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长沙县主要支流浏阳河(湘府路-先锋撇洪渠)治理项目(一标段)质量抽检(平行)检测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检测范围为长沙县主要支流浏阳河(湘府路--先锋撇洪渠)治理项目位于长沙县黄兴镇敢胜垸,工程起点位于湘府路大桥位置,终点位于先锋撇洪渠出口位置,全长9.3km。工程主要规模如下: (1)堤防达标建设:浏阳河敢胜垸湘府路大桥至回龙山机台位置7.3km堤防进行按100年一遇防洪标准达标加固治理。 (2)河道岸坡整治:从回龙山机台至先锋撇洪渠出口位置2.0km右岸河道岸坡进行综合整治。(3)泵站重建工程:杨梅泵站拆除重建1座,装机容量 514KW。(4)穿堤涵闸整治: 拆除重建穿堤涵闸14处,新建穿堤防洪闸1处。(5)生态修复建设: 结合堤防建设打造一条7.3km的生态廊道。(6)附属工程: 抗旱机台改造 4座,堤防沿线电力杆线改迁7.0km,沿线弱电线路改迁7.0km,烷内渠系改造5.0km,堤防白蚁防治6.0km,以及堤防监测一项。具体以发布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相关标准:
一.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岩土、混凝土、金属结构甲级资质(描述:
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岩土、混凝土、金属结构甲级资质)
2、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质量检测单 位,未按要求在上述网络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将被否决;如有关信息与信用档案信息不一致的,在资格审查和评标中不予 认定。(描述: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质量 检测单位,未按要求在上述网络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将被否决;如有关信息与信用档案信息不一致的,在资格审查和评标中不予认定。)
三、技术规格:
详见“第三章 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详见“第三章 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五、服务标准:
详见“第三章 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六、验收标准:
验收程序: 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
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县财发[2022]3号)要求,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七、其他要求:
一:付款方式:
1 、检测费可按季度支付,每次支付当季完成工作量的30%(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移交运行管理单位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 ,竣工结算资料送进长沙县投评中心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 ,长沙县投评中心出具结算评审报告后,付至结算金 额的90%;剩余10%部分应结合合同及长沙县内文件政策规定支付。(该期限内不计息)
2 、检测费结算按实调整。质量抽 检(平行)检测费结算金额= 以投评中心出具的该项目质量抽检(平行)检测服务结算金额为计费基数计算出的控制价*(1-投标优惠率),本项目最终结算金额需经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审定。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检测范围为长沙县主要支流浏阳河(湘府路--先锋撇洪渠)治理项目位于长沙县黄兴镇敢胜垸,工程起点位于湘府路大桥位置,终点位于先锋撇洪渠出口位置,全长9.3km。工程主要规模如下: (1)堤防达标建设:浏阳河敢胜垸湘府路大桥至回龙山机台位置7.3km堤防进行按100年一遇防洪标准达标加固治理。 (2)河道岸坡整治:从回龙山机台至先锋撇洪渠出口位置2.0km右岸河道岸坡进行综合整治。(3)泵站重建工程:杨梅泵站拆除重建1座,装机容量 514KW。(4)穿堤涵闸整治: 拆除重建穿堤涵闸14处,新建穿堤防洪闸1处。(5)生态修复建设: 结合堤防建设打造一条7.3km的生态廊道。(6)附属工程: 抗旱机台改造 4座,堤防沿线电力杆线改迁7.0km,沿线弱电线路改迁7.0km,烷内渠系改造5.0km,堤防白蚁防治6.0km,以及堤防监测一项。具体以发布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相关标准:
一.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岩土、混凝土、金属结构甲级资质(描述:
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岩土、混凝土、金属结构甲级资质)
2、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质量检测单 位,未按要求在上述网络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将被否决;如有关信息与信用档案信息不一致的,在资格审查和评标中不予 认定。(描述: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质量 检测单位,未按要求在上述网络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将被否决;如有关信息与信用档案信息不一致的,在资格审查和评标中不予认定。)
三、技术规格:
详见“第三章 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详见“第三章 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五、服务标准:
详见“第三章 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六、验收标准:
验收程序: 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
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县财发[2022]3号)要求,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七、其他要求:
一:付款方式:
1 、检测费可按季度支付,每次支付当季完成工作量的30%(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移交运行管理单位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 ,竣工结算资料送进长沙县投评中心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 ,长沙县投评中心出具结算评审报告后,付至结算金 额的90%;剩余10%部分应结合合同及长沙县内文件政策规定支付。(该期限内不计息)
2 、检测费结算按实调整。质量抽 检(平行)检测费结算金额= 以投评中心出具的该项目质量抽检(平行)检测服务结算金额为计费基数计算出的控制价*(1-投标优惠率),本项目最终结算金额需经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审定。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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