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西昌机务段小批量零星物资20230401批项目网上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3/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西昌机务段
招标联系人陈思迪0833-516800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采购组织单位信息
1.采购单位:西昌机务段
2.联系人:陈思迪,电话:0833-5168006,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桂花桥镇卷渔路93号
二、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小批量零星物资网上询价采购
交货地点:西昌机务段峨眉材料库房
2.采购内容(见附件),需签订合同的按照合同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3.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备产品生产或供应能力,并能提供相应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
(2)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满足国家、铁路总公司、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
(4)供货周期不超过5天。
(5)所报项目必须在经营范围内,若是代理,须有授权。
三、报价回复要求
1.已在中国铁路总公司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将西昌机务段《报价单》(盖鲜章的扫描件)于2023年3月31日17:30时前发送至959435781@qq.com邮箱(报价单格式请下载附件),未注册供应商需附加资格文件(扫描件)。
2.邮件标题必须按示例填写。示例:“西昌机务段小批量零星物资20230X0X批-XXXX”(“-”前为采购公告标题中括号里的内容,“-”后为报价单位简称),标题不符合要求,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3.《报价单》(附件1)表格内“供应商(加盖公章)”处,必须为单位公章,使用其他印章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4.《报价单》表格内“含税到达单价(元)”列,响应行填写具体价格,不响应行划斜杠“/”,缺失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5.《报价单》表格内“产品制造厂(全称)/品牌(全称)”列,响应行必填,不响应行划斜杠“/”,缺失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6.《报价单》表格下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签字);联系电话;日期”三项必填,缺失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7.同一企业对同一批次、同一采购项目,只做一次报价,如做多次报价,均视为无效。
8.同一企业响应多个采购公告报价时,必须对每个采购公告单独报价、分别发送邮件。如一封邮件内有多个采购公告的《报价单》或对多个采购公告的《报价单》进行了合并,均视为无效。
9.响应单位提供的《报价单》必须从公告附件中下载,按规定要求填写完整,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扫描或拍照成图片文件(图片文件名必须与上述第2条的“邮件标题”相同)并作为附件发送,否则视为无效。
10.若在公告期内,不同供应商对同一物资报价相同的,则按照电子邮箱接收报价时间的先后顺序,选择报价时间最靠前的作为交易对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