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献县城乡一体化新建开发区水厂及输水管道工程施工监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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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I3100000021a07223001 | ||||||||||||||||||||||||||||||||||||||||
招标公告名称: | 献县城乡一体化新建开发区水厂及输水管道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公告 | ||||||||||||||||||||||||||||||||||||||||
招标公告编号: | I3100000021a07223001201 | ||||||||||||||||||||||||||||||||||||||||
原公告内容: | |||||||||||||||||||||||||||||||||||||||||
献县城乡一体化新建开发区水厂及输水管道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献县城乡一体化新建开发区水厂及输水管道工程施工监理已由 献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献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献县城乡一体化新建开发区水厂及输水管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献发改投资【2022】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献县水务局、河北泓献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河北泓献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自筹出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献县水务局、河北泓献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献县城乡一体化新建开发区水厂及输水管道工程施工监理(2)工程规模:详见文件(3)工程地点:献县(4)标段划分:无(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合格标准(6)资金来源:已落实(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4)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7)联合体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平台”办理相关手续时,只需要联合体牵头人办理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12 09:00至2023-05-18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02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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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献县城乡一体化新建开发区水厂及输水管道工程施工监理 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3年5月12日 更正公告日期:2023年05月17日 2、原公告内容: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更正为: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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