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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第十二批余干宏飞、远普卫生防护信访件回复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8/06/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第十二批余干宏飞、远普卫生防护信访件回复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信访事项第十二批涉及余干事项处理情况汇报
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投诉人反映:1.铅蓄电池污染严重。江西远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宏飞电源有限公司所产生的废气未经任何铅烟净化处理直排,产生的废水未做处理经工业园区污水管道排入信江。铅蓄电池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仍有3000多人未搬迁,以及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交办信访件
属第十二批
(
9
)
(X36000020180612001
7
环督(赣)转〔2018〕36号)
第
1项
,由余干县县委、余干县政府承办,6月13日收到,6月
22
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诉求
无。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江西宏飞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
江西
远普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地点:余干县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生产经营范围:
铅酸蓄电池
,设计年生产能力
都是
500万只铅酸蓄电池和2万吨极板的新能源科技型企业。
该两家公司以电解铅、合金铅和硫酸等为主要原辅材料,经制粉、铸板、和膏、涂片、固化干燥、化成和分刷片等工序生产极板。以自产极板和外购隔流板、电池壳为主要组件,组叠组、焊组、加酸及充电等工序组装铅酸蓄电池。项目投资分别
0.7亿元和1.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50万元和800万元,
2012年6月29日
江西省环保厅
分别
对两家企业进行了批复
(赣环评字〔2012〕213号)(赣环评字〔2012〕21
4
号)
。
2016年3月1日
,江西宏飞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一期)
通过
了竣工
验收(赣环评函〔2016〕14号)。
2016年11月,江西远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完善了备案手续。
两家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房屋有关情况如下:
500米防护范围内共涉及民房约136栋、小学房屋4栋(其中:孤里岭以南共计约130栋民房、
菱塘村山门塘组
6栋民房
)。
800米防护范围内共涉及民房约616栋(其中:孤里岭以南共计约512栋
民房
,
吴艾村98栋民房、菱塘村山门塘组6栋民房
)
、
小学房屋7栋
、公租房
14栋(公租房仅供园区企业职工租住)、商务中心6栋(
因我县园区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但有关商务服务配套设施仍是空白,应多家企业要求,建设了商务中心
)
。
五、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6月
14
日,环保局
执法人员
、余干县
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工作人员
到
现场
核查
,
两家企业的废气、固废都能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处置,未发现废水直排问题。
8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部分未搬迁。
六、
存在问题
卫生防护距离800米内有约616栋。
七、
处理整改情况
按照县政府干府字〔
201
3
〕
4
号
承诺函的要求,①孤里岭以南居民房屋不进行搬迁,确保山屏不遭到人为破坏;②
500米
卫生防护距离内
6户民房2018年底拆除到位(责任单位:黄金埠镇、房管局、国土局、规划局、财政局、高新园区);
③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该企业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
环保局、高新园区);④对企业按要求进行监督性监测,及时公开;⑤对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点空气质量每半年监测一次,并及时公布(
责任单位:
环保局、高新园区)。
八、问题解决情况
正在解决之中
。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此信访件调查处理情况于2018年6月
23
日在余干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2018年6月
22
日
附表:
江西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情况个案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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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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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案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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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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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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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立案处罚
|
罚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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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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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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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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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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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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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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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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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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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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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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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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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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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6000020180612001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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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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