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信阳市平桥区平昌关镇人民政府信阳市平桥区平昌关镇胡寨村农村公益事业重点村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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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信平财磋商采购-2024-28 | |||||||||||||||||||||||||||||
2、项目名称:信阳市平桥区平昌关镇人民政府信阳市平桥区平昌关镇胡寨村农村公益事业重点村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3,200,254.15元 | |||||||||||||||||||||||||||||
最高限价:3200254.1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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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新建道路(原4米宽拓宽至8米、原3米宽拓宽至5米),新建深红色沥青人行道,木栈道,广场铺装,8米高太阳能路灯,绿化,公共设施(休息桌椅、垃圾桶),新建公厕,宅前改造(共144户)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5.2计划工期:60日历天 5.3质量要求:合格,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标准 5.4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三个标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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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本项目不适用。参加本项目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内《中小企业声明函》样本),不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未提供的将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 3.3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资料”附件),投标人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年限不足的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承诺书); ⑥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二)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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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7月01日 至 2024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 |||||||||||||||||||||||||||||
3.方式:3.1潜在供应商凭 CA 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供应商操作手册)。 3.2请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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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XYTF格式)。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7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五 开标厅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供应商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供应商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s://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4、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5、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特别提示: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6、监督部门: 联系人:信阳市平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6-3562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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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信阳市平桥区平昌关镇人民政府 | |||||||||||||||||||||||||||||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平昌关镇行政路22号 | |||||||||||||||||||||||||||||
联系人:涂先生 | |||||||||||||||||||||||||||||
联系方式:1862397009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郑州众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信阳市浉河区春华路林志信阳高科技孵化园B1号楼 | |||||||||||||||||||||||||||||
联系人:刘女士 | |||||||||||||||||||||||||||||
联系方式:1346208215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 |||||||||||||||||||||||||||||
联系方式:13462082151 |
招标
信阳市平桥区平昌关镇人民政府信阳市平桥区平昌关镇胡寨村农村公益事业重点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20.02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6/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信平财磋商采购-2024-28
预算金额320.02万元
招标公司信阳市平桥区平昌关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涂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众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女士1346208215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1
公告正文
信阳市平桥区平昌关镇人民政府信阳市平桥区平昌关镇胡寨村农村公益事业重点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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