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徐大堡核电一期工程JE92堆外核测仪表井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徐大堡核电一期工程JE92堆外核测仪表井设备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CNSC-23HDGC020109
2.2 招标项目名称
辽宁徐大堡核电一期工程JE92堆外核测仪表井设备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括
辽宁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厂址位于辽宁省兴城市徐大堡南侧海岸边,东临辽东湾,地理坐标为东经120°31′45″~120°33′22″,北纬40°20′5″~40°21′32″。东北距兴城市区约32km、葫芦岛市46 km、沈阳市292km,西距绥中县城约18km、西南距秦皇岛市约94km,东南距红沿河核电厂103公里(均为直线距离)。
2.4 招标范围
JE92堆外核测仪表井,8套SR中子探测器组件仪表井;8套IR中子探测器组件仪表井;8套PR中子探测器组件仪表井。
2.5 交货地点
徐大堡核电一期工程现场
2.6交货期
1#机组:SR中子探测器组件仪表井:2023.09.30、IR中子探测器以及PR中子探测器组件仪表井:2024.05.30,2#机组:SR中子探测器组件仪表井:2024.07.30、IR中子探测器以及PR中子探测器组件仪表井:2025.03.30
2.7 质量标准
详见技术规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 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辽宁徐大堡核电一期工程JE92堆外核测仪表井设备采购售价:2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发售时间:2023年01月14日13时00分—2023年01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2月22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系人:杨文超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3号楼3楼
联系人:周佳奇
电话:18811160282
电子邮件:zhoujq@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纪检监督部
电话: 021-61592133
电子邮件: cnscjjjd@puyuan.com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无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