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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江镇环东中心村03-01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公示有关意见的答复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10/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相关村民:
你们好!根据有关规定,张江镇环东中心村03-01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于2023年8月25日至9月3日进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公示。公示后,我局陆续收到村民对该项目的反馈意见。我局对村民反映的问题非常重视,并将相关意见转告建设单位。经对反馈意见进行整理、研究后,现对村民反馈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项目不要侵占西侧中界路事宜。
经复核用地范围,项目未侵占中界路,中界路宽度与现状保持一致。
(二)关于取消西侧2层建筑,降低东、南、北侧建筑层数及高度事宜。
西侧2层建筑为项目必需配置的附属用房,已征询新区相关部门同意。根据批准的上位规划,项目建筑高度不得超过24米,方案高度设计符合规划要求。
(三)关于调整垃圾房位置事宜。
该垃圾房设置符合卫生部门管理要求。我局已将村民意见转告给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做好后续的管理工作以减少不利影响。
后续,我局将要求建设单位结合周边居民对本次方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满足相关技术规定、规范的前提下,对方案做进一步优化。
感谢你们对浦东新区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二O二三年十月十三日
相关附件:
关于“张江镇环东中心村03-01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公示有关意见的答复.pdf
你们好!根据有关规定,张江镇环东中心村03-01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于2023年8月25日至9月3日进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公示。公示后,我局陆续收到村民对该项目的反馈意见。我局对村民反映的问题非常重视,并将相关意见转告建设单位。经对反馈意见进行整理、研究后,现对村民反馈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项目不要侵占西侧中界路事宜。
经复核用地范围,项目未侵占中界路,中界路宽度与现状保持一致。
(二)关于取消西侧2层建筑,降低东、南、北侧建筑层数及高度事宜。
西侧2层建筑为项目必需配置的附属用房,已征询新区相关部门同意。根据批准的上位规划,项目建筑高度不得超过24米,方案高度设计符合规划要求。
(三)关于调整垃圾房位置事宜。
该垃圾房设置符合卫生部门管理要求。我局已将村民意见转告给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做好后续的管理工作以减少不利影响。
后续,我局将要求建设单位结合周边居民对本次方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满足相关技术规定、规范的前提下,对方案做进一步优化。
感谢你们对浦东新区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二O二三年十月十三日
相关附件:
关于“张江镇环东中心村03-01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公示有关意见的答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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