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海盐塘路东侧、毓秀路北侧安置房北区工程竣工测绘、CCTV检测、海绵城市测绘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29.4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0/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中诚(平)采2023135
预算金额29.4万元
招标联系人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中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姚女士0573-8515508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9
公告正文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等规定,嘉兴市中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平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海盐塘路东侧、毓秀路北侧安置房北区工程竣工测绘、CCTV检测、海绵城市测绘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
一、项目编号:中诚(平)采2023135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磋商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备注
1
海盐塘路东侧、毓秀路北侧安置房北区工程竣工测绘、CCTV检测、海绵城市测绘服务
29.4013
29.4013
本次采购内容为海盐塘路东侧、毓秀路北侧安置房北区工程竣工测绘,测绘内容包括1:500竣工地形图测量、主要建筑物高度及层高测量、海绵设施测量、绿地竣工测量、人防面积测量、地下车位测量、地下雨污水管线竣工测量、地下雨污水管线cctv检测等。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划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行业对应) (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型、微型企业)。
(四)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同时具备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测量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若职称证书上未体现专业的,还须提供学历证书)。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公告时间、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依法获取方式等
1.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23年 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9日9:30 前,获取采购文件并报名。为响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行动,报名资料发送电子扫描件至电子邮箱:875560407@qq.com,联系人:姚女士,联系电话:0573-85155086。
3.报名时所需提供资料如下:
报名资料要求:报名资料要求:(1)投标报名表(格式自拟);(2)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若职称证书上未体现专业的,还须提供学历证书);(4)企业法定代表的授权书及身份证明。报名截止后不接收报名。
七、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3年11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平湖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平湖市胜利路1号胜利广场1单元215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2023年11月9日9时30分在平湖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平湖市胜利路1号胜利广场1单元215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质疑
(一)供应商质疑
(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且必须在开标前提出并告知代理机构,逾期不予受理。
(2)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中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者于中标(成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3)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②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③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④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明材料;⑤提出质疑的日期。
(4)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二)质疑受理地点: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89号(总商会大厦B幢23楼);联系人:沈女士;联系电话:0573-85155086。
十一、其他说明
(一)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二)公告发布网站: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phmain/.
(三)未在平湖市公共资源智慧服务平台注册的投标人请按照平湖市公共资源智慧服务系统登录界面《用户注册操作指南》办理,如有疑问可与杭州品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咨询电话:18367608850,注册网站https://phxptztb.pinghu.gov.cn:8110/jsgc/login;注册成功后需登入平台并下载附件。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平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573-85023870
地址:当湖街道胜利路胜利广场1单元4楼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嘉兴市中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89号(总商会大厦B幢23楼)
项目联系人:姚女士     联系电话:0573-85155086     传真:0573-85155086
质疑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0573-85155086     传真:0573-85155086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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