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德核电厂内应急道路工程平板驳租赁服务采购
投标剩余时间2天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2/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SCFA00000028526宁德核电厂内应急道路工程平板驳租赁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核电厂内应急道路工程平板驳租赁服务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德核电厂内应急道路工程平板驳租赁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宁德核电厂内应急道路工程,工程地点位于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太姥山镇宁德核电厂内。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报价单位需提供1艘平板驳及相应配套人员协助询价单位施工,所提供船机、人员应符合政府部门及甲方相关规范,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2.2.2交付时间:自合同签字之日起(具体时间以实际为准)
2.2.3租赁时间:暂定开始2025年1月1日,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1日,服务时间3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进场通知书日期)。
2.2.4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宁德核电站
2.2.5履约保证金:无要求
2.2.6支付条件:按月支付,每月末乙方将当月租赁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出具的计量单、工程量统计表、现场签证单等)交于甲方审核完毕后;甲方按照审核确认属于乙方当期完成租赁时间的部分,按月度完成产值的100%支付。
2.2.7质量保证金:无要求
2.2.8最高限价:无
2.2.9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每个包件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可以对一个或者多个包件进行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符合投标项目的经营许可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租赁单位。
3.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船机及车辆设备是否具备出厂合格证及相关证书资料。
3.5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5.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5.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5.5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6其他要求:无
3.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6.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20 15:00:00至2024-12-25 15: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参与报价,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招标项目不收取售标费用。
4.3.1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12-25 15:00:00,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30 15: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宁德核电站
联系人: 唐嘉
电话: 18599933460
电子邮件: 291513846@qq.com
2024年12月20日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
1
散货船
3
月·台
2
海上运输服务
1
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核电厂内应急道路工程平板驳租赁服务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德核电厂内应急道路工程平板驳租赁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宁德核电厂内应急道路工程,工程地点位于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太姥山镇宁德核电厂内。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招标的标的:报价单位需提供1艘平板驳及相应配套人员协助询价单位施工,所提供船机、人员应符合政府部门及甲方相关规范,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
2.2.2交付时间:自合同签字之日起(具体时间以实际为准)
2.2.3租赁时间:暂定开始2025年1月1日,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1日,服务时间3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进场通知书日期)。
2.2.4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宁德核电站
2.2.5履约保证金:无要求
2.2.6支付条件:按月支付,每月末乙方将当月租赁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出具的计量单、工程量统计表、现场签证单等)交于甲方审核完毕后;甲方按照审核确认属于乙方当期完成租赁时间的部分,按月度完成产值的100%支付。
2.2.7质量保证金:无要求
2.2.8最高限价:无
2.2.9本次招标分为1个包件,每个包件拟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可以对一个或者多个包件进行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符合投标项目的经营许可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租赁单位。
3.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船机及车辆设备是否具备出厂合格证及相关证书资料。
3.5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5.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5.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5.5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6其他要求:无
3.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6.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20 15:00:00至2024-12-25 15: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参与报价,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招标项目不收取售标费用。
4.3.1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12-25 15:00:00,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30 15: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宁德核电站
联系人: 唐嘉
电话: 18599933460
电子邮件: 291513846@qq.com
2024年12月20日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
1
散货船
3
月·台
2
海上运输服务
1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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