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试验电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khk-23h421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姚子良010-6819726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3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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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试验电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2 03:3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试验电缆招标公告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试验电缆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GKHK-23H42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试验电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国拨,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试验电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试验电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试验电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响应的供货能力。

(1)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是原厂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原厂制造商针对本次投标的授权书原件,及制造厂商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 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具有从事相关领域的设计和制造经验,承担过类似项目研发案例,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合同关键页复印件)。(4)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经营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情况,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两张截图)或查询报告。若投标人为企业,还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两张截图) 或查询报告:

(5) 其他要求:

1) 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08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到2023 年 08 月28日 16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8 月 22 日 09 时至 2023 年 08 月 28 日 16时登陆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http://www, eavic.com/rest/index)进行注册后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现场不予受理。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如有疑问,请致电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 400-890-088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9 月 13 日 09 时00 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 40 号瀚翔宾馆 A 座 3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9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 40 号瀚翔宾馆 A 座 3 楼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试验电缆(招标编号: GKHK-2311421) 招标人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拨,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试验电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设备名称:试验电缆

量:(2)数

称 数量(套)

公管试验总线试验电缆 1

公管试验半物理试验电缆及故障模拟盒 1

核心机试验 RIU 半物理试验电缆 1

液压试验电缆 1环控氧气试验地面设备电缆 1

环控氧气试验机载设备电缆 1

热/能量综合管理试验电缆 1

座舱盖系统原理验证试验测试电缆及传感器 1

(3) 技术规格: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4) 交货地点: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

(5)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 4 个月内完成交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响应的供货能力。(1)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是原厂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原厂制造商针对本次投标的授权书原件,及制造厂商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

理商参加投标。

(2) 财务要求: 无

(3)业绩要求:具有从事相关领域的设计和制造经验,承担过类似项目研发案例,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及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

(4)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经营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情况,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两张截图)或查询报告。若投标人为企业,还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两张截图) 或查询报告:

(5) 其他要求:

1) 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8 月 22 日 09 时至 2023 年 08 月 28 日 16 时登陆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 (http://www.cavic.com/rest/index)进行注册后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现场不予受理。并办理 CA 数宁证书。如有疑问,请致电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 400-890-0880。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 8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支付成功后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 投标人必须在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注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否则无法投标。(详见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相关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3 年 09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必须在此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传至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专区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2 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 40 号翔宾馆 A 座 3 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如果开标现场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则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评标。

5.4 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或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技改建设部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 40 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31 号神舟大厦 9 层地

联 系 人: 姚子良、李梁彬

电话: 010-68197261

电子邮件: gkzb68197261@163.com

民公司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是天爸名

204191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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