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兴大道及其片区改造PPP项目龙华公园、泉星公园及道路绿化提质设计招标(第二次)以长经开投发[2016]2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煤三建(长沙)市政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中煤三建(长沙)市政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招标编号:FWZB2017001-ZMJG-004
3、项目名称:黄兴大道及其片区改造PPP项目龙华公园、泉星公园及道路绿化提质设计招标(第二次)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项目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6、项目规模及概况:
本招标项目由中煤三建(长沙)市政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建设位于长沙市经开区,龙华公园位于黄兴大道与大元路交叉口,占地4.7公顷;泉星公园位于社塘路与小塘路交叉口西南,占地约1.6公顷;其他包含南三线、东九线、华湘路、中轴路、西冲路、红树坡路、锦华路(长桥路)、创业路(长桥路)、映霞路、一中支路、博雅路+博雅路绿地、大元路、附属道路提质改造工程等,估算建设总投资约21850万元。项目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清单:
序号 |
子项目名称 |
位置描述 |
估算金额(万) |
内容描述 |
1 |
泉星公园 |
位于社塘路与小塘路交叉口西南 |
3200 |
面积约1.6公顷,结合地下停车场。 |
2 |
龙华公园 |
总面积约4.7公顷 |
9400 |
面积约4.7公顷,结合地下停车场。 |
3 |
南三线 |
东九线~华湘路 |
190 |
道路绿化提质,长度1.57Km,宽度6m,绿化面积0.942万平米。 |
4 |
东九线 |
南二路~-盼盼路 |
160 |
道路绿化提质,长度1.3Km,宽度6m,绿化面积0.78万平米。 |
5 |
华湘路 |
漓湘路~远大路 |
140 |
华湘安置区主要出入道路,进行绿化提质。 |
6 |
中轴路 |
漓湘路-大元路 |
1800 |
道路绿化提质,长度3.97Km,宽度15m,绿化面积5.955万平米。 |
7 |
西冲路 |
东十线~东十二线 |
400 |
道路绿化提质,长度0.4Km,宽度12m,绿化面积3.528万平米。 |
8 |
红树坡路 |
东七线~东十一线 |
1400 |
道路绿化提质,长度3.12Km,宽度15m,绿化面积4.68万平米。 |
9
|
锦华路(长桥路) |
人民路~大元路 |
236 |
道路绿化提质,长度0.98Km,宽度12m,绿化面积1.176万平米。 |
10 |
创业路(长桥路) |
映霞路~人民路 |
60 |
进行道路绿化提质,长度0.47Km,宽度6m,绿化面积0.282万平米。 |
11 |
映霞路 |
东六线~中轴路 |
1084 |
进行道路绿化提质改造。 |
12 |
一中支路 |
东七线~黄兴大道 |
40 |
道路绿化提质,长度0.27Km,宽度7m,绿化面积0.189万平米。 |
13 |
博雅路+博雅路绿地 |
东六路~黄兴大道 |
400 |
进行道路绿化提质,长度1.19Km,宽度6m,绿化面积0.714万平米。博雅路绿地项目投资250万。 |
14 |
大元路 |
东八线~东十线 |
1340 |
道路绿化提质,长度0.73Km,宽度46m,绿化面积3.358万平米。 |
15 |
附属道路提质改造工程 |
区域改造片区内 |
2000 |
以上各新建、提质改造道路区域范围内的附属道路、支路提质改造,最终以管委会实际确认的项目为准。预计造价2000万。 |
合计 |
|
21850 |
|
以上各子项目以招标人实际实施的项目为准。
7、设计总周期:共 60 日历天
1)签定合同后 15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评审通过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2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及配合施工图审查。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建设期全过程。
2)各阶段方案、设计进度应满足业主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
8、设计理念:要体现科学性、功能性、智慧性、先进技术性。
9、设计质量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技术,并达到国家级中心城市建设标准要求。
二、招标范围:
1、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公园地下停车场及地上公园景观设计、园路设计、亮化照明设计、(座椅、垃圾桶、标示标牌等位置设计)及相关服务等相关服务(包括设计评审及其费用、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审批、施工图审查备案、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配合服务、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的全部设计相关工作。
2、工作内容:负责本项目的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配合服务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需设计工作。
三、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设计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企业入湘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
3、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风景园林、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4、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5月至2017年10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均可)社保证明、参保单位须是投标人或投标人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提供非法人分支机构的社保证明须同时提供非法人分支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对于未改制的全民事业性质的教学、科研、设计单位内设设计单位,且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其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初始注册单位为其所属教学、科研、设计单位),需同时提供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隶属关系的证明文件或所在城市市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的证明文件;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进行该项目投标;
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超过两家。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资格审查到场人员要求
本次投标要求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另需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有效证件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任一项均可)和《投标承诺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投标且中途不得离场。参加开标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另提供一份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单位为联合体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以上规定参加开标会。)
上述要求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加开标的人员不齐、超时、所需带的资料漏项、缺项、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身份证阅读器查验身份证原件不显示信息或显示信息有错误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项目取消报名环节,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从2017年10月31日至2017年11月29日上午9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cetz.gov.cn)和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csx.gov.cn/zbcg/)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7年11月10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前将写有项目名称需要答疑的问题发送到邮箱:3076321080@qq.com中提出,未写项目名称由此造成无法查实项目属性或逾期的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投标单位和个人的任何信息;
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 http://www.cetz.gov.cn)和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csx.gov.cn/zbcg/)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缴纳,未交纳标书款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一次性足额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捌 万元整;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交纳方式: 以投标人名义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交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不能以现金交款的方式交入或其他单位(或个人)账户转汇入,否则招标人不承认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已递交,其投标将被拒绝;
3、保证金的确认方式:投标保证金以长沙县招标采购局在2017年11月29日上午9时30分前查询到账视为已交纳,否则视为未交纳,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长沙县招标采购局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星沙支行 账 号:7319 0401 9910 301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1月2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时30分前(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598号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长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东五路与望仙路交界东南角长沙县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二、设计补偿
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给予设计补偿,但投标人所提交的设计方案的所有权归招标人,招标方将不对未入选单位作任何解释和说明。
十三、招标文件备案
招标文件已经长沙经开区监管部门备案。
十四、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cetz.gov.cn)和长沙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csx.gov.cn/zbcg/)
温馨提示:
1、为保证开标期间会场纪律,开标当日将严格实行投标人身份制度。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单位代表(出席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发放身份牌,投标单位代表执身份牌出入开标会场,其他人员不得出入开标会场,请各投标单位做好相关准备。
2、为方便投标人停车,建议各投标人从望仙路靠图书馆入口进入地下停车场,服从保安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