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000.00元
招标联系人-0797-5319818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明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0797-7186795
公告正文
合同名称:兴国县生态环境执法能力提升采购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CMJX-GZ2025010105JK 兴国县生态环境执法能力提升采购项目合同 甲方(全称):赣州市兴国生态环境局 乙方(全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 律法规,及江西明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国县生态 环境执法能力提升采购项目(编号:JXMY2024-XG-G002)的中标结果,甲、乙双 方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标的 详见附件一【采购清单】 第二条 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大写:壹佰肆拾万零柒仟元(小写:1407000 元)。该合同总价 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 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 第三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护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 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 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第四条 包装和装运标志 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 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海运、空运、陆运长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 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 物锈蚀、损坏和损失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负责免费为甲方进行及时 更换。 合同名称:兴国县生态环境执法能力提升采购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CMJX-GZ2025010105JK 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3.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装运标志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进行标志。由于标志不 妥所造成货物损坏和损失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和规范、环保要求的货物,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2.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 负责。 3.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维修费 用由甲方负担。 第六条 交货及验收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乙方按照约定数量、质量等免费送货至甲方指 定地点,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到货验收,由乙方免费完成货物和系统的安装调试工作,后 由双方共同进行质量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表。 2.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完整无损。 3.货物和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 七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而使用货 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质量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详见 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5.国内产品或合资厂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和原厂保修卡。 6.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 同约定付货,乙方必须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 任。 合同名称:兴国县生态环境执法能力提升采购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CMJX-GZ2025010105JK 第七条 付款方式 按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安装并经调试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总合同价款 的95%,设备运行贰年后无质量问题的,剩余合同金额的5%于 3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乙方应当于甲方每次付款前提供正式有效的税务发票。 第八条 售后服务 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 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 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 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乙方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 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2.质量保证期贰年,自甲方在质量验收表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 总价。 3.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 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4.若货物故障在检修 8 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 48 小时内免费提供不 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5.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 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甲方按照合同总价的 5‰向乙方 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逾期 1 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未 支付货款总额的 5‰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不支付货款总额的 5%。 合同名称:兴国县生态环境执法能力提升采购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CMJX-GZ2025010105JK 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 1 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 额的 5‰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 5%,逾期交货 超过 10 天,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设备。乙方向甲 方支付对应货物货款总额的 5‰的违约金。 5.如经乙方两次维修,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 乙方退回全 部货款,并按本第3点的方式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6.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构成对甲方违约,违约金 按本条第3、4 点的方式处理。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 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 承担。 2.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 不能解决争议,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2.本项目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货物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 以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响应文件、协议、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 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伍 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部分) 合同名称:兴国县生态环境执法能力提升采购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CMJX-GZ2025010105JK 【签字页】 甲方(盖章):赣州市兴国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住所地:赣州市兴国县潋江镇平川大道 220 号 联系电话:0797-5319818 签字日期: 乙方(盖章):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住所地: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水南镇长征大道 18 号 联系电话:0797-718679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八一路支行 账号:36001050600052507083-2901 签字日期: 合同名称:兴国县生态环境执法能力提升采购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CMJX-GZ2025010105JK 附件一:采购清单
设备名称数量品牌、型号单价总价税率
移动执法包2 套1.移动执法包:山东天众 TZ-660Z;2.软 件输出设备:华为 MDF-16;3.移动路由(含 流量上网卡):华为 随身 wifi;4.便携式 数据输出设备:汉印 V1;70001400013%
执法记录仪5 台KINGTOP Z128001400013%
个人应急防护 包15 套1.强光手电:海王鑫 RWX7623;2.安全帽:山东君御 定制 ;3.防护服:山东君御 GAJ3000;4.防化手套:安思尔 Slovex 37676;5.护目镜:山东君御防 209AF;6.防护鞋:莱尔 SL-2-91; 7.辐射检测 仪:福州智元 RG1100; 8.防护背包:青 岛路博建业 LB-FHB-10;45006750013%
测距仪3 套天众 TZ-G150070002100013%
流量计3 台天众 TZ-M85050001500013%
采样设备3 套真空气袋采样器:LB-8L、便携式水质采样 器:LB-8000K、土壤采样器:LB-TH2Q150004500013%
小型无人机(载荷小于 4KG)1 架大疆 Dji Mavic 3T480004800013%
数码防爆照相 机2 套旭信 Excam6400285005700013%
红外摄像机1 套殴达 Z20130001300013%
快检试剂包 (含常见土壤 重金属快检)4 个今农 JN-KJB100100004000013%
热成像仪1 部FOTRIC 323pro460004600013%
粉尘快速测定 仪3 台路博 LD-5M200006000013%
多参数气体检 测仪3 台路博 LB-MS4X3000900013%
合同名称:兴国县生态环境执法能力提升采购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CMJX-GZ2025010105JK
手持式光离子 化检测仪 (PID)3 台科尔诺 GT-1000-WPID-VOC260007800013%
油气回收三项 检测仪3 台众瑞 ZR-3160 型7500022500013%
微风风速计 (热球风速仪 等)3 台路博 QDF-635001050013%
便携式水污染 物监测设备2 部天众 TZ-705450009000013%
手持式林格曼 黑度仪1 台路博 LB-7101240002400013%
管道探测仪1 台天众 TZ-8018E240002400013%
恶臭监测仪1 台天众 TZ-OU480004800013%
便携式油烟检 测仪1 台天众 TZ-8100T250002500013%
移动源执法监 测设备(在用 车尾气检测 仪、车用尿素 检定仪、油品 硫含量检测 仪、通用车载 论断仪、氮氧 化物检测仪)1 台在用车尾气检测仪:南华 NHT-6P;车 用尿素检定仪:南华 NHNS-1; 油品硫含 量检测仪:苏州浪声 PeDX Oil C3; 通 用车载论断仪:南华 NHOBD-2A;氮氧化物 检测仪:南华 NHA-500020300020300013%
便携式 X 射线 荧光测定仪1 台浪声 TrueX 76023000023000013%
合计:1407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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