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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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三衢高级中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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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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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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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常山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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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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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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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常山县紫港街道文坊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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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双塔街道鹿溪二区1幢217室、219-22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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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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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权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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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857023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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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886880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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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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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三衢高级中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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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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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822000244001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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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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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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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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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期 常山县三衢高级中学设计 招标补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鉴于招标文件部分内容需以明确等,为确保招投标活动顺利开展,由招标人提出,经县监管办批准,现对常山县三衢高级中学设计招标文件进行如下补充。 一、原招标文件设计工期:共60日历天。设计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并完成评审,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图纸(含概算)同时完成修规评审,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并完成图审合格。施工图设计阶段,包括文本编制、图审过程中的改图以及图审等所有时间。设计过程中因发包人原因造成设计工作不能如期进行时,各阶段设计图纸的提交时间经发包人确认可顺延。调整为:设计工期共60日历天。 二、原招标文件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5.2付款方式调整为: 5.2付款方式: 5.2.1若本项目专项债资金部分无法落实,按以下方式支付: (1)合同签定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暂定设计费的10%作为预付款; (2)方案设计经县规划部门审查通过后30天内支付至暂定设计费的20%; (3)初步设计通过县发改局审查批复后30天内支付至暂定设计费的45%; (4)施工图图审通过后30天内支付至实际设计费的70%;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按实全部结清设计费。 5.2.2若本项目专项债资金部分落实,设计费按区块一和区块二分别结算,具体按以下方式支付: 区块一:体育运动中心工程设计费 (1)合同签定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区块一暂定设计费的10%作为预付款; (2)方案设计经县规划部门审查通过后30天内支付至区块一暂定设计费的20%; (3)初步设计通过县发改局审查批复后30天内支付至区块一暂定设计费的45%; (4)施工图图审通过后30天内支付至区块一实际设计费的70%; (5)区块一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按实全部结清该区块设计费。 区块二:三衢高中主楼及配套工程设计费 (1)合同签定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区块二暂定设计费的10%作为预付款 ; (2)方案设计经县规划部门审查通过后30天内支付至区块二暂定设计费的20%; (3)初步设计通过县发改局审查批复后30天内支付至区块二暂定设计费的45%; (4)施工图图审通过后30天内支付至区块二实际设计费的70%; (5)区块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按实全部结清该区块设计费。 三、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及设计任务书:完成地块内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本次项目设计含建筑、结构、电气、消防、给排水、暖通、燃气、人防、节能、绿建、幕墙(含门窗设计)、弱电智能化、地上PC专项设计和地下室BIM专项设计、基坑支护设计、景观(海绵城市)、泛光、标识导视、室内简单装修、室外市政配套、体育设施设备等所有专业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中不得有需另行委托二次深化设计或专项内容,如因特殊原因确需二次深化或专项设计的,则相关设计费用及评审费用包含在本费用内)、概算编制、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补图、修改、深化、整合、变更和优化。同时具备报建报审配合、现场指导与监督、施工阶段招标人同意的合理设计变更、质量保修期限内等项目全过程的设计任务。删除招标文件内“燃气”设计内容。 四、原招标文件报价函中“3、如我方中标,我方同意拟派本项目设计团队常驻本项目所在地办公。”调整为:3、如我方中标,我方同意按建设单位要求及时提供现场服务。 五、本工程招标补充《三衢高中土方出让规划设计条件》、图纸等详见附件,投标人自行下载。 六、原招标公告中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调整为2023年7月14日9时00分。 七、本招标补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补充文件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招标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常山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3年 6 月 2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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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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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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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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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0-5663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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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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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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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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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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