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交一公局集团长治国道208项目2024年11月路面地材集中招标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程龙1882740349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2
公告正文

国道 208 线晋中长治界至屯留小河北段改扩建工程

202411路面碎石集中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208线晋中长治界至屯留小河北段改扩建项目招标人为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治国道208项目总承包部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所需路面碎石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国道208线晋中长治界至屯留小河北段改扩建工程起点位于长治市武乡县乔岭村东,路线沿既有公路拓宽改造,途经武乡县、沁县、襄垣县、屯留区,终点位于屯留区小河北村,线路全长约107.57km。

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起点至漳源镇段设计速度采用6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4.5m、分离式路基宽度2×12m;漳源镇至终点段设计速度采用8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5.5m、分离式路基宽度2×12.75m,桥梁与路基同宽。项目涵盖路基、桥梁、涵洞(通道)、隧道、路面、互通区、收费站、服务区、交安、绿化等系列工程,其中,隧道1座,大桥18座,中小桥50座,匝道桥7座/422m,线外桥7座/228m,人行天桥7座/276m,互通式立体交叉3处,分离式立交2处,停车区1处,服务区2处,收费站2处,涉铁工程2处、超限检测站1处。

2.2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次招标物资为路面下面层用碎石,数量共计347666吨、交货地点为山西省长治市沁县,预计交货期2024年11月份,投标人须满足本次招标物资各项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证件、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销售商)。

3.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要求:生产厂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证件。

3.3生产厂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或代理商(销售商)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品牌授权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运输条件。

3.4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及较强的垫资能力,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5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 9000质量认证体系。投标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的配套生产设备,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具备甲级资质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销售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

3.6 要求3年2020年12月至2022年12月)至少有4项高速公路大中型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3.7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集团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8 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9 品牌要求:无。

3.10 未及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予以废标处理。

3.11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公告期内,联系相应项目联系人,在招标人见证下,自料场取样两份相应材料样品送至招标人使用项目试验室,一份样品由招标人试验室做检测,样品、检测所发生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取得招标人出具的相应材料检测合格证明后方可参与投标,并将证明文件附至投标文件中(检测不合格或未附合格证明将按照废标处理);另一份样品由招标人封存,如投标人中标后供应材料过程中所供应材料和封存样品质量不一致,达不到质量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供应不合格材料数量计算金额按比例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且投标人需在 2 天内清退不合格材料,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注:投标人送检时间仅限于公告售标期,未在售标截止前进行送检的投标人将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21000时至2024 111710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因供应商自身问题造成多付标书款或者打错标书款的,一律不退还。投标人应于2024111710:00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长治国道208项目路面碎石XX包件标书费用”,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开户行进行汇款,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发至邮箱273879805@qq.com,致电招标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邮件标题栏填写长治国道208项目路面地材XX包件标书费用”)方能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及投标保证金请汇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治国道208项目总承包部

账号:20314043000100000190361(行号:203167100011)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沁县支行

联系人:程龙 18827403497

4.3.1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12210: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

长治国道208项目总承包部

 2024 1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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