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决定对婺源县建筑科技产业园项目设计单位进行公开选择,用抽签方式择优选定工程设计单位。
一、工程概况:
1、项目总投资: 约24000 万元(含设备)
2、工程建设地点:婺源县坑口村
3、设计费用:60万元(包干价,含初步设计及专家评审费、施工图设计;项目分两期实施)。
4、项目规模及内容:详见附件。
二、参选人资格条件: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均可参加公选。参选人参加公选会时必须提供下述材料:【参选人提供的证件(书)材料一律当场、当时、当众出示,否则不予受理】
1、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需提供近60个月内承接过年产30万立方搅拌站项目的设计业绩(单独搅拌站项目设计业绩或其他项目中包含搅拌站的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施工图纸、竣工验收报告)四项中的二项即可);
5、外省进赣企业须提供入赣备案材料说明(在江西省住建云上的备案页面截图加盖公章);
6、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业绩材料原件备查。
以上提供复印件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三、公告时间:
2021年 8 月 30 日至2021年 9 月 3 日12时
联系人:俞经理 联系电话:13755305401
四、建设单位定于2021年 9 月 3 日 15 时在婺源县城东安置区婺投集团二楼(紫阳五小路口)依法进行 公开选择 ,所有参选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持上述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出席本次公选会。资格审查不符合的参选单位不得参加抽签;经资格审查后,当出现符合资格条件的参选单位为两家及两家以上时,进行抽签确定中选人;当出现符合资格条件的参选单位为一家时,直接确定该参选单位为中选人。
五、其他要求:
1、项目分二期建设,根据项目推进需要,产生中选人后,中选人需在10天内完成一期项目的初步设计,每超过一天按1000元/日历天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从一期设计费用中扣除。
2、支付方式:设计费60万元(包干价),其中一期项目设计费35万元,二期项目设计费25万元。取得项目一期初设批复并完成一期施工图设计(含图审完成),支付设计费30万元,余款(5万元)待一期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支付;取得二期项目初设批复并完成二期施工图设计(含图审完成),支付设计费20万元,余款(5万元)待二期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支付。
3、设计范围:项目建设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1、实验楼、原料库、食堂、宿舍楼、办公楼、混凝土搅拌站、装配式构件厂房、小型混凝土构件厂房、干混砂浆搅拌站以及配套的给排水、强弱电、供气、消防、道路、停车场、绿化等室外配套附属工程;2、绿建设计(含土壤氡元素检测费用、场地噪声检测费用、电磁辐射检测费用)。
婺源县城投建筑科技产业园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