评审
A3.1形式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形 式评审,并记录评审结果。
A3.2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评审,并记 录评审结果。
A3.3 响应性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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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进行响应性评审,其中,工期、工程质量、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由电子 评标系统自动评审;投标内容、权力和义务、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其他内容由评标专家进行评审,并使用附记录评审结果。
A3.3.2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超出(不含等于)按照本章前附表的规定计算的“最高投标限价”,凡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超出“最高投标限价”),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适 用于设立最高投标限价的情形)
A3.4 判断投标是否为废标
A3.4.1
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的全部条件(包括本章第3.1.2项中规定的条件),在本章附件B中 集中列示。
A3.4.2本章附件B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不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包括的废 标条件抵触,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A3.4.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过程中,依据本章附件B中规定的废标条 件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废标。
A3.5算术错误修正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中规定的相关原则对投标报价中存在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正,并根据算术 错误修正结果计算评标价。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A3.6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 的规定执行。
A4.详细评审
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详细评审。
A4.1详细评审的程序
A4.1.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规定的程序进行详细评审:
(1)技术标评审和评分;
(2) 综合标评审和评分;
(3) 商务标评审和评分由电子评标系统辅助完成;
(4)汇总评分结果。
A4.2技术标评审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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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2.1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技术标进行评审和 评分,并记录对技术标的评分结果。本项目的技术评审采用合格制,凡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 术标文件或技术标文件内容有缺项或所附图表不完整的,均按技术标不合格处理。
A4.3综合标评审和评分
A4.3.1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分值设定、各项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对综合标进行评审和 评分,并记录对综合标的评分结果。
A4.4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
A4.4.1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
A4.4.2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方法,计算各个已通过了初步评审、技术标评审和综合标评 审的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A4.4.3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对照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分别对各个投标报价进 行评分,并记录对投标报价的评分结果。
A4.5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详细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投标人对此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根据本章第3.3款 的规定执行。
A4.6汇总评分结果
由电子评标系统辅助完成汇总并按得分高低排序。
A5.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
A5.1 推荐中标候选人
A5.1.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
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款规定 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A5.2.2 投标人数量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A5.2.3直接确定中标人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 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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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3编制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3.4.2项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 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废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 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果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 标人,则为“确定的中标人”)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A6.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A6.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A6.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 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A6.1.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 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A6.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
A6.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 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A6.2.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 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生产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A6.3记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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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 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A7.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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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A:商务标清标内容
序号 | 清标项目 | 清标内容 | 清标结果 | ||
是 | 否 | ||||
1 | 1.1 | 项目总报价 | 是否等于各单项工程造价之和 | ||
1.2 | 单项工程费 | 是否等于各单位工程造价之和 | |||
1.3 | 单位工程费 | 是否等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 +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之和 | |||
2 | 2.1 | 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单价措施费 | 是否等于各分部分项清单费之和 | ||
2.2 |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编码 | 不得修改招标人清单 | |||
2.3 |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名称 | 不得修改招标人清单 | |||
2.4 |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特征 | 不得修改招标人清单 | |||
2.5 |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计量单 位 | 不得修改招标人清单 | |||
2.6 | 分部分项及单价措施项目工程数 量 | 不得修改招标人清单 | |||
2.7 | 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单价措施费清 单单价 | 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 理费+利润之和; | |||
2.8 | 材料单价 | 材料表中的单价与组成清单单价中的 单价必须一致 | |||
3 | 3.1 | 安全文明费 | 必须按河南省计价依据规定计算 | ||
3.2 | 总价措施项目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主报价 | |||
4 | 4.1 | 其它项目费 | 必须等于各组成部分之和(暂列金额+ 专业暂估价+计日工费+总承包服务费) | ||
4.2 | 暂列金额 | 必须与招标人价格一致 | |||
4.3 | 专业暂估价 | 必须与招标人价格一致 | |||
4.4 | 计日工 | 必须与招标人数量一致 | |||
4.5 | 总承包服务费 | 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计算 | |||
5 | 规费 | 必须按河南省计价依据规定计算 | |||
6 | 税金 | 必须按河南省计价依据规定计算 | |||
7 | 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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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B:废标条件
废标条件
B0.总则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 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B1.废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B1.1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B1.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B1.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B1.4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 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B1.5 未按招标文件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完整的。
B1.6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各项报价的。
B1.7投标总报价与其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项目合价与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与人材机 用量相互矛盾,致使评标委员会无法正常评审判定的。
B1.8规费和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违背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
B1.9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报价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 位和工程量与招标文件的清单不一致的。
B1.10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投标文件的。
B1.11授权委托书未按要求格式填写的。
备注:如果工程所在地管理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对判定为废标的投标文件说明废标情 况的,应增加“废标情况说明表”格式,废标情况说明应当对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废标条件 以及投标文件存在的具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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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GF—2017—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住房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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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 愿、公 平 和 诚 实 信 用 的 原 则,双 方 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来源: 。
5.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 期 总 日 历 天 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35
人民币(大写) (¥ 元);(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2.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投标文件;
(9)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 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 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 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 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36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37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参 照 住 建 部 、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 (gf-2013-0201)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内容。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38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1.7 联络
1.7.1发 包 人 和 承 包 人 应 当 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 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39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 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职 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40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
承 包 人 未 提 交 劳 动 合 同 , 以 及 没 有 为 项 目 经 理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证 明 的 违 约 责 任 :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41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职 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 ;
42
(2) ;
(3)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7. 工期和进度
7.1 技术标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技术标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
7.1.2 技术标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技术标的期限的约定: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技术标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43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 ;(2) ;(3)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44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10. 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45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 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 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 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他价格方式: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46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47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48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 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
49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 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 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7)其他: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
(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4)承包人违反约定,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 施工现场的;
(5)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行为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此外,合同当事人可在专用 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 。
50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 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 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
51
协议书附件: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
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
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
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52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 程名称 | 建设规模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结构形式 | 层数 | 生产能力 | 设备安装内容 | 合同价格(元) | 开工 日期 | 竣工 日期 |
53
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 号 | 材料、设 备 品 种 | 规格型 号 | 单位 | 数 量 | 单价(元) | 质量 等级 | 供 应 时 间 | 送达地 点 | 备注 |
附件3:
54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 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 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55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 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 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56
附件4: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 套数 | 费用(元) | 质量 | 移交时间 | 责任人 |
57
附件5: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 | 机械或设 备名称 | 规格 型号 | 数量 |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功率( kW) | 生产 能力 | 备注 |
58
附件6: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 目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二、现场人员 | ||||
项目经理 | ||||
项目副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造价管理 | ||||
质量管理 | ||||
材料管理 | ||||
计划管理 | ||||
安全管理 | ||||
其他人员 | ||||
59
附件7: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 目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二、现场人员 | ||||
项目经理 | ||||
项目副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造价管理 | ||||
质量管理 | ||||
材料管理 | ||||
计划管理 | ||||
安全管理 | ||||
其他人员 | ||||
60
附件8:
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 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 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 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 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61
附件9 :
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名称):
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 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 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
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 止。
3.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 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 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 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62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附件10: 支付担保
(承包人):
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 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1.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2.
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3.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1.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日内。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 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
1.
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 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
63
2.
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 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 质量说明材料。
3.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
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
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 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
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 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 责任亦解除。
5.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 我方。
六、免责条款
1. 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 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
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 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
64
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
4. 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解决
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年月日
65
附件11:
11-1:材料暂估价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66
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67
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68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另附
第六章 图纸
另附
69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除非另有说明,本工程适用所有现行有效的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规范、规程和标准。规范、规程和标准均指他们各自的最新版本。如果规范、规程和标准之间出现矛盾或与 合同其他内容存在不一致,承包人应书面请求发包人澄清,发包人未予澄清者,按其中最 高的要求或最严格的标准执行。适用本工程的规范、标准和规程的具体编号和名称,由承 包人依据上述原则自行收集。
70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标段
投标文件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71
目录
一、法定代表人申明
二、资格审查申请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不适用)
(四)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六)近年财务状况表
(七)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八)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
(九)信誉要求
(十)项目管理机构
三、商务标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三)拟分包项目情况表(不适用)
(四)承诺书
(五)其他材料
四、技术标
附表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申明
72
本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郑重声明:本企业此次投标文件及附件材料的全部数据、内容均是 真实的(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备份U盘内容完全一致),同样我在此 所做的声明也是真实有效的。我知道虚假的声明与资料是严重的违 法行为,此次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料如有虚假,本企业将承担由此引 起一切不利后果及法律责任并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 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书
73
工程名称:
投标标段: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期:
74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投标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75
(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签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标段) 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委托书签订之日起不能低于投标有效期)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和受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粘贴处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粘贴处 |
受权代理人身份证正面粘贴处 | 受权代理人身份证反面粘贴处 |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76
(三)联合体协议书(不适用)
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名称)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 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 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 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 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电子签章)
77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成员二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78
(四)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
保证金支付回执单
招商银行:
你方于已成功缴纳(新乡市政府采购0510测试-zjg201705119)新乡市政府采购测试0510
保证金30000.0元·请持本凭证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参加
招标采购活动。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想
沧 2017年05月1S日
o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79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负责人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备注:本表后应附下列证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有
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0
(六)近年财务状况表
在此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包括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资 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81
(七)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承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负责人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工程获奖情况(请注明证 书编号) | |
备注 |
备注:1、类似项目指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中所要求的工程。
2、本表后附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等证明材料,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82
(八)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开工日期 | |
计划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负责人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 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备注:1、类似项目指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中所要求的工程。
2、本表后附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的原件扫描件等证明材料。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 目,并标明序号。
83
(九)信誉要求
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 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网 页查询截图。
84
(十)项目管理机构
1.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
85
2.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1:项目经理简历表
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社保证明扫描件及未担任其他在 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等材料。类 似项目限于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的项目。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
职称 | 职务 | 拟在本工程任职 | 项目负责人 |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级 | 建造师专业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 工程概况说明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是否有在建工程情况: |
86
2:项目经理类似工程和获奖工程情况简表
合同号 | |
工程名称 | |
工程地址 | |
建设单位名称 | |
建设单位地址(请详细说明发包人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 |
与投标申请人所申请的合同相类似的工程性质和特点 (请详细说明所承担的合同工程内容,如规模、长度、跨度、层数、结构、特殊施工工艺等 等) | |
合同总价 | |
工程规模 | |
合同授予时间 | |
质量情况 | |
开竣工日期 | |
工程获奖情况( 请注明证书 编 号) | |
备注 |
注:每个合同须单独制表,工程业绩中需附上相关证明。
87
附3: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技术负责人、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等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其他管理人员应附有效的执业证或上岗证书、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岗位名称 | ||||
姓名 | 年龄 | |||
性别 | 毕业学校 | |||
学历和专业 | 毕业时间 | |||
拥有的执业资格 | 专业职称 |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工作年限 | |||
主 要 工 作 业 绩 及 担 任 的 主 要 工 作 |
88
三、商务标部分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 方 己 仔 细 研 究 了(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元)的 投 标 总 报 价,工 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4.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地址: 。
网址: 。
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
日期: 。
89
二、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 | ||||||||
投标人 | ||||||||
项目经理 | 专业及级别 | 注册编号 | ||||||
投标范围 | ||||||||
投标总报价(元) | 大写: 小写: |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 | 大写: 小写: | |||||||
其中:规费(元) | 大写: 小写: | |||||||
其中:税金(元) | 大写: 小写: | |||||||
其中:暂列金额(元) | 大写: 小写: | |||||||
其中:专业暂估价(元) | 大写: 小写: | |||||||
投标质量 | 工期 | |||||||
投标有效期 |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起计 算) | |||||||
备注 |
备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 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补充填写,可另附页。
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
90
(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有关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
(三)拟分包计划表(不适用)
拟分包计划表
序 号 | 拟分包项目名称、范围及理由 | 拟选分包人 | 备注 | ||||
拟选分包人名称 | 注册地点 | 企业资质 | 有关业绩 | ||||
1 | |||||||
2 | |||||||
3 | |||||||
1 | |||||||
2 | |||||||
3 | |||||||
1 | |||||||
2 | |||||||
3 | |||||||
1 | |||||||
2 | |||||||
3 |
备注:本表所列分包仅限于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非主体、非关键工程。
日期:年月日
91
(四)承诺书
承诺书(一)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在本项目报名之日起不再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完全符合本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有关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的要求。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如果发现并 证实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我方愿意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92
承诺书(二)
(招标人名称):
获奖证书、证件名称 | 文件号 | 所在网站 | 所在网站网址:(http:// ) | 备注 |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所提供的以上资料均真实和准确。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93
承诺书(三)
信誉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承诺,我方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
,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等状态,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
程质量等问题;我方承诺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一经发现我方愿意无条件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特此承诺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承诺书(四)
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94
我单位承诺,在
新乡市红旗区2022年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度,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95
(五)其他材料 1、投标人认为与本次投标有关的其他材料。
96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 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 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 立企业可不填报。
(提醒:如果投标人不满足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则不需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因此导致虚假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7
四、技术标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
点编制本工程的技术标:
(1)、内容完整性
(2)、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5)、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6)、工期保证措施
(7)、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
(8)、施工进度表与网络计划图
(9)、施工总平面图布置
(10)、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
(11)、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12)、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
(13)、风险管理措施
1.技术标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格式: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98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 号 | 设备名 称 | 型 号 规 格 | 数 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功 率 (KW) | 生产 能力 | 用于 施 工部 位 | 备注 |
附表二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 号 | 仪器设备 名 称 | 型号 规格 | 数 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已使用 台 时 数 | 用 途 | 备注 |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
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和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
施工的各个关键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 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用 途 | 面 积(平方米) | 位 置 | 需用时间 |
新乡市红旗区2022年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项目
二标段(监理)
招 标 文件
项目编号:
招 标 人:新乡市红旗区城市管理局
代理机构:河南融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签章)
时 间:二 零 二 二 年 九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新乡市红旗区2022年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乡市红旗区2022年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 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新乡市红旗区2022年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项目
3、建设规模:新乡市红旗区112个老旧小区,18897户老旧燃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的更新改造,更换不锈钢波纹软管75588米,拆除镀锌钢管85036米,安装镀锌钢管85036米,加装燃气自闭阀18 897个,加装电磁阀报警器18897套,更换燃气物联网表18897块,加装燃气智能压力监测终端112 套,更新燃气庭院管网3000米。(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4、招标范围:一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的监理工作;
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6、项目预算金额:25845870.75元
7、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境内
8、标段划分:2个标段,一标段:施工标段,二标段:监理标段
9、工期:一标段:220日历天;二标段:随施工工期
10、质量要求: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2)、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20】40}号)等。
2、一标段资质条件: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具备市政 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需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须出 具无在建承诺书)。
二标段资质条件: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 理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派项目总监提供
1
自近半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0、202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 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需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 务审计报告。
4、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 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5、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需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 月 日08:30至2022年 月 日18:00止(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
3、 方 式 : 投 标 人 须 注 册 成 为 新 乡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管 理 中 心 网 站 会 员 并 取 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新乡市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4、售价:免收。
5、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后 , 投 标 人 请 到 新 乡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管 理 中 心 网 站 —办 事 指 南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 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 月 日 时 分。
2、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 开标室。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 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 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现场参加开 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 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文件解密。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 人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
监督单位:
新乡市红旗区财政局0373-2048715
新乡市红旗区发改委0373-6307386
新乡市红旗区城建局0373-3368001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新乡市红旗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新乡市和平路东圪垱北街64号
联系人:湾磊
电话:15237303020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融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乡市红旗区洪门社区21排1号
联系人:高二康
联系方式:18224598021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高二康
联系电话:18224598021
河南融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月 日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招标人:新乡市红旗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新乡市和平路东圪垱北街64号 联系人:湾磊 电话:15237303020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河南融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红旗区洪门社区21排1号 联系人:高二康 联系方式:18224598021 |
1.1.4 | 项目名称 | 新乡市红旗区2022年燃气管道等更新改造项目 |
1.1.5 | 建设地点 | 新乡市境内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的监理 工作 |
1.3.2 | 监理期限 | 随施工工期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详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1.10 | 分包 | □不允许 |
1.11 | 偏离 | □不允许 |
2.2.2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 提出异议的截止时 |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
4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间 | ||
2.2.3 | 招标人对投标人提 出异议的答复时间 | 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2.2.4 | 招标人澄清招标文 件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日前 |
2.3 | 最高投标限价 | 44.68万,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为 无效投标文件。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免收 投标人自行选择采取保函或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采用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提供方须符 合《河南省工程保证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豫建(2018)14 号)的规定,纳入河南省工程保证信息管理系统管理,投标 人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请按电子保函系统操作要求,自主选 择保证人。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方法请查看新乡市公共资源 交易管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我是投标人”板块。 2、投标人采购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于投标 截 止 时 间 前 ( 以 到 账 时 间 为 准 ) , 从其基本帐户一次性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按标 段足额缴至下列帐户并进行绑定 收款单位: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 特别提醒: 1、投标人绑定成功后按照系统提示,打印《保证金支付回执 单》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否则视为未缴纳保证金。 2、如投报多个标段,必须按标段分别交纳并绑定保证金,不 得一次性汇总交纳绑定多个标段保证金。如联合体投标,应 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保证金。 3、会员注册诚信信息时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并上传开户许 可证,电汇时要从基本账户转出。已注册会员的如需修改基 本信息请修改后再进行报名。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7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xtf 格式),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 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 (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xxtf格式)1份(U盘介质),密封提交。 (3)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 |
5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特别提醒: 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清单工具转换 清单并导入投标文件中(保证工具升级到最新版本),使用 单位CA证书生成投标文件。 |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2、 电子投标文件 (1)所有要求投标人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投标人的 CA 印章。 (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投标人法定代 表人的CA 印章。 (3)工程量清单报价封面的签字、盖章执行以下要求:采用 电 子 版 工 程 量 清 单 报 价 的 清 单 封 面 须 加 盖 投 标 人 CA 印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CA 印章。 |
3.7.4 | 投标文件份数 | 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 0 份。 |
4.1.2 | 未加密的电子投标 文件U盘密封要求 | 无 |
4.2.3 | 电子投标文件U盘 递交的截止时间和 地点 | 无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凭制作 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密匙完成解密)。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评标专家组成:有关经济方面、技术方面专家4人,招标人代 表1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在开标前在监督单位监督下从 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7.1.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名 |
7.3.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的金额:免收 履约担保缴纳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缴纳至招 标人指定账户,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无息)。 |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词语定义 |
6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
10.1.1 | 类似项目 | 类似项目仅指:市政公用工程 | |
10.2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 |||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117.158.91.68:8095/xxhy,投标 人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 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 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 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 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 | |||
10.3知识产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 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 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
10.4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 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 重新招标。 | ||
10.5同义词语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 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 解。 | ||
10.6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 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 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 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 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 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 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
10.7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 容 | 1、按照相关标准收取为6702元,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 代理机构支付; 2、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的,将 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追究相应的 法律责任。 3、付款方式:监理费支付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 款 的 85%; 经 审 计 后 支 付 至 审 计 金 额 的 97%, 剩 余 3%作为质保金,在责任缺陷期一年满后无质量问题后无息退还 |
7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
。 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
10.8有关政府采购合同 融资政策告知内容 | 根据新乡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 方案的通知》(新财购【2020】10号)要求,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可 以持政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构申请贷款。融资渠道和方式可以通 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或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 融资平台”获取。 | ||
10.9其他 | 1、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 0号中(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 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 的为微型企业。 3、投标时应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八章格式)。 |
8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监理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本工程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用。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信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总监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 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
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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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3)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4)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15) 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16)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17)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18)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19)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20)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21) 被责令停业的;
(22)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3)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4)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投标人须对1.4.3条内容进行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其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后做入 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凡未按要求提供者均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4.4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4) 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 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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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 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1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 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9) 招标公告;
(10) 投标人须知;
(11) 评标办法;
合同条款及格式;
(12) (13) 技术标准和要求;
(14) 投标文件格式;
(1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答疑、修改,构成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与附件具有 同等效力。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和标准要求等,如果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 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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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2.1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招标 人提出,以便澄清。
2.2.2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实行网上提疑和答疑。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招标人予 以澄清,应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址http://www.xxggzy.cn)
通过“会员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限前 提出。
2.2.3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限前在网上解答招标文件的疑问,并形成招标文 件的澄清答疑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文件将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及其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向所有投标人公示,但不指明来源。
2.2.4
招标文件发布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限的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文件内容的,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答疑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 改、变更等内容在相关媒体发布前须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备案,招标文件的修改在“新乡市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及其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发布。
2.2.5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答疑、修改,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变更公告”栏
或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址http://www.xxggzy.cn)“会员登录”入口进入交 易系统随时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公示等内容。投标 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并下载,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答疑、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其风险概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6
如果澄清、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
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公布: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2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综合标和技术标三部分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
二、投标内容汇总表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监理大纲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其他材料
3.2.投标报价
3.2.1 本监理工程投标采用总价报价。
3.2.2
投标人的监理酬金是在招标文件说明的全部工作内容的监理责任期内,招标人按合同规定 的监理服务范围及要求所提供的全部服务的报酬;
3.2.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费率)应根据监理责任范围和市场行情由投标人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和 自身实力。
3.2.4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费率)时应充分考虑监理期间的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等诸多因素以及 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
3.2.5 监理酬金以人民币结算。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 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13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 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回执单上加盖投标单位 财务专用章,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 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交纳特别提示:
各投标人:
为使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顺利完成投标保证金的交纳,特别提醒投标人注意以下事项:①投标人交纳保证金的账户须为企业基本银行账户,并和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投 标人会员库中填写的银行账户信息一致,且如投报多个标段的必须按标段分别交纳保证金。如存在实际转账账号与会员库中账号不一致的情况,请修改会员库“基本信息”中“开户账号”为实际转账账号,修改完信息后提交审核,审核电话:0373-3687650
②投标人须从本单位开户行用转账或电汇的方式将保证金交到下列账户。
投标保证金交纳银行信息:
收款单位: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开 户 行: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帐 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③保证金交纳步骤:
当把保证金(注:投标人必须单笔足额缴纳保证金)转入系统获取的保证金虚拟子账号之后,到系统中点击“业务查询—查看保证金”,点击“单笔查询”查看金额是否到账,如下图:
Epginc新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交易乙方
业务
了账弓 屠爆妫盒腋 已嫌纳徽 单笔查习 糕恋
51452 剿忒】佐正血分舰 70402143F00 0 10 0 末救三
当保证金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点击“单笔查询”进入界面,点击“打印保证金回执单”。如下图:
14
保逼金单竿明〉查询
盯串彝秀单
01 标段(包)信息
点击打印,打印出回执单。
3.4.3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3.4.2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3.4.4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 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 担保。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扫描件。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 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15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 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 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人应逐页加盖企业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名,否 则视为无效文件。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 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3.7.3签字或盖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页眉处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页脚处标注公司名称。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
4.2.2
网上投标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和CA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
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最 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最后 一份投标文件为准。
4.3.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将 不予退回。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 招 标 人 在 本 章 第
4.2.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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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开标程序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117.158.91.68:8095/xxhy,投 标人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 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
5.2.1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 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招标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代理机构按照系统提示顺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主要内容线上和开标 室大屏幕同步显示,计算机自动语音电声唱标。
(4)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开标结束。
5.3 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文件。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表 5.1 项规定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 家及招标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3) 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4)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5)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 刑事处罚的。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17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 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 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2评标后,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体公示中标侯 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招标人应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出具中标人确定意见书,并 同时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经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核实相关信息后,招标人按规定 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4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 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或在相关媒体上进行中标结果公示。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 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 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 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投标人须承诺按中标(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 按无效文件处理。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 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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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3)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 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 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 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 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 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 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 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9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详见附件)附件: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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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 审 标 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投标报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函签章 | 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2 | 资格评 审标 准 | 营业执照 |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证书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项目总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信用中国”、“中国 政府采购网”网站 查询截图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2.1.3 | 响 应 性 评审标 准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投标价格 | 未超出招标控制价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监理大纲:35分 投标报价:50分 其他因素:15分 | |
2.2.2 |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 法 | 评标基准价按下列公式确定: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K+投标报价×(1-K)。 其中:K为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值为0.4。投标报价 为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 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少于5家时(不含5家),则以 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报价。 特别强调: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并不是无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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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时按废标处理。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 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审标准 | 结论 | |
2.2.4 (1) | 监理大 纲(满分 35分) | 明确各级人员岗位 职责 | 各级监理人员岗位职责明确(包括总监 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及见证取样员)岗位职责。 | 2分-3 分 |
保证旁站监理措施 | 旁站监理部位(过程)设置很合理,措施 很详细。 | 0分-4 分 | ||
质量控制措施与方 法 | 质量控制措施很全面、有效,有针对性。 | 0分-4 分 | ||
造价控制措施与方 法 | 造价控制措施很全面、有效,有针对性。 | 0分-4 分 | ||
工期控制措施与方 法 | 工期控制措施很合理、保证措施很得力。 | 0分-4 分 | ||
关于防尘治理的措 施及方法 | 防尘治理措施很合理、保证措施很得力。 | 0分-4 分 | ||
安全、文明控制措 施与方法 | 安全文明控制措施很合理、保证措施很 得力。 | 0分-4 分 | ||
合同、信息资料管 理与方法 | 合同、信息资料管理内容明确、方法得 当。 | 0分—4分 | ||
对本项目的合理化 建议 | 对本工程监理工作的建议有针对性。 | 0分—4分 | ||
以上如果缺项,则该项为0分。 最终得分=去掉一个评委最高得分去掉一个评委最低得分,取其他评委的平均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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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2) | 投标报 价评分 标准(满 分50分) | 投标报价(50分) | 投标人投标报价(元)与评标基准价相等者得50分;投标 报价(元)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在 50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元)低于评标 基准价的,按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在50分的基础上扣1 分,扣完为止; 注: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
2.2.4(3) | 商务部 分(15分) | 1、三体系证书(2分) | 投标人信用证书等级为AAA的,得2分,投标人信用等级 证书为AA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1)河南省投标人应提供经河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备案 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估报告原件;信用评级 机构以“信用河南网”(网址http://www.xyhnw.com/)公 布的“河南省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备案及考评合格机构公告”为准。 (2)外省投标人应提供经省级以上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备 案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评估报告原件,并同时 出具信用评级机构相应的资质材料。(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本项不得分) |
2、认证证 书(2分) | 投标人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 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三证齐全得 2 分,缺项不得分。 | ||
3、承诺(3分) | 1.针对本项目为招标人服务、排忧解难提出的承诺。(0-2 分) 2.针对本项目质量、工期、安全采取有效措施和管 理办法。(0-1分) | ||
4、企业业绩(2分)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 完成过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共2分。 注:在电子投标文件中附中标通知书、合同的原件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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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一不可。 | |||
5、人员配备(2分) | 监理部成员中(除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 工程师证书的,每提供一人得1 分,最高得 2分。 | ||
6、小微企业评审优 惠 (2分) | 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得2分,否则不得分。 | ||
7、招标人意见(2分) | 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考量后,酌情打分(0- 2分)注:各评委打分必须与招标人代表打分保持一致。 | ||
注:以上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所有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仅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即可,无需提供原件,各投标人对其投标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自行负责。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 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 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 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监理大纲: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费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其他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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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投标报价(费率)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费率)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详细评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费率)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其他因素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 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
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 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5)投标人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2款规定出席开标会的。
(6)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各项报价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备注:如果工程所在地管理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对判定为废标的投标文件说明废标情 况的,应增加“废标情况说明表”格式,废标情况说明应当对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废标条件以及 投标文件存在的具体问题。
3.1.3投标报价(费率)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费率)进行修 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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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 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监理大纲设计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费率)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因素计算出得分c;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费率),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 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费率)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 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 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本项目的监理大纲评审采用合格制,凡未按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监理大纲文件或监理大纲文件内容有缺项或所附图表不完整的,均按技术标不合格处
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 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 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 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 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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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荐列出各投标文件的投标偏差。有任何属于未实质 性响应招标文件的重大偏差的投标文件应宣布为废标。有属于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细微 偏差的,应根据本办法第3.3条在评标结束前进行补正,拒不补正的,凡存在细微偏差的评 分项目,最终评定分值应扣除应得分值或拒绝其投标。
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遵从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等七部委颁发的第12号令《评 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五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3.5.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3.5.1关于审查活动暂停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审查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 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3.5.2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 力的
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3.5.3关于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 需要回避。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 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3.5.4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 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3.6 评标结果
3.6.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 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6.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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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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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 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3. 工程规模: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包括:
1. 监理酬金: / 。2. 相关服务酬金: / 。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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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随施工工期。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年 / 月 / 日止。(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年 / 月 /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年月日。
2. 订立地点:。
3. 本合同一式 6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3 份。
委托人:(盖章) 监理人:(盖章)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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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通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3 “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 “监 理”是 指 监 理 人 受 委 托 人 的 委 托
,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
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
职责的服务活动。
1.1.6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7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
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1.1.9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1.10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
册监理工程师。
1.1.11 “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2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13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4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1.1.15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
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6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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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 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释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 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
(4)通用条件;
(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 监理人的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2.1.1 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1.2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 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 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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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 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 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1.3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2.2.2 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 的资格条件。
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 行。
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 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 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2.3.4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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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2.4 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
2.4.1
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 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2.4.2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4.3
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 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 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2.6 文件资料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 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 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 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3.委托人的义务
3.1 告知
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 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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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
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3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3.1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
3.3.2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 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
3.5 委托人意见或要求
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 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
3.6 答复
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7 支付
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1.1
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 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4.1.2 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1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4.2.2 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4.2.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 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 不承担赔偿责任。
35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 用条件中约定。
5.2 支付申请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 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 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5.4 有争议部分的付款
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 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
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6.2变更
6.2.1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 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 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 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 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
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 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
6.2.5
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 专用条件中约定。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 专用条件中约定。
6.3 暂停与解除
36
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 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 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 支减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 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 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 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
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 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 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
6.3.3
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 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 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 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
6.3.4
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 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 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 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 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
6.3.5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
6.3.6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6.4 终止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37
7. 争议解决
7.1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2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 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1 外出考察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3 咨询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 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4 奖励
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 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8.5 守法诚信
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8.6 保密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 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7 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
8.8 著作权
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 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 同意。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38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执行通用条款。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 /
。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1)协助业主审查工程总包合同;(2)认真做好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签证的审核及计价,审 核总包单位的结算文件。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1)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2)工程勘察、设计文件;(3)工程招
、投标文件;(4)工程合同、洽商纪要、变更、书面通知等。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1)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2)工程勘察、设计文件;(3)工 程招、投标文件;(4)工程合同、洽商纪要、变更、书面通知等。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因身体、工作、家庭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监理职责 。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1)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施工现场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职责。(2) 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签发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 24 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3)发布变更通知,发布前监理人必须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向承包人发 布。
在涉及工程延期或变更,监理人不经委托人签字认可不得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须与委托人协商解决。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39
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
/ 。
3. 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不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人民币 ,比例为: 100% ,汇率为: / 。
5.3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后。
6.2 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 务期限(天)
40
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 安装工程费)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 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新乡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 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 奖励
合理化建议不奖励。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
8.8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 制条件:
须经委托人同意
9. 补充条款
41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
A-2 设计阶段:。
A-3 保修阶段:鉴定工程缺陷、缺陷责任、保修费用承等。
A-4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42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 | 数量 | 工作要求 | 提供时间 |
工程技术人员 | \ | \ | \ |
2. 辅助工作人员 | \ | \ | \ |
3. 其他人员 | \ | \ | \ |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称 | 数量 | 面积 | 提供时间 |
办公用房 | \ | \ | \ |
2. 生活用房 | \ | \ | \ |
3. 试验用房 | \ | \ | \ |
4. 样品用房 | \ | \ | \ |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 \ |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名称 | 份数 | 提供时间 | 备注 |
工程立项文件 | \ | \ | |
2. 工程勘察文件 | \ | \ | |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 \ | \ | |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 同 | \ | \ | |
5. 施工许可文件 | \ | \ |
43
6. 其他文件 | \ | \ | |
\ | \ |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名称 | 数量 | 型号与规格 | 提供时间 |
通讯设备 | \ | \ | \ |
2. 办公设备 | \ | \ | |
3. 交通工具 | \ | \ | \ |
4. 检测和试验设备 | \ | \ | \ |
(最终以业主认定的合同版本为准)
44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一般规定
除非合同文件中另有特别注明,本工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国家规范、规程 和标准。设计图纸和其他设计文件中的有关文字说明是本工程技术规范的组成。对于涉及新 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工作,相应厂家使用说明或操作说明等的内容,或适用的国外同类标 准的内容也是本工程技术规范的组成部分。
合同中约定的任何乙方应予遵照执行的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都指他们各自的最新版本。如果在构成本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的任何内容与任何现行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包括他们 适用的修改之间出现相互矛盾之处或不一致的指示,乙方应按照其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以及相关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的 最新版本;半成品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要求,并出具出厂合格证和必要的试验 证明;或把最新版本的要求当作对乙方工作的最起码要求,而执行更高的标准。
4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标段
投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46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内容汇总表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监理大纲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其他材料
47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
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款和要求,完成本项目。投标总价为(费率)(大写) (¥ 元),工期 ,质量 ,项目负责人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投标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
4.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本项目。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电子签章): .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
日期: .
48
二、投标内容汇总表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 | |||||
投标报价 | 大写: | 小写:元 | |||
投标内容 | |||||
工期 | 质量控制目 标 | ||||
项目总监理 工程师 | 专业 | 注册证书 编号 | |||
投标有效期 | |||||
项目部人数 | |||||
备注 |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49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 名:性 别:
年 龄:职 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投标人:(电子签章)年月日
50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签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 改
(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投 标 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月日
51
四、投标保证金(不适用)
附保证金支付回执单
保证金支付回执单格式如下:
保汪金支什回执单
你方于已或功缴纳(新乡市政府采购 新乡市政府采购
保证30000 Oπ 请持本凭证按招标采购文件现定时间到断乡市公共债潭父易管理中心参
招标采购活动
新乡市公共恢源交易管辈中心
2017年05月17
52
五、监理大纲
格式自拟
53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总监理 工程师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 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 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 员 | ||||||
账号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备注:本表后应附下列证件: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
54
投 标 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55
(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56
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
投 标 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57
(二)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姓 名 | 年 龄 | 学历 | ||||||
职 称 | 职 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 联系电话 | |||||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投 标 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58
八、其他材料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59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承包人名称 | |
中标时间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负责人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工程获奖情况(请注明证 书编号) |
60
备注 |
备注:1、类似项目指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中所要求的工程。
2、本表后附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6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 动,工程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 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 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提醒:如果投标人不满足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则不需要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否则,因此导致虚假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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