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交易公告]石泉县蔬菜保供基地曾溪镇大沟村示范园区建设智慧农业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80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3/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hyfszc-2023-02-2
预算金额80万元
招标公司中共石泉县委宣传部
招标联系人谢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鸿源沣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1770915678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8
公告正文
石泉县蔬菜保供基地曾溪镇大沟村示范园区建设智慧农业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4月18日14:0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HYFSZC-2023-02-2
2.项目名称:石泉县蔬菜保供基地曾溪镇大沟村示范园区建设智慧农业项目
3.预算金额:800,000.00元
4.最高限价:800,000.00 元
5.采购需求: 石泉县蔬菜保供基地曾溪镇大沟村示范园区建设智慧农业项目1项,预算金额:800,000.00,项目概况:石泉县蔬菜保供基地曾溪镇大沟村示范园区数字化综合管理云平台,以及配套部分前端智能设备;主要功能或目标:建设石泉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智能信息平台,进行园区作物生长环境信息采集、生长过程生理信息监控、病虫害监测防控,实现园区种植的综合智能化管理,促进生产智能化、管理数据化、经营信息化的发展,建设园区标准化生产的优势区和示范窗口,实现农业效益和农民收入持续增长,辐射周边农业农企,为石泉县农业精细化发展提供典型案例。简要技术要求、用途:产业园区智能信息平台、园区作物生长环境信息采集系统、生长过程生理信息监控系统、病虫害防护监测系统、相关智能设备采购及系统集成实施。(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4月20日 00:00:00至2023年5月19日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的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5)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时,只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6)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7)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3日(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须知: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www.sxggzyjy.cn:9002/TPBidder )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网络平台机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0915-2110976。
(2)线上报名与线下报名需同时进行,否则无效。投标供应商请携带网上报名回执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后附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只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报名回执单)到陕西鸿源沣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进行投标备案登记并交纳费用;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文件,文件下载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18日14:00时前。
(3)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采购文件。未完成网上操作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后果自负。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6)请各供应商购买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8日 14:00:00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307第五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石泉县委宣传部
联 系 人:谢女士
联系地址:石泉县人民政府院内
联系电话:0915-632156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7709156783
传 真:0915-3116678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鸿源沣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文昌社区安怡大厦1302室
陕西鸿源沣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27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HYFSZC-2023-02-2
2.项目名称:石泉县蔬菜保供基地曾溪镇大沟村示范园区建设智慧农业项目
3.预算金额:800,000.00元
4.最高限价:800,000.00 元
5.采购需求: 石泉县蔬菜保供基地曾溪镇大沟村示范园区建设智慧农业项目1项,预算金额:800,000.00,项目概况:石泉县蔬菜保供基地曾溪镇大沟村示范园区数字化综合管理云平台,以及配套部分前端智能设备;主要功能或目标:建设石泉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区智能信息平台,进行园区作物生长环境信息采集、生长过程生理信息监控、病虫害监测防控,实现园区种植的综合智能化管理,促进生产智能化、管理数据化、经营信息化的发展,建设园区标准化生产的优势区和示范窗口,实现农业效益和农民收入持续增长,辐射周边农业农企,为石泉县农业精细化发展提供典型案例。简要技术要求、用途:产业园区智能信息平台、园区作物生长环境信息采集系统、生长过程生理信息监控系统、病虫害防护监测系统、相关智能设备采购及系统集成实施。(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4月20日 00:00:00至2023年5月19日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的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后至今连续缴存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5)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后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时,只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6)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7)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3日(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须知: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CA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ak.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www.sxggzyjy.cn:9002/TPBidder )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报名。网络平台机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0915-2110976。
(2)线上报名与线下报名需同时进行,否则无效。投标供应商请携带网上报名回执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后附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只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报名回执单)到陕西鸿源沣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进行投标备案登记并交纳费用;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文件,文件下载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18日14:00时前。
(3)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采购文件。未完成网上操作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后果自负。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6)请各供应商购买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8日 14:00:00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307第五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石泉县委宣传部
联 系 人:谢女士
联系地址:石泉县人民政府院内
联系电话:0915-632156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7709156783
传 真:0915-3116678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鸿源沣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文昌社区安怡大厦1302室
陕西鸿源沣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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