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略阳县金家河(金家河镇段)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金额
820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1/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dy-2024-006
预算金额820万元
招标公司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略阳分局
招标联系人刘江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大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文占0916-881988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1
公告正文
略阳县金家河(金家河镇段)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SXDY-2024-006)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阳县金家河(金家河镇段)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已由略阳县发展和改
革局以略发改工贸20234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略阳分
局,建设资金为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地点:略阳县金家河镇。工程规模:对金家河流域2段河道(金家河镇集镇
段、天台村段)开展河道生态修复工程,修复面积约8950m°。对金家河镇8个村组混合排污
口进行清污分流整治,新建化粪池9座,新建污水收集管网长约6642米,其中DN300主管2281
米,DN200支管1636米,DN100入户管2725米。项目投资总额: 8200000 元,(其中本次招
标工程估算7100000.00 元);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略阳县金家河(金家河镇段)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标段; (002)略阳县金家
河(金家河镇段)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施工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略阳县金家河(金家河镇段)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
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
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信息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
台”可查询到;
3.4申请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
投标。
3.5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申请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申请人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未被列为限制其参与投标的诚信不良行为人。
3.8申请人最多只可参与本项目1个标段的资格预审申请。
3.9申请人须提供建设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所属劳动监察机构针对于本项目出具的《无拖欠
农民工工资证明》。
(002略阳县金家河(金家河镇段)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施工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同一标段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20日00时00分到2024年01月25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1.投标确认时间:投标确认时间从2024年1月20日00时00分至2024
年1月25日00时00分。2.资审文件的获取:请于2024年1月20日00时00分起至
2024年1月25日00时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查看
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汉中市汉台区南团结街 298 号金格大厦现
场递交,网上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4年02月01日09时30分
资格预审地点: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汉中市汉台区南团结街298 号金格大
厦一楼
评审办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七、其他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
招标网》上发布。
2、其他:2.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经理。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项目经理应与“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一致。2.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
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
一致,若因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2.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规定编制,申
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版,否则按无效文件
处理。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招标范围:略阳县金家河(金家河镇段)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施工一标段:1、截污纳
管工程。对金家河镇3个村组混合排污口进行清污分流整治,新建化粪池3座,新建污水收
集管网长2595米,管道采用增强聚乙烯双壁波纹排水管,其中 DN300 主管820米,DN200
支管680米,DN100入户管1095米.2、生态修复工程。对金家河流域2段河道KO+00O~KO+190、
K0+350~K0+850(金家河镇集镇段、天台村段)开展河道生态修复工程,主要进行水位变幅区生
态修复、生态护岸修复改造、陆域缓冲区生态修复和缓冲带功能强化修复。具体详见本标段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略阳县金家河(金家河镇段)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施
工二标段1、截污纳管工程。对金家河镇5个村组混合排污口进行清污分流整治,新建化
粪池6座,新建污水收集管网长4047米,管道采用增强聚乙烯双壁波纹排水管,其中
DN300主管1461米,DN200支管956米,DN100入户管1630米。2、生态修复工程。对金家
河流域1段河道K3+280~K3+463开展河道生态修复工程,主要进行水位变幅区生态修复、生
态护岸修复改造、陆域缓冲区生态修复和缓冲带功能强化修复。具体详见本标段施工图纸
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汉中市生态环境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略阳分局
地
址:陕西省略阳县中学路原住院部后院
联系人:刘江
电 话:0916-482221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大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汉中市汉台区前进路和西环路十字天汉龙城三楼301室
联系人: 陈文占
电 话: 0916-8819887
电子邮件: 101649732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又卫〈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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