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dfagz02333/jg2022-14-2039
预算金额186015.78万元
招标联系人付工0551-6263690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常工0551-62202728
公告正文

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一期项目二批次建安工程施工及总承包服务项目
项目法人: 安徽省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地址: 肥西县
立项批文名称: 关于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项目审批单位: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部门: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代理机构: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平台: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项目见证时间: 2022-10-12 10:54:04
公告正文

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一期项目二批次建安工程施工及总承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项目建议书的复函》(皖发改社会函〔2021〕210号)

1.4 招标人:安徽省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安徽医科大学

1.5 项目业主:安徽医科大学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一期项目二批次建安工程施工及总承包服务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2DFAGZ02333/JG2022-14-2039

2.3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2DFAGZ02333/JG2022-14-2039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独秀园与李陵山路交口东北角

2.6 建设规模: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一期项目主要为东、西地块及体育场馆地块。一期总建筑面积55200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09800 m2,地下建筑面积42200 m2,主要包括A-1公共学习中心(62000 m2)、A-2公共教学楼(55500 m2)、A-3实验教学中心(49500 m2)、A-4学生活动中心(14000 m2)、A-5校医院(3000 m2)、B-1科研综合楼东区(43100 m2)、B-2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24600 m2)、B-3科研综合楼西区(24000 m2)、C-1学术交流中心(28000 m2)、C-2综合训练馆及食堂(13250 m2)、D-1生活组团1(56500 m2)、D-2生活组团2(55700 m2)、D-3生活组团3(77050 m2)、D-6其它附属用房(1200 m2)、E-1音乐厅(9800 m2)、E-2医学博物馆(10300 m2)、E-3体育中心(24500 m2)及室外总体。

本次招标内容为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一期项目二批次工程,包含A-1公共学习中心(62000 m2)、A-2公共教学楼(55500 m2)、A-3实验教学中心(49500 m2)、A-4学生活动中心(14000 m2)、A-5校医院(3000 m2)、B-1科研综合楼东区(43100 m2)、B-2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24600 m2)、B-3科研综合楼西区(24000 m2)、C-1学术交流中心(28000 m2 、具体以施工图纸和清单为准)、D-6其它附属用房(不含大门,具体以施工图纸和清单为准)及核心区室外总体(深圳路以南、独秀园路以东、李陵山路以北、孔雀台路以西等图纸、清单、补疑文件确定内容)。本次施工区域详见全套施工图。

2.7 合同估算价:1860157896.63元

2.8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2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一期项目二批次建安工程施工及总承包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范围内场地平整;基坑开挖、支护;临时水电接引;主体结构(含桩基础、地下室、土方回填);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含喷淋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暖通工程;太阳能热水系统;临时排水(含自建排水设施);人防工程;充电桩;光伏发电;室外道路;桥梁;景观工程等全部图纸设计内容(业主另行发包的除外);智慧工地;以及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其他工程的预留、预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后续另行发包的电梯采购及安装、智能化工程、供配电工程、燃气工程、厨房设备采购安装,分体空调采购及安装等纳入总承包人的总承包管理和服务范围。与其它批次、专项工程等施工对接协调。总包服务费含在报价中。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至少具有一个单个合同投资金额不低于10亿元或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8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注:公共建筑是指医疗、办公、商业、旅游、科教文卫、通信、交通运输类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工业厂房和仓储))。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投标人资格3.1及3.7要求,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及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8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2年10月13日至开标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400-0099-555,0551-62220164。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日11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2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安徽省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安徽医科大学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安徽路与福州路交口

联 系 人:付工、樊工

电 话:0551-62636906,0551-65161061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 系 人:常工、陈工

电 话:0551-62202728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需查看注意事项,详见: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服务—电子招标投标—操作指南—进场项目(合肥)。

9.3 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在使用投标工具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0099-555,0551-62220164。

9.4 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9.5 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保证金账户一: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39689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保证金账户二: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8725240776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北城支行

2022年10月13日

附件:
招标文件.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一期项目二批次建安工程施工及总承包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2DFAGZ02333

原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3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一期项目二批次建安工程施工及总承包服务项目补疑2

各投标人:

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一期项目二批次建安工程施工及总承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2DFAGZ02333/JG2022-14-2039)投标人提问回复及澄清如下:

一、投标人提问回复

问题1. 报价文件(二)投标函附录:投标报价下浮率一览表中:(1)对不涉及预留金金额的表格中请明确价格是否填0或者不填?

回复:不填。

问题2. 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将对各分项工程及投标总价下浮率进行考核,如各分项工程下浮率超过投标总价下浮率0.9-1.1倍的,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如果各分项工程超过投标总价下浮率,是否会触发异常低价评审?以A组团为例:假如投标人总价下浮率为10%,A组团分项下浮率范围为9%-11%,若投标报价A组团下浮率为11%,A组团投标报价是否会触发异常低价评审?

回复:关于异常低价评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的2.1.3条款响应性评审标准异常低价评审及第三章第3.6.2项规定。此处评审时,下浮率计算方式为:1-投标总报价/控制价*100%。

关于不平衡报价评审,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的2.1.3条款响应性评审标准不平衡报价评审要求。本项目将对各分项工程及投标总报价下浮率进行考核,此处投标总报价下浮率为A(详见投标报价下浮率一览表),A=1-(投标总报价-含税暂列金金额)/(控制价-含税暂列金金额)*100%。

举例如下:(1)某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下浮率为9%,某分项工程下浮率为13%(大于9%*1.1=9.9%),视为恶意不平衡报价;(2)某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下浮率为9%,某分项工程下浮率为7%(小于9%*0.9=8.1%),视为恶意不平衡报价(投标报价下浮率一览表填写按投标函附录表填写)。(3)某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下浮率为11%,评标委员会将按招标文件对其异常低价进行评审。

问题3. 在投标总价满足不低于最高限价的90%前提下,其中各单位工程报价能否低于对应控制价的90%?还是投标总价及各单位工程报价金额都需满足不低于对应控制价90%?例如:以A组团为例,某投标人投标总价下浮率为10%,A组团分项工程下浮率满足投标总价下浮率的0.9-1.1倍,若A组团内A-1公共学习中心土建装饰工程、A-2公共教学楼-南楼土建装饰工程下浮率为15%,该单位工程报价低于对应控制价的90%,诸如此类是否需要对该单位工程进行异常低价评审?

回复:同问题2回复。

问题4. 专业土石方工程控制价140844203.02元,控制价中预留金金额95920000.00元,假如投标人总价下浮率为10%,该分项扣除预留金下浮率应为9-11%即报价在136351782.72-136801024.75区间,该专业土石方工程分项整体下浮率为2.87%-3.19%,是否与降幅率8%-10%冲突?

回复:不冲突,详见问题2回复。

问题5. 根据合肥市城乡建设局于2021年10月18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合肥市建设工程人工、材料市场价格风险约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合建〔2021〕173号)第一条“建设工程人工、材料市场价格风险应遵循风险共担和合理分摊原则,体现交易的公平性。工程发承包双方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合理设置和约定人工、材料价格市场风险条款,明确可调整价差人工、材料范围(种类)、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幅度及调整方法”,本招标工程是否执行以上规范性文件要求设置人工调差?

回复: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问题6. 投标人业绩、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至少具有一个单个合同投资金额不低于10亿元或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8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

请问我司承担项目所有施工任务的公共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是否认可,请明确?

回复:满足招标文件评审要求即可。

问题7. 招标文件第113页第16.2.2条:“日常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达不到黄山杯标准的,应无条件返修并达到黄山杯标准。是要求本工程全部工程质量需达到黄山杯还是仅A1组团公共学习中心达到黄山杯即可。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前附表及合同专用条款中关于“黄山杯”的内容调整为“鲁班奖”,此处仅A1组团公共学习中心达到鲁班奖即可。

问题8. 请明确控制价编制期采用的信息价为哪一期?

回复:采用合肥2022年第十期信息价,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报价。

问题9. 因2020年宝钢集团和武钢集团实现重组为宝武钢(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并无实际钢厂,推荐品牌是否为宝武集团旗下宝武鄂钢等实体钢厂?

回复:是。

问题10. 投标人可否自行增加不低于推荐品牌的其他品牌材料?

回复: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问题11. 可调整材料中可否增加砌体、预拌砂浆、铝型材、玻璃等?可否修改原可调整材料中“电缆”为“电线电缆”?

回复:不调整,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问题12. 由于本项目工期较长,人工费可否随政策性文件调整?

回复: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问题13. 若A1组团公共学习中心创“黄山杯”是否有奖励?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前附表及合同专用条款中关于“黄山杯”的内容调整为“鲁班奖”,若A1组团公共学习中心创“鲁班奖”无奖励。未创黄山杯的,扣除违约金200万元,获得黄山杯而未获得鲁班奖的,扣除违约金100万元。

问题14.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860157896.63元,其中暂列金为:95920000.00(含税),扣除暂列金后的最高投标限价为1764237896.63元,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异常低价规定指标为90%。请明确异常低价评审的基数是1860157896.63元,还是1764237896.63元?

回复:基数是1860157896.63元。

问题15. 招标文件报价文件P181“(二)投标函附录”中,请招标人明确A值计算方式,是否为A=1-(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中预留金金额)/(控制价-控制价中预留金金额)*100%?

回复:是,该表格所涉及“预留金”均改为“暂列金”。

问题16. 招标文件报价文件P196“(二十)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规定“4.数量指投标人投标报价中人工和主要材料的消耗量”,为确保各投标人合理报价、规范施工,建议修改为“4.数量为《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的数量。”

回复: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问题17. 招标文件P10页中:(6)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配备项目管理班子。如为联合体中标的,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的对应分工按照相关规范及招标人要求配备项目管理班子。其中,联合体各方的项目负责人均须满足建筑业项目经理任职资格要求,具备联合体协议中各方承担工作任务类似规模的施工业绩,并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将相关资料报招标人。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情况提出调整,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联合体各方不能满足上述要求,且经调整不到位的,招标人有权扣除联合体各方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50万元。请问,投标时除资格要求的相关人员外,(1)其他项目管理班子是否无需体现,中标后由中标单位按要求提供。(2)联合体投标时,是否仅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按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关人员。

回复: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问题18. 招标文件100页,专用合同条款7.5: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无。建议修改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签约合同价的4%。

回复:不予修改,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问题19. 招标文件35页其中“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这里的证明材料是否可以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回复: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问题20.招标文件63页详细评审标准2.2.3(5)内容为“施工组织设计(含BIM)”,但招标文件中无制作BIM内容相关信息,请问,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是否需要单独递交含BIM内容材料。

回复:不需要。

问题21. 该项目合同专用条款第1.13条关于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根据《招标法》,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对该部分内容准确性负责,“若工程量清单存在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且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前进行修正并重新发布的,对于合肥市建设项目,其工程变更程序按照该项目的变更管理办法执行,且招标人对工程量清单遗漏项目、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的子目均予以调整,其中工程量清单遗漏项目按照合同约定的变更估价规定执行,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的子目按照中标(成交)单价执行;”建议招标文件内增加此条款且按此执行。

回复:本工程在发放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后,投标人应对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等数据进行复核。如投标人认为数据有误,可在开标前按疑问提交时限要求书面提出。投标前若投标人对清单和控制价未提出相关书面异议,视同认可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合理。中标后,投标人应按其报价完成招标范围和图纸内的全部内容,不得以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存在漏项或数量偏差或者不合理提出各种形式的索赔。如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清单出现重大错误或缺漏,发包人将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道义上的调整。

问题22. 我单位复核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误差较大,建议复核后调整。

序号

单项工程名称

内容

砌体m3

钢筋t

混凝土m3

模板m2

外墙保温m2

1

A-2公共教学楼-南楼

清单工程量

6403.42

3398.96

18373.43

85294.39

19842.31

我方核实工程量

6825.33

3620.07

19375.50

91133.90

21400.05

2

A-3-1实验教学中心

清单工程量

2885.96

1432.38

7489.77

32868.60

9346.04

我方核实工程量

3085.35

1535.45

7963.30

34844.75

10050.35

3

A-4学生活动中心

清单工程量

1196.29

1191.72

6772.30

38417.81

4707.60

我方核实工程量

1280.46

1275.62

7120.25

40811.30

5105.45

4

B-1科研综合楼东区(基础医学院)

清单工程量

3405.32

1225.29

6628.01

55560.90

13110.37

我方核实工程量

3620.65

1323.45

7020.86

59457.02

13970.45

5

C-1组团交流中心

清单工程量

3699.35

1603.36

8138.38

49409.93

11777.58

我方核实工程量

3960.90

1717.60

8670.06

52620.95

12625.67

6

C-1组团留学生宿舍

清单工程量

2031.95

606.89

4701.18

38005.95

6502.43

我方核实工程量

2170.18

648.75

5023.02

40333.65

6970.90

回复:经复核,招标文件中清单工程量无误。

问题23. 请招标人明确本项目详细评审2.2.3(5):施工组织设计(含BIM)中的BIM具体为什么内容与要求。

回复:同问题20回复。

问题24. 招标文件第36页,对于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由于各地评选的职称证书专业不尽相同,其中“土木工程”、“工民建”、“建筑施工”同属于建筑工程专业,请予以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

问题25. 招标文件第10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条,关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中: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配备项目管理班子。如为联合体中标的,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的对应分工按照相关规范及招标人要求配备项目管理班子。其中,联合体各方的项目负责人均须满足建筑业项目经理任职资格要求,具备联合体协议中各方承担工作任务类似规模的施工业绩,并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将相关资料报招标人。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情况提出调整,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联合体各方不能满足上述要求,且经调整不到位的,招标人有权扣除联合体各方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50万元。问:(1)如我单位本次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投标时是否需要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提供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信息?还是另外一方在中标后提供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信息?(2)“联合体各方的项目负责人均须满足建筑业项目经理任职资格要求,具备联合体协议中各方承担工作任务类似规模的施工业绩”,此条要求如何理解?如我单位本次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施工任务划分为各自50%,项目经理的类似规模施工业绩是否为“至少具有一个单个合同投资金额不低于5亿元或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9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

回复:(1)投标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提供相关材料。(2)执行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26. 我司人员A/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在疫情期间到期,由于疫情原因和所属地市政策原因未能及时进行 A/B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的复证工作,但是国家及所属地市行业主管部门有文件通知等有关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证书到期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本市疫情防控结束后三个月。我司同时提供疫情期间过期的A/B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文件通知,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评审。

二、澄清内容

1.本项目质量要求调整为: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

其他:其中A1组团公共学习中心须创“鲁班奖”。

未创“黄山杯”的,扣除违约金200万元,获得“黄山杯”而未获得“鲁班奖”的,扣除违约金100万元。

2.本项目合同条款中关于创“黄山杯”的内容,均调整为创“鲁班奖”。增加:未创“黄山杯”的,扣除违约金200万元,获得“黄山杯”而未获得“鲁班奖”的,扣除违约金100万元。

我们对招投标过程中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徽省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安徽医科大学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安徽路与福州路交口

联 系 人:付工、樊工

电 话:0551-62636906,0551-6516106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 系 人:常玲、陈大川

电 话:0551-62202728

2022年10月18日

附件:
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一期项目二批次建安工程施工及总承包服务项目补疑2.pdf 20221018154343答疑澄清_签章文件.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一期项目二批次建安工程施工及总承包服务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2DFAGZ02333

原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3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一期项目二批次建安工程施工及总承包服务项目补疑1

各投标人:

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一期项目二批次建安工程施工及总承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2DFAGZ02333/JG2022-14-2039)澄清如下:

2022年10月13日发布的本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计算表(合肥)和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用计算表(合肥建筑土石方)中,外运土方、渣土运输机械封闭及建筑物外立面悬挂密目网计算基础错误,现做修改,具体以本项目澄清附件为准。

我们对招投标过程中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徽省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安徽医科大学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安徽路与福州路交口

联 系 人:付工、樊工

电 话:0551-62636906,0551-6516106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 系 人:常玲、陈大川

电 话:0551-62202728

2022年10月14日

附件:
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一期项目二批次建安工程施工及总承包服务项目补疑1附件.zip 20221014120559答疑澄清_签章文件.pdf 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一期项目二批次建安工程施工及总承包服务项目补疑1.pdf

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一期项目二批次建安工程施工及总承包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一期项目二批次建安工程施工及总承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022DFAGZ02333/JG2022-14-203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3日

开标日期:2022年11月2日

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一期项目二批次建安工程施工及总承包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北杨洼 251号,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12600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拾陆亿捌仟贰佰零肆万柒仟柒佰柒拾捌元零叁分(¥1,682,047,778.03元)

工期:820日历天

工程质量: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与安徽金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五冶路 9 号,合肥市肥东县肥东经济开发区新安江路与祥和路交口西南处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拾陆亿捌仟贰佰壹拾伍万零捌拾陆元柒角贰分(¥1,682,150,086.72元)

工期:820日历天

工程质量: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一期项目二批次建安工程施工及总承包服务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安徽省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安徽医科大学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安徽路与福州路交口

联系人:付工、樊工

电话:0551-62636906,0551-6516106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常工、陈工

电话:0551-62202728

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潜在投标人/响应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公示期: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一次性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省招标集团大厦9楼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安徽医科大学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3日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14分50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2-11-03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2-11-03
    0天0小时14分

附件:
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 20221103162757中标候选人公示_签章文件.pdf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pdf

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项目一期二、三批次建安工程施工及总承包服务

招标计划

一、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项目一期二、三批次建安工程施工及总承包服务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安徽省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安徽医科大学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称:《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项目建议书的复函》(皖发改社会函〔2021〕210号)

四、合同估算价:250959.01万元(二批次206573.82万元;三批次44385.19万元)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主要招标内容: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一期二批次工程包含A-1公共学习中心(62000 m2)、A-2公共教学楼(55500 m2)、A-3实验教学中心(49500 m2)、A-4学生活动中心(14000 m2)、A-5校医院(3000 m2)、B-1科研综合楼东区(43100 m2)、B-2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24600 m2)、B-3科研综合楼西区(24000 m2)、C-1学术交流中心(28000 m2)、D-6其它附属用房(1200 m2)及核心区室外总体。

安徽医科大学新医科中心(新校区)一期三批次工程包含E-1音乐厅(9800 m2)、E-2医学博物馆(10300 m2)、E-3体育中心(24500 m2)及体育公园、体育中心室外总体。

七、计划招标时间:2022年9月

八、联系人:付工 联系电话:0551-62636906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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