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大道东南片区JBD41-04地块商住项目(一、二期)设计【设计】评标公示
根据金龙大道东南片区JBD41-04地块商住项目(一、二期)设计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现将该项目有关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工程编号:惠公易建市直〔2023〕013
工程名称:金龙大道东南片区JBD41-04地块商住项目(一、二期)设计
招 标 人:惠州市城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惠州市建设集团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中标候选人 |
投标下 浮率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项目 负责人名称及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综合 得分 |
排序 名次 |
深圳市柏涛蓝森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设计投标下浮率为:30.61%;投标报价为:3330095.4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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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设计成果须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并满足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
设计总工期30日历天(不含各项审批时间),其中:方案设计确定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工作,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
设计项目负责人:王亚杰,证书注册编号:2003440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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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3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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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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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投标下浮率为:38.00%;投标报价为:2975442.00元 |
合格。设计成果须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并满足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
设计总工期30日历天(不含各项审批时间),其中:方案设计确定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工作,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
设计项目负责人:刘爽,证书注册编号:2002440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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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83 分 |
2 |
同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设计投标下浮率为:30.20%;投标报价为:334977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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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设计成果须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并满足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
设计总工期30日历天(不含各项审批时间),其中:方案设计确定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工作,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
设计项目负责人:梁卫林,证书注册编号:2018330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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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39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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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深圳市柏涛蓝森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同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中标候选人满足本项目招标条件的资质情况)。
二、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3年3月10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2人;
2、评标专家5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其相近专业。
3、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名单:深圳市柏涛蓝森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同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恒艺鼎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四)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经评审,四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
(五)详细评审情况: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六)废标情况:无
(七)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深圳市柏涛蓝森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同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八)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公示期间,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答复期间将暂停招投标活动;如招标人答复之后还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同时,将书面材料抄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大院3号楼,电话:0752-7121018)。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公示文件 |
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公示文件.pdf">广东省重工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公示文件.pdf |
同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同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公示文件.pdf">同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公示文件.pdf |
深圳市柏涛蓝森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深圳市柏涛蓝森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公示文件.pdf">深圳市柏涛蓝森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公示文件.pdf |
项目开标时间:2023-03-10
公示开始时间:2023-03-14
公示结束时间:2023-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