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9.87万元
招标联系人姬先生020-39030086
招标代理机构粤良项目管理(广州)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麦工020-3907803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9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沙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提升项目已由广州市南沙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南发改项目〔2024〕1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南沙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提升项目监理。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2.1.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约13300㎡,主要是拟利用区内现状公建配套设施进行装修提升,建设能够承载高质量民生服务和体现跨境民生融合服务特色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涉及提升的相关设施包括粤港澳大湾区社会福利和公益创新示范基地5902㎡、庆盛枢纽片区港式安老院4440㎡、区街坊之家840㎡、蕉门河片区民生服务综合体1001㎡、明珠湾区横沥岛尖民生服务综合体1117㎡,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电梯工程、室外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等。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对项目施工前期准备、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含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BIM 管理(如有)、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绿色施工管理、工程创优、设备监造等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工程相关协调工作。

  2.2.3工程监理服务期:从承包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发包人组织的进场会开始起算(起始时间以最先发生的开始计算),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完成、工程结算财政评审完成并且保修期满为止,包括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结算期和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期。招标人有权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分阶段进行实施,各子项的实施周期以建设管理单位通知为准。

  2.2.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998775.50元。

  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应的监理资质要求。

  注:(1)香港企业投标的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2 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总监理工程师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近1个月(2024年8月或2024年9月或2024年10月)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购买的社保证明,由社保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4.2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3.4.3 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具体名单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本项评审以《投标人声明为准》。

  3.4.4 投标人已出具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公告发布时间、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

  4.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24年11月9日至2024年11月29日10时00分。

  4.2投标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9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登记截止时间止。

  4.3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年11月29日9时00分,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10时00分。

  4.4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9日10时00分。

  4.5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市南路290号17号铺粤良项目管理(广州)有限公司开标室。

  4.6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 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5.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起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5.2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时间内完成投标登记手续。

  5.3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办理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登记时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及其他资料费500元/套,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缴纳,由收款单位开具收款收据。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gd.gov.cn/#/index)、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s.gov.cn/)、粤良项目管理(广州)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gdylzb.cn/)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粤良项目管理(广州)有限公司官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粤良项目管理(广州)有限公司官网发布的文本为准。招标文件一经在法定媒体发布,视为发出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法定媒体网站下载。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3号

  联 系 人:姬先生     联系电话:020-39030086

  建设管理单位:广州南沙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蕉西路115号融通大厦十楼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39005256-8025

  招标代理机构:粤良项目管理(广州)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市南路290号17号铺

  联 系 人:麦工      联系电话:020-39078039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3号

  联 系 人:姬先生     联系电话:020-3903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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