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八所港高排港区一期工程)-防波堤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编号:dfzw20250107001)已由东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东审政投〔2024〕95号)批准建设,……”
现变更为:
“本招标项目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八所港高排港区一期工程)-防波堤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编号:dfzw20250107001)已由东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东审政投〔2025〕2号)批准建设,……”
2.原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2 项目内容及规模:
《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八所港高排港区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于2024年5月30日由东方市行政审批局批复(东审政投〔2024〕95号),批复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为建设6个3~7万吨级通用或多用途泊位,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码头工程(含港池疏浚、引桥)、防波堤及隔堤工程、航道工程、锚地工程、陆域形成和道路堆场工程、生产及生活辅助建筑物、口岸建筑物及水电信控等配套工程。
为加快项目实施,东方市政府计划先启动高排港区一期工程中防波堤工程的建设。
本防波堤工程建设规模为:防波堤总长4220m,其中北防波堤2465m,西防波堤800m,隔堤955m,建安工程费为49917.16万元。”
现变更为:
“建设规模为建设防波堤总长4220m,其中北防波堤2465m,西防波堤800m,中防波堤955m;建设内容为防波堤工程、导助航工程及临时工程等。”
3.原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4 标段划分:……控制价:7788400.0000。”,“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2.2-招标人是否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是,最高投标限价:7788400.00元,招标控制价:7788400.00元。”,“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I),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最高限价:7788400.00元(大写:柒佰柒拾捌万捌仟肆佰元整。)”,
现变更为:
招标控制价和最高限价统一变更为:7556100.00元
4.原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琼价费管[2011]225号文)规定,并结合市场行情,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协商确定设计标代理服务费含税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万柒仟陆佰叁拾捌元整(¥47638.00元)。”,
现变更为:
“1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琼价费管[2011]225号文)规定,并结合市场行情,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协商确定设计标代理服务费含税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万陆仟捌佰零壹元整(¥46801.00元)。”
5.原项目招标公告未上传附件:湘琼先进制造业共建产业园及临港物流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八所港高排港区一期工程)-防波堤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在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予以上传。
此次变更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辑,投标人需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编辑投标文件。因本次变更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项目投标文件提交和开标的时间以及地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