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市贵溪水防洪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井冈山市贵溪水防洪治理工程已由 井发改项目字[2017]21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井冈山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的施工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拿山镇。
2.2 招标规模:批复工程总投资为1285.39万元;本次施工招标约1005万元;本次监理招标约32.5万元。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预计2018年3月12日开工,2019年3月11日完工。
2.4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2.5 招标内容:治理范围包括贵溪水2.37km、沟边水2.48km,总长4.85km;具体治理措施为:河道疏浚0.218km、干砌块石护岸0.5km、C15砼挡墙护岸5.931km,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外省企业贰级)(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视为有在建工程。
(8) 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近10年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提交给招标人(如企业成立时间不够10年,则出具企业成立之日起始的查询;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建造师必须查询近10年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2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其他人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4、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岗位证书(水利专业);
5、拟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
6、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8、其他要求:(注:(1)至(5)条投标人均需提供相关原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招标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赣水建管字【2017】108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4.2本次招标项目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及监理标招标文件的获取: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亲笔签名)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6日起至2018年3月5日自行在新版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点击右侧中部“交易主体登录”按钮进入新版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施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6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为:井冈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监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6日9时0分,开标地点为:井冈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和监理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本次施工标及监理标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3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4本次施工招标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井冈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井冈山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部
地 址:井冈山市水利局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13807967745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沙井路莱蒙都会写字楼5A1003
联 系 人:熊女士
联系电话:0791-83831120/15879093216
监督机构:井冈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796-6891519
2018年1月25日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井冈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井冈山支行
2、户名:井冈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井冈山市支行营业部
3、户名:井冈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井冈山支行
4、户名:井冈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井冈山支行
5、户名:井冈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井冈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