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60.19万元
招标联系人牛先生1390125860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线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顾萍萍0515-6688225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4
公告正文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年产一万吨冬瓜蓉项目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60.192万元,招标人为盐城银宝恩微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460.192万元,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包含本项目包含冬瓜输送机、卧式削皮机、冬瓜皮输送带、修皮工作台、电动切瓣机、掏瓤工作台、冬瓜瓤输送带、切断机、洗瓜机、洗瓜池、粉碎机、隔膜泵、去渣机、脱水机、脱籽机、挑选台、液压切块机、切丝机、煮丝机、冷丝池、压滤机、炒锅、料车提升机、真空包装机、吹干整形机、金属检测仪等设备组成。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本项目年产一万吨冬瓜蓉项目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年产一万吨冬瓜蓉项目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履约合同的能力,具备履行该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及设备,并持有效营业执照;
3.1.2.财务要求: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投标申请人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不满三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提供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须具有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竣工验收合格并成功运行(以投产合格证书或试车验收证书时间为准)投资额不低于250万的食品生产工艺设备供应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同评标办法。其他标段不作要求。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可选)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1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近1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 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 约担保情形的;
(三)企业近三个月内(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 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1.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则为2024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投标时一并提供证明材料;
3.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3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4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9月23日08时30分到2024年9月29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请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9月29日17时30分前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包含有效的电子信箱信息、联系方式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社保证明至盐城市大丰区东方1号创意小镇9-1号楼409室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515-66882258-9-821。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指定电子邮箱(详见招标文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4日15时00 分
开标地点: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射阳县市民大楼8楼)
七、其他
7.1本项目建设地点:盐城市射阳县洋马镇
7.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460.192万元,
7.3项目地点:射阳县洋马镇
7.4工期:50日历天(包含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具体以监理发出的书面开工令时间为准。
7.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合格标准。
7.6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两年,设备自安装及调试完成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7.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7.8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7.8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7.9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7.10本招标公告同步在射阳县人民政府(http://www.sheyang.gov.cn/col/col30514/index.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同步发布。
7.1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盐城市农业水利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银宝恩微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射阳县洋马镇港中居委会茯苓路北侧
联 系 人:牛先生  电 话:1390125860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线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区东方1号创意小镇9-1号楼409室
联系人:顾萍萍  联系电话:0515-66882258拨9分机号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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