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泰州市姜堰区老通扬运河—中干河绿道景观提升工程泰州市姜堰区老通扬运河—中干河绿道景观提升工程总承包(EPC)二期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3/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2128421051000021
预算金额140万元
招标公司泰州市金姜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邱女士1590526600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3212842105100002-BE-002;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12842105100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泰州市姜堰区老通扬运河—中干河绿道景观提升工程 已由 泰州市姜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老通扬运河-中干河绿道景观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姜发改投[2021]9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州市金姜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鸿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泰州市姜堰区老通扬运河—中干河绿道景观提升工程总承包(EPC)二期项目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三水街道、罗塘街道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面积约690256㎡,改造内容:城市慢行系统建设:结合原有场地现状,保护利用现有设施,提升改造城市慢行步道系统;城市最观提升:结合场地内外部环境,因地制宜的提升改造沿河广场、景观、水上娱乐,标识等配套设施,实施苗團式绿化建设。项目估算投资45439万元。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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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方式: 工程施工完成工程量的50%,监理费付至合同价的40%,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 70%;缺陷责任期满一年时付至双方确认价格的90%,余款在缺陷责任期(二年)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每次付款时均须开具正式税务发票。(监理费的最终结算价为合同价扣除履约考核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2)在监情况 ①未在泰州市外的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②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③?无在监工程 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有一个在监 指在泰州市不超过一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提供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证明。 □有两个在监 指在泰州市不超过两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提供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证明。 3.3.2投标人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3 年12月- 2023 年 2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园林绿化工程的监理业绩; 有效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1(1)、3.3.1(2)、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 年 3 月 13 日 17 时 30 分 至 2023 年 3 月 20 日 17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投标工具使用费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 年 4 月 13 日 9 时 3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具体方法如下: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州市金姜堰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姜堰区苏中路6号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蒋先生 电 话:13775795116 代理机构:江苏鸿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州市扬子港路88号综合楼三楼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邱女士、王女士 电 话:15905266002、18952672906 |
文件正文PDF附件: | |
1 | 投标人必读文件.pdf |
2 | 关于泰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异议投诉递交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
3 | 老通扬运河—中干河绿道景观提升工程总承包(EPC)二期项目监理.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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