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采办共享中心-通用服务品类部-碧海环保废水系统改造项目前期方案规划设计服务-20220210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2/02/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kxj-2022-ah-041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方贺
标书截止时间2022/02/14
投标截止时间2022/02/14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2-02-10

采办共享中心-通用服务品类部-碧海环保废水系统改造项目前期方案规划设计服务-20220210询价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2年02月10日

项目信息

GKXJ-2022-AH-0415
采办共享中心-通用服务品类部-碧海环保废水系统改造项目前期方案规划设计服务-20220210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采办方式
1
GKXJ-2022-AH-0415/01
采办共享中心-通用服务品类部-碧海环保废水系统改造项目前期方案规划设计服务-20220210
询价

公告信息

采办共享中心-通用服务品类部-碧海环保废水系统改造项目前期方案规划设计服务-20220210
1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提供一式六份书面成果及电子文件。
天津
在碧海环保废水外排出口至滨海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接入口之间设计一条废水外排管网,满足政府规划、环保、水务等相关方面的要求。 对上述范围内的项目进行前期方案规划设计,提供一式六份满足要求的前期方案规划设计及电子文件。 前期规划方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成果(前期方案规划设计)至少包括全厂区雨水与污水总体规划及说明、雨污分流情况、与市政雨污水的接口数量情况、厂区内部雨污水综合管网图、室外雨水管道总平面图、室外污水管道总平面图,厂区外部接管示意图,管网路由图(应标出管径、标高、与城市排水设施接口位置、排水流向)及工程详细作法等及电子文件。
天津市塘沽区津汉公路31公里处(碧海环保厂区内)
企业自筹
100%
已落实
(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应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申请人成立时间应满3年以上。 (3)要求投标人具备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海洋石油)专业设计乙级资质或环保工程水污染防治专项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证书;
2022年02月10日到2022年02月14日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采购文件下载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询价文件。标书费支付成功后,应答人可自行下载询价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询价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0.0元
2022年02月14日
所有的应答文件必须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所有的应答文件必须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2022年02月14日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不得被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招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5)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投标人未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信息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7)投标人未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8)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所属单位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9)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则存在关联关系的申请人报价均视为无效。 (10)申请人成立时间应满3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集团公司内部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以及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中标的供应商除外)。 (11)申请人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申请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联系方式

中海石油环保服务(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渤海石油路688号渤海石油大厦B座
方贺
fanghe@cnooc.com.cn
300452
022-25802272

汇款信息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友情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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