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国密算法升级、客户端信创适配及财政数据分析应用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国密算法升级、客户端信创适配及财政数据分析应用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4日 09时5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4-23915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国密算法升级、客户端信创适配及财政数据分析应用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480400.00(元) 最高限价: 44804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系统交付验收,自验收之日起1年内提供免费运维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04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12月10日 23时59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24日 09时50分 地点: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10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参加投标情形)。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2.2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提供自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其中社保须包含项目组成员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二)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三)本项目采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交易,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CA电子证书。 (四)本项目将采用“线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组织开标工作。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取消招标文件中关于开标现场递交电子文档、原件等相关要求。开、评标以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做好线上“不见面”开标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本项目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发布的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公告,如因未及时关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