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央音乐学院超算与智能中心建设项目(建筑工程部分)设计比选公告
金额
32.94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3/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央音乐学院超算与智能中心建设项目(建筑工程部分)设计,现邀请合格的参选人前来参选。
1.项目名称:中央音乐学院超算与智能中心建设项目(建筑工程部分)设计
2.比选内容:中央音乐学院超算与智能中心建设项目(建筑工程部分)设计,包括①乐修科小楼改造,建筑面积约为398平方米,建筑高度6.6米,计划改造为超算中心。本次设计为机房基础环境建设。②附中教学楼配套改造,附中教学楼B区首层为新购置琴房提供配套设施,改造面积约为496 平方米。
3.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32.94万元
4.设计周期: 设计方案:合同生效后7日内;施工图:方案确定后15日内
5.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选人须具备具有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设计总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
(4)自比选文件发出之日起,参选人应当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6.比选报名时间:2023年03月31日至2023年04月06日,每日9:00至17:00时(北京时间)。
7.参选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04月11日下午14:00至14:30(北京时间)
8.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比选时间:2023年04月11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9.比选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办公楼5层会议室
10.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11.比选报名时须将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wangxn@bjzb.com 。
12.报名方式:发送邮件方式,比选人收到邮件后,经检查报名资料齐全的将回复并发送比选文件,报名截止后,若因邮件问题,未收到回复邮件,请电话或短信联系申请重新发送比选文件。
13. 比选公告在中央音乐学院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如有不一致,以中央音乐学院官网发布公告为准。
14.凡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与中央音乐学院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联 系 人:王筱娜 王萍萍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
电 话:010-64063443、84046625
电子信箱:wangxn@bjzb.com
中央音乐学院
2023年3月31日
1.项目名称:中央音乐学院超算与智能中心建设项目(建筑工程部分)设计
2.比选内容:中央音乐学院超算与智能中心建设项目(建筑工程部分)设计,包括①乐修科小楼改造,建筑面积约为398平方米,建筑高度6.6米,计划改造为超算中心。本次设计为机房基础环境建设。②附中教学楼配套改造,附中教学楼B区首层为新购置琴房提供配套设施,改造面积约为496 平方米。
3.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32.94万元
4.设计周期: 设计方案:合同生效后7日内;施工图:方案确定后15日内
5.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选人须具备具有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设计总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
(4)自比选文件发出之日起,参选人应当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6.比选报名时间:2023年03月31日至2023年04月06日,每日9:00至17:00时(北京时间)。
7.参选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04月11日下午14:00至14:30(北京时间)
8.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比选时间:2023年04月11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9.比选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办公楼5层会议室
10.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11.比选报名时须将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wangxn@bjzb.com 。
12.报名方式:发送邮件方式,比选人收到邮件后,经检查报名资料齐全的将回复并发送比选文件,报名截止后,若因邮件问题,未收到回复邮件,请电话或短信联系申请重新发送比选文件。
13. 比选公告在中央音乐学院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如有不一致,以中央音乐学院官网发布公告为准。
14.凡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与中央音乐学院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联 系 人:王筱娜 王萍萍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鲍家街43号
电 话:010-64063443、84046625
电子信箱:wangxn@bjzb.com
中央音乐学院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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