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柳河村民房拆除项目竞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柳河村民房拆除项目
竞价公告
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柳河村村民委员会拟对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柳河村民 房拆除项目进行竞价,现发布公告,有关内容如下:
一、工程地点: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柳河村
二、竞价范围:本次拆除实施范围为枣园镇柳河村房屋建筑物、水泥地面拆 除,其中房屋建筑物约 22705.46 平方米,水泥地面约 4046.55 平方米,竞价单 位需自行踏勘现场。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分标段。
三、竞价单位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四、获取竞价文件须知: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4 年 9 月 14 日 8:30 时-2024 年 9 月 18 日 11:30 时(北京时间),过时不予受理。
获取竞价文件地点:山东恒达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临沂市北京路商会大厦 24 楼最西边 2411)
获取竞价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资 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柳河村村委出具的介绍信、预交评估款收据,以上资料如发现竞价单位提供虚假 证明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并没收竞价保证金及预交评估款。竞价文件费用:300 元/份。
竞价时间:2024 年 9 月 18 日 16:00 时。
竞价地点:山东恒达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其他要求:参与本次竞价的单位,需由柳河村村委出具介绍信后方可获取 竞价文件。
五、报价要求及竞价办法:
报价要求:竞价人需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清单进行报价,报价不得低于竞价文 件中的评估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竞价办法:所有合格的竞价人报价最高的为中标人,若出现报价最高的竞价 人报价相同的情形,则报价最高的竞价人继续下一轮报价,下一轮报价最高者为 中标人,以此类推,直至选出中标人。
六、特别约定
1、所有环保措施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因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产生的罚金由 中标人自行负责。
2、在房屋拆除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拆迁工地扬尘治理规范要求,采用雾炮 及洒水降尘,采用湿法作业,如达不到要求,扣除 10%的中标价款。
3、建筑垃圾清运手续由竞价人自行办理。垃圾运输过程必须密闭运输、配 备车辆冲洗设备、严格落实车辆冲洗,如达不到要求,扣除 10%的中标价款。
4、拆除施工过程,裸露渣土必须采用抑尘网(双层六针加密网)覆盖,如达 不到要求,扣除 10%的中标价款。
5、拆除现场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在完成拆除工作 10 日内清运完毕,未在规 定期限内完成的,每延期一天处以 5000 元的罚款。
6、为做好拆除过程的监督,规范拆除行为,确保项目如期安全拆除完毕,竞价单位中标后,先与招标人签订拆迁协议,以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7、现场拆除的砖混、砖瓦结构房屋及企业内的硬化地面的残值归招标人,中标人不得私挖硬化地面以地下部分的回填砂、建筑弃渣,如发现以上情形的,招标人将对中标人处以中标价款 10%的罚款。
8、中标人在企业签订完成征收补偿协议订且腾空之日 3 日内完成房屋建筑 物(砖混、砖瓦、砖草、彩钢瓦等,不含门窗)、水泥地面的拆除工作,未能在 规定期限内完成拆除工作的,每延期一天对中标人处以 5000 元的罚款。
9、现场建筑垃圾清运完毕,具备验收条件 3 日内,由中标人书面通知招标 人组织验收,招标人应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做好验收工作。
六、预交评估款及竞价保证金
1、本项目预交评估款为人民币 200 万元,由竞价人在获取竞价文件截止日 期前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中标单位交的评估款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 金,在所有拆除工作全部完成,验收合格,无任何遗留问题后,在扣除相关的罚
款及房屋残值后,10 个工作日内将剩余履约保证金(预交评估款)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款项于确定中标单位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预交评估款缴纳账号(缴纳完毕后需至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柳河村经济合 作社开具收据):
开户人名称: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柳河村经济合作社
账户:2920055054205000016831
开户行:山东临沂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园支行
备注:打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可以个人打款)。
2、本项目竞价保证金为 8000 元,由竞价人在获取竞价文件截止日期前缴纳。
竞价保证金缴纳账号:
户名:山东恒达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7050182890100000178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滨河支行
备注:打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可以个人打款)。
七、联系人:
招标单位: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柳河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恒达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商会大厦 24 楼
联系人:冉工
联系方式:13210658885
八、附件:拆除合同文本。
拆除合同范本作为竞价文件一部分,在竞价人获取竞价文件时一并发放,所 有条款与竞价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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