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怀宁县农产品精深加工园区暨产城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7/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g-hn-2023-08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怀宁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0556-4967806
招标代理机构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556-4967806
中标公司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怀宁县农产品精深加工园区暨产城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G-HN-2023-088
二、项目名称:怀宁县农产品精深加工园区暨产城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396#5号
成交价:收费标准的百分之伍点伍(小写:收费标准的5.5%)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国正、王红光、胡美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磋商文件规定收取,人民币1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 怀宁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的,书面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为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联系电话:0556-4967806;以网络形式提出质疑的,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6-4967806。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4611330,其中以网络形式提交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宁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17号
联系方式:0556-46692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
联系方式:0556-4967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中胜
电 话:0556-466921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3.现场记录表
4.业绩、奖项、证书及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3年07月19日
一、项目编号:CG-HN-2023-088
二、项目名称:怀宁县农产品精深加工园区暨产城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环城西路396#5号
成交价:收费标准的百分之伍点伍(小写:收费标准的5.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怀宁县农产品精深加工园区暨产城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服务 服务范围:怀宁县农产品精深加工园区暨产城一体化建设项目(一期)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根据施工承包合同价、进度计划、编制工程用款计划书;2、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3、参与工程造价控制的有关会议;4、负责对工单位上报的已完成工作量月报进行审核并提供当月付款建议书;5、承发双方提出索赔时,为委托方提供咨询意见;6、协助业主及时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7、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提供完整结算报告。 服务要求:(一)成交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怀宁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审计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二)由采购人负责统筹安排、具体对接、监督管理审计委托业务,成交单位根据委托审计服务内容及要求,完成跟踪审计服务工作、及时出具正式审计(复核)报告。(三)成交单位应根据委托具体审计事项,满足现场跟踪审计的需要,拟定参与跟踪审计的人员组成情况,并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以及驻现场跟踪审计的需要及时安排相关审计人员参与项目全过程审计监督。(四)成交单位响应文件中约定的拟派本项目的现场人员须按采购人要求到现场参与工程审计全过程管理且不得随意更换,若随意更换处以 50000 元∕人·次罚款。(五)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业规范,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八不准”工作 纪律和审计工作相关规定,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与被审计项目、被审计单位相关的审计信息、 国家和商业秘密,客观公正开展审计业务,并遵守保密和回避等相关制度。 (六)审计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未约定事项由中标单位和招标人依法协商确定。(七)对在开展审计业务过程中,成交单位徇私舞弊、与被审计单位相互勾结等违反相关规定和委托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与成交单位委托关系,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依法追究赔偿责任。(八)成交人审核小组成员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未能赶到现场,处以 5000 元∕次罚款。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完成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服务结束。 服务标准:成交人和采购人双方依据项目内容和进度共同实施验收工作,验收结果和验收报告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国正、王红光、胡美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磋商文件规定收取,人民币1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 怀宁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的,书面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为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联系电话:0556-4967806;以网络形式提出质疑的,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6-4967806。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4611330,其中以网络形式提交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宁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17号
联系方式:0556-46692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
联系方式:0556-4967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中胜
电 话:0556-466921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3.现场记录表
4.业绩、奖项、证书及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3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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