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土木工程公司北京大兴机场临空区(廊坊)市政工程项目经理部机动车信号灯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3/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比价公告
因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机场临空区(廊坊)市政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需要,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土木工程公司(以下简称 “询价人”)拟对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机场临空区(廊坊)市政工程项目经理部机动车信号灯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4011-240020)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现征集合格的报价人对该项目进行网上报价。
1.1采购方式和原则
1.1.1采购方式:本采购项目采用公开询比价方式。
1.1.2采购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定中标人。
1.2资金来源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工程款。
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
1.3.1拟采购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及到货期明细表:
注: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物资实际供货数量与竞标数量发生偏差时,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1.3.2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北京大兴机场临空区(廊坊)市政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或项目部指定地点。
1.3.3产品质量技术要求:
1.3.3.1信号灯控制系统设计要根据《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16的要求。
1.3.3.2卖方提供的货物应提供检测报告及产品合格证。
1.3.4付款方式及结算:
1.3.4.1 按月进行结算,结算周期: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根据机动车信号灯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批交批结,批次货物及相对应的材质证明书、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全部到完,经买方验收合格后,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在一个月内以支票/汇款/银行转账/汇票/电建融信/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招行付款代理/平安银行付融通/其他供应链债务凭证等方式支付批交货物对应合同金额97%的货款,剩下3%做为质保金,质保金于结算6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买方对增值税发票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卖方同意通过银行转账、票据等支付方式支付。
1.3.4.2 供应链债务凭证到期日为:签发供应链债务凭证日后6个月以内,采用供应链产生的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
1.3.4.3 如因业主工程款支付滞后,导致项目部延期支付货款,报价人应予以理解,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解决货款支付事宜。
1.3.5交货及验收:
1.3.5.1 交货时间:分批次交货,批交批结,卖方收到买方供货通知后7天内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1.3.5.2 每批材料发运应随车发运一份发货材料清单、出厂合格证书、检测报告等必要文件资料。
1.3.5.3 材料运抵交货地点后,买方验收人员按卖方提供的发货清单对到货材料外观、规格型号、数量、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进行核对查验,现场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1.3.6 为规避报价人恶意报价,报价人需严格按约定进行报价及供货,如中标人供应货物不满足合同约定或者中标人货物检测不合格,询价人将拒收该批货物,且中标人应立即组织进行更换合格产品等补救措施,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承担由于中标人延迟供货给询价人造成损失,情节严重者,将被列入电建集采平台黑名单并通报,列入黑名单的供货商,将无法参与电建集团股份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项目部的采购活动。
1.4报价人资格条件
1.4.1本次询价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相应的生产和供货能力。
(1)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业绩:
报价人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具有与本次采购产品相同或相近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1份(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商业信誉: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报价人无不良记录。
(5)询价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报价;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6)财务状况:
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且财务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征信负面信息。需提供近三年(2021至今)财务报表。
(7)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5询比价函的获取
1.5.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的报价人,2024年03月18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上报名参与本次询价。
1.5.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价人可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自行下载询比价函(电子版)及上传对应报价单。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19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1.5.3因集采平台系统流程设置原因,在报名审核通过后,递交报价文件前,报价人必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土木工程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上传报价文件。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报价文件无法上传和参与报价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1.6 询比价函的售价
本次询比价函(电子版)无偿提供。
1.7 联系方式
询 价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土木工程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A座一单元七楼
邮 编:650225
联 系 人:钱德敏
电 话:18708841159
使 用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机场临空区(廊坊)市政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水电十四局北京大兴机场临空区(廊坊)市政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杨桥礼
电 话:13529355240
1.8 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871-63408209
2024年03月18日
因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机场临空区(廊坊)市政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需要,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土木工程公司(以下简称 “询价人”)拟对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机场临空区(廊坊)市政工程项目经理部机动车信号灯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4011-240020)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现征集合格的报价人对该项目进行网上报价。
1.1采购方式和原则
1.1.1采购方式:本采购项目采用公开询比价方式。
1.1.2采购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定中标人。
1.2资金来源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工程款。
1.3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
1.3.1拟采购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及到货期明细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日期 | 供货范围 | 备注 |
1 | 4m悬臂机动车信号灯 | 1+1灯组 | 套 | 2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执行完毕 | 北京大兴机场临空区(廊坊)项目四条路:鹏卓北道(曹官营一路-翔远路;鹏卓中道(曹官营一路-翔远路);曹官营二路(开源道-启源道);锦绣东路(鹏卓北道-鹏程道) | |
2 | 5m悬臂机动车信号灯 | 1+1灯组 | 套 | 26 | |||
3 | 6.5m悬臂机动车信号灯 | 1+1灯组 | 套 | 10 | |||
合计 | | | 38 | | | |
注: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物资实际供货数量与竞标数量发生偏差时,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1.3.2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北京大兴机场临空区(廊坊)市政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或项目部指定地点。
1.3.3产品质量技术要求:
1.3.3.1信号灯控制系统设计要根据《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16的要求。
1.3.3.2卖方提供的货物应提供检测报告及产品合格证。
1.3.4付款方式及结算:
1.3.4.1 按月进行结算,结算周期: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根据机动车信号灯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批交批结,批次货物及相对应的材质证明书、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全部到完,经买方验收合格后,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在一个月内以支票/汇款/银行转账/汇票/电建融信/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招行付款代理/平安银行付融通/其他供应链债务凭证等方式支付批交货物对应合同金额97%的货款,剩下3%做为质保金,质保金于结算6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买方对增值税发票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卖方同意通过银行转账、票据等支付方式支付。
1.3.4.2 供应链债务凭证到期日为:签发供应链债务凭证日后6个月以内,采用供应链产生的贴息费用由卖方承担。
1.3.4.3 如因业主工程款支付滞后,导致项目部延期支付货款,报价人应予以理解,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解决货款支付事宜。
1.3.5交货及验收:
1.3.5.1 交货时间:分批次交货,批交批结,卖方收到买方供货通知后7天内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1.3.5.2 每批材料发运应随车发运一份发货材料清单、出厂合格证书、检测报告等必要文件资料。
1.3.5.3 材料运抵交货地点后,买方验收人员按卖方提供的发货清单对到货材料外观、规格型号、数量、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进行核对查验,现场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1.3.6 为规避报价人恶意报价,报价人需严格按约定进行报价及供货,如中标人供应货物不满足合同约定或者中标人货物检测不合格,询价人将拒收该批货物,且中标人应立即组织进行更换合格产品等补救措施,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承担由于中标人延迟供货给询价人造成损失,情节严重者,将被列入电建集采平台黑名单并通报,列入黑名单的供货商,将无法参与电建集团股份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项目部的采购活动。
1.4报价人资格条件
1.4.1本次询价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相应的生产和供货能力。
(1)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业绩:
报价人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具有与本次采购产品相同或相近的同类产品销售业绩1份(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商业信誉: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报价人无不良记录。
(5)询价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报价;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6)财务状况:
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且财务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征信负面信息。需提供近三年(2021至今)财务报表。
(7)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5询比价函的获取
1.5.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的报价人,2024年03月18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上报名参与本次询价。
1.5.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价人可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自行下载询比价函(电子版)及上传对应报价单。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19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1.5.3因集采平台系统流程设置原因,在报名审核通过后,递交报价文件前,报价人必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土木工程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上传报价文件。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报价文件无法上传和参与报价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1.6 询比价函的售价
本次询比价函(电子版)无偿提供。
1.7 联系方式
询 价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土木工程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A座一单元七楼
邮 编:650225
联 系 人:钱德敏
电 话:18708841159
使 用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机场临空区(廊坊)市政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水电十四局北京大兴机场临空区(廊坊)市政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杨桥礼
电 话:13529355240
1.8 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871-63408209
2024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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