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碳中和试点示范2023年度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碳中和试点示范2023年度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碳中和试点示范2023年度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440400MB2E173192306280148
项目业主: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服务机构: 广东工业大学
合同名称: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碳中和试点示范2023年度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合同编号: 440400MB2E173192306280148
合同总金额: ¥900,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3年07月24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3年07月24日至2024年07月23日
服务内容: 一、项目服务内容要求:
基于合作区碳中和试点示范建设规划思路和工作需求,开展合作区温室气体清单编制、试点示范工作进展评估及组织举办碳中和主题宣传活动等工作内容,以进一步摸清合作区温室气体排放特点和减碳效益,为碳中和试点示范奠定良好数据基础,有序推动碳中和试点示范建设和扩大区域影响力。具体任务包括:
(1)协助编制温室气体清单。调研摸底和收集碳排放基础数据,并按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相关指南要求进行数据处理核算,最终形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1年温室气体清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2年温室气体清单》,以持续摸清合作区温室气体排放结构、排放趋势、主要排放源的变化情况,为开展碳中和试点示范的相关工作提供数据基础:
(2)协助评估碳中和试点进展。基于合作区现正编制的碳中和试点示范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及广东省碳中和试点示范工作要求,及时评估和总结2022-2023年度合作区碳中和试点示范推进情况、成效和问题,并提出建议,最终形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碳中和试点示范2022-2023年工作评估报告》1份;
(3)协助策划低碳宣传活动。基于合作区碳中和试点示范定位和目标,合同期内依据采购方:(1)特定节日时点(如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绿色低碳宣传的工作需求;及(2)非定期面向企业、社会公众开展碳中和专题科普教育的工作需求,协助策划举办2次绿色低碳宣传教育活动,以助力合作区持续深化绿色低碳发展氛围,打响碳中和示范名牌和扩大影响力;
(4)提供其他技术咨询服务。基于合作区碳普惠体系建设的前期研究、总体部署和建设工作要求,就2023年度合作区碳普惠体系筹建的相关工作提供专业的技术咨询服务。
二、项目进度和服务要求
(1)2024年6月底前完成提交项目成果并通过专家验收。若因不可抗力因素使项目需延期,投标人需与采购人协商后并由采购人决定;
(2)需配合服务采购单位按需开展成果报批等后续工作。 三、项目成果要求: 完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1年温室气体清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2年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形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碳中和试点示范2022-2023年工作评估报告》1份;协助策划举办2次绿色低碳宣传教育活动;合同期内,为合作区碳普惠体系筹建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最终,形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碳中和试点示范2023年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执行总体报告》。其中,每份报告提供纸质版5份及电子版(光盘或U盘)1份。
合同附件 合同.pdf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2023年07月25日
采购项目名称: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碳中和试点示范2023年度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440400MB2E173192306280148
项目业主: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服务机构: 广东工业大学
合同名称: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碳中和试点示范2023年度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合同编号: 440400MB2E173192306280148
合同总金额: ¥900,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3年07月24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3年07月24日至2024年07月23日
服务内容: 一、项目服务内容要求:
基于合作区碳中和试点示范建设规划思路和工作需求,开展合作区温室气体清单编制、试点示范工作进展评估及组织举办碳中和主题宣传活动等工作内容,以进一步摸清合作区温室气体排放特点和减碳效益,为碳中和试点示范奠定良好数据基础,有序推动碳中和试点示范建设和扩大区域影响力。具体任务包括:
(1)协助编制温室气体清单。调研摸底和收集碳排放基础数据,并按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相关指南要求进行数据处理核算,最终形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1年温室气体清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2年温室气体清单》,以持续摸清合作区温室气体排放结构、排放趋势、主要排放源的变化情况,为开展碳中和试点示范的相关工作提供数据基础:
(2)协助评估碳中和试点进展。基于合作区现正编制的碳中和试点示范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及广东省碳中和试点示范工作要求,及时评估和总结2022-2023年度合作区碳中和试点示范推进情况、成效和问题,并提出建议,最终形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碳中和试点示范2022-2023年工作评估报告》1份;
(3)协助策划低碳宣传活动。基于合作区碳中和试点示范定位和目标,合同期内依据采购方:(1)特定节日时点(如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绿色低碳宣传的工作需求;及(2)非定期面向企业、社会公众开展碳中和专题科普教育的工作需求,协助策划举办2次绿色低碳宣传教育活动,以助力合作区持续深化绿色低碳发展氛围,打响碳中和示范名牌和扩大影响力;
(4)提供其他技术咨询服务。基于合作区碳普惠体系建设的前期研究、总体部署和建设工作要求,就2023年度合作区碳普惠体系筹建的相关工作提供专业的技术咨询服务。
二、项目进度和服务要求
(1)2024年6月底前完成提交项目成果并通过专家验收。若因不可抗力因素使项目需延期,投标人需与采购人协商后并由采购人决定;
(2)需配合服务采购单位按需开展成果报批等后续工作。 三、项目成果要求: 完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1年温室气体清单》、《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2022年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形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碳中和试点示范2022-2023年工作评估报告》1份;协助策划举办2次绿色低碳宣传教育活动;合同期内,为合作区碳普惠体系筹建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最终,形成《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碳中和试点示范2023年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执行总体报告》。其中,每份报告提供纸质版5份及电子版(光盘或U盘)1份。
合同附件 合同.pdf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
2023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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