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楚汉名苑(前台农民安置房)商铺招租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4/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经公司研究决定,我公司现将南城区楚汉名苑安置房小区(前台农民安置房)商铺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租赁物业概况:
该标的物位于南城区楚汉名苑安置房小区,产权隶属于固镇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此次商铺出租数量1间。
租赁标的:
二、招租标的、起始价及保证金:
1.标的:南城区楚汉名苑安置房小区大门东第5间商铺。
2.起始价:南城区楚汉名苑小区门面竞标底价为6元/㎡·月(一房一价,此价格仅为房屋租赁竞标底价,该竞标底价包含物业管理费用1元/㎡·月)。
3.竞标保证金:每间伍仟元整(¥:5000.00元整)。(中标可抵当年房屋租金,不中标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无故不参加竞租者,保证金不退;在招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围标、串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从严从重打击,保证金不退。缴纳方式:银行转账,现场竞价时需提供转账凭证。
单位名称:固镇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蚌埠固镇支行
账 号:85100012010900000617
三、出租期限:
上述门面出租期限为3年,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四、招租方式:
在固镇县人民政府网站,采取公开招租的方式进行,一次性书面报价,价高者得。
五、报名时间及开标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7日下午5:30止。
开标时间:2024年4月19日上午9:00。
五、报名地点:
固镇县投资大厦三楼
联 系 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552-6025821
七、业态限制:
不得非法经营,不得经营相关职能部门不允许的项目,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违规违法项目和危险品,易燃易爆等项目;不得从事影响小区安全及环境卫生的行业;要求符合租赁场所条件的合法经营业务,符合国家环保等要求。
八、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企业资格。
2.承租人报名时,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法人须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
九、租金缴纳:
该标的租金缴纳:租金每年租赁期满前30日内缴纳,首次租金在签合同后一周内支付。
十、承租要求:
1.承租人按指定用途使用房屋,必须服从固镇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保证房屋内卫生、整洁,确保门前卫生三包;
2.承租人要在合同签订前缴纳2000元承租保证金,用于保证房屋设施,改变房屋内部结构不被损坏,退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水电安装及水电费用由承租人自理;
4.承租人必须守法经营。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承租期满后,承租人自行拆除,招租人不予补偿。
5.承租期间,若遇国家大型建设、城市改造、政府征收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等原因,租赁合同立即终止,租赁方无条件搬出,招租人对承租人承租期间的装修、装饰不予补偿。
6.承租方取得使用权后七天之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一年租金,以后租金一年一付,每年租金按合同约定办理。
7.投标同等条件下,原租户具有优先承租权。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附件1:出租门面明细表
固镇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11日
附件1:
一、租赁物业概况:
该标的物位于南城区楚汉名苑安置房小区,产权隶属于固镇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此次商铺出租数量1间。
租赁标的:
序号 | 物业名称 | 坐落位置 | 数量(间) | 面积单价 |
1 | 楚汉名苑安置房小区门面 | 城关镇前台村 | 1 | 见附件1 |
| 合 计 |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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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租标的、起始价及保证金:
1.标的:南城区楚汉名苑安置房小区大门东第5间商铺。
2.起始价:南城区楚汉名苑小区门面竞标底价为6元/㎡·月(一房一价,此价格仅为房屋租赁竞标底价,该竞标底价包含物业管理费用1元/㎡·月)。
3.竞标保证金:每间伍仟元整(¥:5000.00元整)。(中标可抵当年房屋租金,不中标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无故不参加竞租者,保证金不退;在招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围标、串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从严从重打击,保证金不退。缴纳方式:银行转账,现场竞价时需提供转账凭证。
单位名称:固镇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蚌埠固镇支行
账 号:85100012010900000617
三、出租期限:
上述门面出租期限为3年,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四、招租方式:
在固镇县人民政府网站,采取公开招租的方式进行,一次性书面报价,价高者得。
五、报名时间及开标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17日下午5:30止。
开标时间:2024年4月19日上午9:00。
五、报名地点:
固镇县投资大厦三楼
联 系 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552-6025821
七、业态限制:
不得非法经营,不得经营相关职能部门不允许的项目,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违规违法项目和危险品,易燃易爆等项目;不得从事影响小区安全及环境卫生的行业;要求符合租赁场所条件的合法经营业务,符合国家环保等要求。
八、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企业资格。
2.承租人报名时,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法人须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
九、租金缴纳:
该标的租金缴纳:租金每年租赁期满前30日内缴纳,首次租金在签合同后一周内支付。
十、承租要求:
1.承租人按指定用途使用房屋,必须服从固镇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保证房屋内卫生、整洁,确保门前卫生三包;
2.承租人要在合同签订前缴纳2000元承租保证金,用于保证房屋设施,改变房屋内部结构不被损坏,退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水电安装及水电费用由承租人自理;
4.承租人必须守法经营。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承租期满后,承租人自行拆除,招租人不予补偿。
5.承租期间,若遇国家大型建设、城市改造、政府征收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等原因,租赁合同立即终止,租赁方无条件搬出,招租人对承租人承租期间的装修、装饰不予补偿。
6.承租方取得使用权后七天之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一年租金,以后租金一年一付,每年租金按合同约定办理。
7.投标同等条件下,原租户具有优先承租权。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附件1:出租门面明细表
固镇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11日
附件1:
出租门面明细表 | ||
楚汉名苑安置房小区门面 | ||
门面编号 | 面积(㎡) | 单价 (元/㎡・月) |
楚汉名苑大门东5号 | 151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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