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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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房建市政施工总承包综合评估法(有限数量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中国-东盟冷链物流产业基地及配套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E4508002851002966001001)更正通知(三)
各投标人: 中国-东盟冷链物流产业基地及配套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E4508002851002966001001)项目的内容更正如下: 1、本项目于2023年2月7日发布的《中国-东盟冷链物流产业基地及配套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E4508002851002966001001)更正通知(二)》的第三点为: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3.3.3.1 变更估价原则约定为:“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 变更原则:根据建设单位制定EPC项目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 估价原则:因变更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子目的,按合同该子目价格进行计算; (2)合同中只有类似子目的,参照该类似子目价格进行计算;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子目的价格计算方法: ?有定额的套定额,并乘以下浮系数(中标价/招标控制价)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的《贵港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价格信息进行计算;《贵港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价格信息的按市场价计算;无定额可套的,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综合价格。 现更正为:”招标文件中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3.3.3.1 变更估价原则约定为: 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因变更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子目的,按合同该子目价格进行计算; (2)合同中只有类似子目的,参照该类似子目价格进行计算;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子目的价格计算方法: ?有定额的套定额,并乘以下浮系数(中标价/招标控制价)计算,其中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的《贵港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价格信息进行计算;《贵港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价格信息的按市场价计算;无定额可套的,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综合价格。招标文件中涉及到此内容相应更正。 2、各投标人投标报价按初步设计批复的投资项目概算总表数据进行报价,开标评审时按概算汇总表数据作为评标依据。 请各投标人根据本通知、招标文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依时参加投标报价。 特此通知,其余不变!
????????????????????????????????????????????招标人名称:贵港市宝盘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昌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2月9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区伟 联系电话:0775-4255325 招标代理联系人:黄晗茜 联系电话:0775-4323678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