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4-5604]胜石村新客站周边储备用地留用地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资审结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胜石村新客站周边储备用地留用地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4-5604]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德盛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791440190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德盛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791440190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工业二路1号之一-118房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德盛置业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1月22日 附件:资格审查公示.pdf
1资审报告-(公示版).pdf
胜石村新客站周边储备用地留用地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4-5604]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主)广东宇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城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主)广东鸿兴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弘基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主)广东骏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源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主)广州市盛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广州城方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德盛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791440190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德盛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791440190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工业二路1号之一-118房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德盛置业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1月22日 附件:资格审查公示.pdf
1资审报告-(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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