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车市龟兹文化广场双拥街区改造项目—(一标段)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8月02日 20:0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库车市龟兹文化广场双拥街区改造项目—(一标段)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库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02日 20:0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9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8月14日 16: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政采云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 | ||
预算金额 | ¥192.33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少博 | ||
项目联系电话 | 19809975571 | ||
采购单位 | 库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库车市政府便民办公大楼3楼329室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399570717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普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库车市上海城商业1号楼2层202号商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9809975571 |
项目概况
库车市龟兹文化广场双拥街区改造项目—(一标段)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4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CS2024--WT217
项目名称:库车市龟兹文化广场双拥街区改造项目—(一标段)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923300
最高限价(元):1923109.98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库车市龟兹文化广场双拥街区改造项目—(一标段)二次
预算金额(元):1923300
单位:个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导视牌、广场雕塑、宣传栏、连心亭、展板牌匾等设备。(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面向中小企业
2.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此次招标要求;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具备本项目要求的产品经营及供应能力,能满足合同规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网页打印时间须在报名时间内﹚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4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8月14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政府网上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各政府采购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拨打400-881-7190客服电话。
5.获取采购文件需上传: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公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库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库车市政府便民办公大楼3楼329室
联系方式:183995707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普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库车市上海城商业1号楼2层202号商铺
联系方式:198099755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少博
电 话:19809975571
附件信息:
库车市龟兹文化广场双拥街区改造项目—(一标段)二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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