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0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531-8319186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泰安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等辅助服务购买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泰安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等辅助服务购买项目
2.招标控制价:407万元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采购项目的具体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采购内容、数量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泰安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等辅助服务购买项目。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最新标准。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项目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付款方式:自合同生效后,招标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0%,剩余价款每月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满足项目需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并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3年7月22日起至2023年7月24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3年7月24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泰安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长城路16号
联系方式:0538-850371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0567号成城大厦A2403
联系方式:0531-83191861
泰安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等辅助服务购买项目主要服务内容
一、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泰安市城市管理局为更好地服务企业群众,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现需对辖区环境卫生、占道经营、沿街门店、户外广告牌匾整治、建筑工地扬尘管理、建筑、生活噪声污染防治、餐饮油烟排放、垃圾分类、道路管理等辅助性服务进行采购,进行以下辅助服务:
1、辅助执法人员开展日常巡查工作,辅助执法人员开展调查取证、执法现场秩序维护;
2、辅助开展协调联络工作,及时劝阻违法行为,对劝阻无效或无法劝阻的,及时进行报告;
3、辅助执法人员督促违法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
4、辅助开展相关法制教育工作、信息收集工作,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5、建立巡查台账、问题整改台账,并按规定存档上报;
6、其他与城市管理相关的辅助性工作。
二、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着重解决辖区城市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合理运用绩效管理,大力改善辖区城市容貌,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努力营造干净整洁、畅通和谐、优雅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不断提升辖区生态环境和人民生活质量。
附件: 需求(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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