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疆公司2024年8月平路机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21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新疆公司2024年8月平路机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新疆公司2024年8月平路机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207641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207641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徐国梁 电话:010-58132340
邮箱:20081751@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新疆公司2024年8月平路机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207641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207641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徐州徐工筑路机械有限公司 | 山东中鑫巨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1210.000000 | 1216.4323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业绩 | 1、平路机采购合同、齐齐哈尔市盛北建设机械销售有限公司、2023.06.28 2、平路机采购合同、内蒙古栋和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2023.07.29 3、平路机采购合同、新疆畅达路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2023.8.25 4、平路机采购合同、新疆畅达路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2023.09.11 5、平路机采购合同、新疆畅达路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2023.10.12 6、平路机采购合同、西乌珠穆沁旗星光运输有限责任公司、2023.10.15 7、平路机采购合同、内蒙古栋和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2023.10.24 8、平路机采购合同、新疆畅达路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2023.10.30 9、平路机采购合同、内蒙古赢信土石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23.12.13 10、平路机采购合同、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9.2 11、平路机采购合同、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3.6.28 12、平路机采购合同、内蒙古神东天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家塔露天煤矿、2023.1.18 | 1、新疆君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平路机销售合同、新疆君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4.2.11 2、新疆君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平路机销售合同、新疆君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3.5.10 3、温州市平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平路机销售合同、温州市平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3.12.29 4、兰陵县龙杰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平路机销售合同、兰陵县龙杰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2023.1.7 5、乌海市东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平路机买卖合同、乌海市东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2.6.23 6、乌海市恒达工程有限公司平路机买卖合同、乌海市恒达工程有限公司、2022.6.23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徐国梁 电话:010-58132340
邮箱:20081751@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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