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部分建筑物拆除权竞价转让公告
BB2024CQJ014
受相关单位委托,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向社会公开转让如下国有资产:
一、转让标的及起拍价: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老病房大楼等7处房屋建筑物拆除权(详见附件1评估清单),建筑面积共约9365平方米。起拍价:71.8万元。
二、拆除施工企业要求:
拆除施工企业须是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受让人在签订《拆除协议》、《安全施工协议》时需向转让方提供上述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受让人虽不具备上述要求,但承诺在签订《拆除协议》、《安全施工协议》时,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与具备上述拆除资质的单位就本次拆除等事项签订的委托合同(详见附件2)及符合上述拆除资质单位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和符合上述要求的单位共同与转让方签订《拆除协议》、《安全施工协议》。如受让人在约定的合同签订期内,未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导致不能签订《拆除协议》、《安全施工协议》的,转让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已经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证明材料包括: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委托合同(如需)
转让方验原件,留存盖章复印件。
三、网络报名时间及方式: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0日17:00止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
四、网络竞价时间:
自由报价期:2024年2月21日9:00 至2024年2月21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止自动进入延时报价期,延时报价周期为120秒,最低加价幅度1000元/次。
五、竞价保证金:7.1万元,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2月20日17:00。
户名: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蚌埠龙湖支行
账号:1280601021000170468083042
六、看样时间:定于2024年2月19日、20日9:00在三院住院部南门门口集合,由转让方带领勘查现场。
七、咨询电话:0552-2055940 戴工
看样电话:13956366601 郭先生
技术支持:400-998-0000/ 0552-2056390
详情见网址:http://ggzy.bengbu.gov.cn
八、网络电子竞价竞买人客户端登录系统操作手册(新系统》登录http://ggzy.bengbu.gov.cn/fwzx/015001/015001002/20211130/9c240f75-02d2-48a2-a214-e5d381ceb952.html查看
九、《网络报价须知》登录http://ggzy.bengbu.gov.cn/fwzx/015001/015001006/20190531/731c7774-63ec-4912-976a-600c44c7e046.html查看
十、《网络竞价风险告知》登录https://ggzy.bengbu.gov.cn/fwzx/015001/015001006/20221017/a1bcc63b-f443-4ca1-8050-b69107efc41f.html查看
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9日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部分建筑物拆除权
标的说明及竞价须知
请务必使用微软IE10、IE11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采取其他浏览器可能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竞价,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
标的说明
转让方: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一、标的基本情况: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老病房大楼等7处房屋建筑物拆除权(详见附件1评估清单),建筑面积共约9365平方米。起始价:71.8万元。
瑕疵告知:
1、竞买人应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并自行踏勘现场做好尽职调查,了解房屋、设施状况,如需要查阅、使用标的物相关资料,应在公告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转让方提出询问,并以转让方书面答复为依据,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2、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时产生的所有费用及人身安全责任。参与竞价报价即视为对标的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并接受目前现状,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现状为由,提出任何异议。转让方、代理机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待拆除房屋建筑物的面积、结构、状况均以交付为准。
4、竞买人应主动查看《网络报价须知》、《网络竞价风险告知》,需认真阅读《网络电子竞价竞买人客户端登录系统操作手册(新系统)登录》,并自主操作竞价系统,因竞买人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参与网络竞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我方工作人员、技术人员为竞买人提供项目交易过程中的业务咨询和技术协助,但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5、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与报价,即视为认可并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视为认可并接受本交易文件所有条款。
二、拆除范围:
1、本次拆除标的为三院的7处房屋建筑物(附件1:评估清单)。拆除单位还应负责在拆除后即把所有拆除物清运出现场并负责自行处置。以上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拆除报价中不另行计费。
2、待拆除建筑物中6块观察窗铅玻璃由转让方保留,受让人需负责将6块观察窗铅玻璃拆下后,完整的交给转让方。
三、拆除施工企业要求:
拆除施工企业须是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受让人在签订《拆除协议》、《安全施工协议》时需向转让方提供上述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受让人虽不具备上述要求,但承诺在签订《拆除协议》、《安全施工协议》时,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与具备上述拆除资质的单位就本次拆除等事项签订的委托合同(详见附件1)及符合上述拆除资质单位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和符合上述要求的单位共同与转让方签订《拆除协议》、《安全施工协议》。如受让人在约定的合同签订期内,未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导致不能签订《拆除协议》、《安全施工协议》的,转让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已经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证明材料包括: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委托合同(如需)
转让方验原件,留存盖章复印件。
四、受让条件:
1、待拆除建筑物中6块观察窗铅玻璃由转让方保留,受让人需负责将6块观察窗铅玻璃拆下后,完整的交给转让方。
2、施工单位必须为所有进驻现场的施工人员购买保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人身意外险,对现场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履约保证金30万元,成交后交至转让方指定账户。须由受让人银行账户转出,不接受现金。
4、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7日内,受让人(施工企业)共同与转让方签订《拆除协议》及《安全施工协议》。签订拆除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人向代理机构账户缴纳成交款、交易费,向转让方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
5、受让人需向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支付成交价1.6%的交易费。
6、工期:待标的物完全交付之日起30日内,受让人须完成所有拆除、清运施工并将拆除形成的垃圾全部清运出场,平整场地后标高须还原至原建筑室外地坪标高。
7、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在进场拆除施工作业前,必须配合转让方做好进场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必须向转让方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详尽的并经专家评审通过的拆除方案(需比照《化工企业装置设施拆除安全管理规范(T/CCSAS006-2020)》)、安全/环保应急预案,并需在征得转让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作业时如需进行封路,需提前告知转让方,由转让方协调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拆除。
8、施工单位拆除全过程,由转让方指定的安全员介入,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转方指定的安全员要求进行拆除工作,转让方指定的安全员有权及时制止不符现场安全要求的拆除行为。
9、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危废,不得随意处置,必须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若因随意处置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施工单位负全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10、受让人施工作业时需遵守蚌埠市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各项规定,满足创城、创卫、大气治理等政府统一部署工作。清运垃圾出口需严格按照市环保要求设置车辆冲洗设备,符合环保标准。拆除后场地须全面覆盖防尘网。
竞价须知
一、竞买人注册及报名方式
竞买人自备电脑在“安徽省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完成认证后,方可参与项目报名,具体方法详见《网络电子竞价竞买人客户端登录系统操作手册(新系统)》第8-12页。
参与竞买的自然人请选择自然人登录,参与竞买的法人单位请用CA登录。
二、报名资料
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交上传如下资料图片:
1、自然人:身份证。
2、法人及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授权委托书(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上述材料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请各竞买人将上述材料做成一个PDF文档上传至“其他证明材料“中。
三、竞价保证金:7.1万元,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2月20日17:00。
(收款单位: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蚌埠龙湖支行,账号:1280601021000170468083042)
1、竞买人应在公告期(报名期)内使用省市场主体库认证及报名登记时填写的银行账户(两处账户应填写一致),向转让标的对应的保证金账号以转账、电汇的方式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支付宝等其他方式缴款)。
2、保证金支付以到代理机构账户时间为准,竞买人须确保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网上报名系统将在公告约定的截止时间自动关闭。
3、如因账户信息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第三方平台支付等原因造成不能参与报价,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4、受让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缴清成交款、交易费后全额退回原转入账号。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后全额退回原转入账号。
四、受让人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有效最高报价者成为受让人(有效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起始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有效最高报价。)
特别注意:竞价自备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使用windows 7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1366*768及以上分辨率,配备2G以上内存,2M以上有线宽带网络,请务必使用微软IE10、IE11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采取其他浏览器可能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竞价,责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
2、《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点:登录竞价系统领取;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法人单位直接签章领取,自然人下载打印后签字再扫描上传至系统,已办理CA锁的可直接电子签名领取。
五、标的交付
受让人交清成交款项并签订《拆除协议》后,转让方在3个工作日内将待拆除标的物交付受让人,成交后所有标的物的看管责任属于受让人。
六、拆除施工要求
1、受让人须在拆除施工前制订详尽的施工方案、安全/环保方案及应急预案,并报转让方备案后方可拆除施工。
2、如需采用爆破方式拆除作业的自行办理行政许可。
3、施工作业时如需进行封路,需提前告知转让方,由转让方协调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拆除。
4、受让人必须为所有进驻现场的施工人员配备安全防护,并对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负全部责任,对现场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停工整改,直至整改完成,期间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受让方承担。
5、如受让人未能按期完成拆除、清运作业,或清运未能通过转让方的验收,则每逾期一天,受让人承担5000元/天的违约金,按天累计计算,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支付。
6、确因天气等客观因素造成拆除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的,受让人在征得转让方同意的前提下,可适当延长拆除时限。
7、受让人在拆除前应对接转让方,熟悉作业环境,树立施工围挡(拆除结束后施工围挡需保留作为封闭厂区使用)、做好安全施工措施,切断建筑物周边电源及线路,封堵给水管、关闭燃气管道。
七、转让方验收
1、受让人按约定的时限和标准完成后,由转让方与受让人共同验收。现场验收不合格时,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人限期达标,受让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转让方可根据实际违约状况支取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用作对转让方的补偿。
2、受让人按约定时限和标准完成拆除施工的,转让方在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给受让人。
八、施工安全责任
受让人承担拆除、清运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对拆除施工过程中的人员、财产、环境安全负全责。如发生安全事故,转让方、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九、施工用水用电
转让方为受让人提供本次拆除施工的临时用水、用电(费用由受让人承担)。
十、澄清答疑期及方式
1、竞买人如对本交易文件及其附件或交易公告有疑问,应在公告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之前,以扫描件的形式(不得署名)向转让方或代理机构提出。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竞买人必须将扫描件与电子版(为word或wps,可编辑模式)发送至306685878@qq.com邮箱,联系方式:0552-2055940
2、转让方可对交易文件、公告进行的澄清、答疑、更正或更改,并在网站上发布相关信息(网址:http://ggzy.bengbu.gov.cn/),该公告内容为转让公告的组成部分,对竞买人具有约束力。竞买人应主动上网查询。转让方、代理价机构不承担竞买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3、在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转让方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十一、免责条款
1、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竞买人自身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电子竞价系统;
(二)电子竞价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三)电子竞价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竞价系统无法运行;
(六)其他无法保证交易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2、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报告。经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批准,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一)项目暂停,待电子竞价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恢复电子竞价系统运行并重新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
(二)项目终止,待电子竞价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重新发布公告。
3、转让方有权在延时竞价开始时间前终止或中止本项目的交易活动,转让方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责任和违约处理
发生下列事项,转让方有权取消受让人的受让资格,收回拆除权,受让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所缴保证金先用于支付双方应向代理机构缴纳的交易费,剩余部分用于对转让方的补偿,不足部分转让方有权追偿。
1、受让人向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
2、经监管部门查实受让人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3、受让人不按期签订《拆除协议》的。
4、受让人不按期缴纳成交款、交易费的。
十三、交易费
受让人需向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支付成交价1.6%的交易费。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
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9日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蚌埠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我 系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被授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贵中心组织的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部分建筑物拆除权转让项目(BB2024CQJ014)中,以我单位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竞买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联系电话:
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