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湿地恢复工程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4 14:4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人工湿地恢复工程项目施工 已由 黄山市黄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关于人工湿地恢复工程项目的批复》黄发改审[2022]23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黄山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黄山市黄山区永丰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人工湿地恢复工程项目施工
2.2项目编号: HJHGC2023G004
2.3建设地点: 黄山市黄山区
2.4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黄山市黄山区,为修复原高尔夫球场损害的生态环境,地形地貌修复工程产生挖方约38348.1m?、填方约74307.45m?,基质修复工程新增截水沟约1500m、灌渠约1000m、排水沟约4000m,新建蓄水塘一座,生产道路一条及其它相关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内容。
2.5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地貌修复工程产生的挖方、填方,基质修复工程新增截水沟、灌渠、排水沟,新建蓄水塘一座,生产道路一条及其它相关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内容。
2.7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8质量标准: 合格
2.9招标控制价: 42366422.25元
2.10本项目是否经过标前审计:?是/ □否
2.11项目性质: 工程类
2.12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需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④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义务,除联合体协议需要各方盖章外,其余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牵头人盖章即视为联合体各方均认可;⑤信用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违背。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其 他:本项目预留最高限价的40%以上(最终以合同价为准)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若投标企业不是中小企业,须通过以下措施落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否则,投标资格无效。
3.6.1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中小企业所占份额为40%以上。
3.6.2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将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比例为项目最高限价的40%以上(最终以合同价为准)。
注:采用联合体方式落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明确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施工内容和份额,并对声明函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采用分包方式落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由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承诺。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文中“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渠道: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各分中心)门户网(http://ggzy.huangshan.gov.cn)上办理用户登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
4.3 特别提示:
本项目需办理用户登记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加操作支持QQ群172359788,或联系本项目交易平台。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0万元 。
5.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①采取转账或电汇方式的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含结算卡)汇入(以到帐时间为准)指定帐户。
账户名: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山区分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黄山太平支行
账号:225007598251000002001725
②采取支票、本票、汇票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盖章齐全的有效票据原件,收款人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黄山区分中心
③采取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含银行保函、担保保函 、保险保函)方式的,须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投标保函服务系统开具和提交投标保证金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方法详见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使用手册 http://ggzy.huangshan.gov.cn/002/002004/20200318/15b15a54-d8e8-4063-aa22-d2ba4c00bd91.html )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3月 7 日 9 时 30 分。
6.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陆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电子投标系统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7.2.1 ?是。开标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具体规定按《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执行。
□否。开标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分中心第 开标室(地址: )。
注:疫情期间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即可,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uangshan.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黄山市黄山区永丰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黄山区永丰乡人民政府 地 址: 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 系 人: 盛主任 联 系 人: 孙工、王工
电 话: 0559-8562333 电 话: 0551-63799346、0551-63799342
电子邮件: / 电 子 邮 件: /
10 监督
监督部门: 黄山市黄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 0559-8512175
2023 年 0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