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焦作市公安局极光移动警务APP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极光移动警务APP应用移动警务大平台统一调度的计算能力体系全网融合的数据资源体系安全共享的资源服务体系移动应用体系移动警务大数据平台融合式发展前端移动应用支撑单元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机器学习涉恐嫌疑人进行智能判别打击犯罪案件串并线索筛查等方面的大数据应用大数据应用治安防控动态预警应用移动核查ZDR车模型重建图谱分析融资服务网上网下信息的深度关联数据梳理挖掘核查的重点信息现场执法环节进行动态监督产品安装调试故障调试高级数据库系统部署可视化大数据时空大数据数据特征智能研判知识图谱警用智能检索研判分析移动警务平台信息资源采集PGIS移动数据采集公安信息资源服务平台大数据可视化综合检索警用服务资源管理数据资源库管理移动应用业务网络拓扑图移动应用上线流程图系统功能模块的数据支撑系统原型设计人员车辆信息订阅原型展示定制版功能原型展示人像识别原型展示移动警务应用专人专网专用的安全登录用户登录安全验证大数据全文检索警务智能检索全息全量检索后台引擎全文检索引擎全数据库资源信息查询全表字段检索离线核查二次过滤同音查询组合查询通过组合条件查询移动人员档案活动信息核查比对具有关联查询和自动比对报警功能人像核查拍照比对维稳安保本地照片比对核查车辆详细信息查询功能NFC识别近场感应核查拍照识别OCR技术警务通终端拍照功能ZDR员信息订阅重点车辆订阅非ZDR订阅查询订阅审核消息管理同行车分析同联系方式分析同乘车根据身份证号对乘车信息进行分析发站乘车铁路乘车信息进行分析点站乘车航班分析民航信息进行分析对全省旅馆住宿人员分析旅馆信息进行分析上网分析时空轨迹碰撞分析研判报告多层重合度分析云图分析深度挖掘专项查询五类专项查询ZDR专项查询ZDR核查软件对接接处警人像轨迹人像卡口系统案件查询相似度查询串并案记录串并案管理串并案件查看警翼版移动警务大数据计算核心个人设置中心我的关注我的图库移动应用产品PGIS移动APP应用系统警用地理信息图层建设业务逻辑改造极光移动应用安全审计1APP核查位置基于警用地理信息系统智能检索研判分析系统数据接入数据维护增量监控服务配置索引配置solr集群数据分析比对数据配置索引服务接口配置库数据服务接口资源库服务接口地址调用方法授权对象调用日志服务资源库基于分布式计算技术的非关系型数据库数据存储技术大数据处理技术结构化基础业务数据关系型数据库存储管理模式配置服务数据资源管理数据资源库建设专题研判两大应用层面数据资源库电话号码专题统一用户管理单位管理角色管理红名单过滤日志管理基于用户的日志进行统计分析APP使用各单位统计分析各民警统计分析对用户日志进行算法分析各单位比中统计分析系统智能搜索模块app系统统计分析单位排名统计PC端消息发起接口PC端消息查询接口3PC端消息申请者用户管理模块消息日志审计模块消息数据存储1APP端消息发起功能非功能性开发升级改造迁移改造应用安全检测漏洞扫描修复服务总线模型资源功能性开发终端警务通操作系统FingerprintAPIAppSTandbyAppLinks动态权限管理快速启动消息通知指纹验证稳定运行机制ARM指令集APP数据进出站策略警务通设备安卓系统软件适配mate9mate10mate304G设备适配系统对接依赖标准系统支持与公安各标准警务数据资源/系统对接公安八大库资源警务综合平台本地日志审计系统本地PGIS系统可对接省厅PGIS平台定义接口对接人像系统NFC身份识别系统移动警务终端进场感应模块OCR识别服务实现牌照类信息的识别及比对预留标准接口极光警务APP软件极光大数据软件系统系统运维服务系统及服务器运行状况监测系统访问情况监测平台的访问情况进行监测可检索数据表数异常情况预警运维评估系统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状态管理系统自建模型管理数据纠错记录管理病毒防护故障修复系统后台基础支撑资源管理功能页面应用功能驻场运维驻场服务迭代开发规范性日常维护故障应急响应项目软件问题解决故障台账记录远程故障维护电话技术支持工程技术人员到场计划移动储存稳定性可维护性灵活性安全性后期服务融资产品利用识别挖掘核查执法规范化
金额
67.2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焦采磋商采购-2022-44
预算金额68.03万元
招标公司焦作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申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15838989513
中标公司河南中消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深圳比特耐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67.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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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焦采磋商采购-2022-44 | |||||||||||||||||||||||||||||
2、采购项目名称:焦作市公安局极光移动警务APP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8月02日 | |||||||||||||||||||||||||||||
5、评审日期:2022年08月15日 | |||||||||||||||||||||||||||||
二、成交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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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 |||||||||||||||||||||||||||||
李明、慕海灵、牛世聪(采购人代表)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按照成交金额的千分之十五收取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以刷卡或转账的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 |||||||||||||||||||||||||||||
收费金额:10,080.00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1.最终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排序1深圳比特耐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最终得分93.0分,排序2河南中消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最终得分70.87分,排序3河南震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最终得分68.78分,排序4河南蓝豚科技有限公司,最终得分61.26分。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焦作市公安局 | |||||||||||||||||||||||||||||
地址:焦作市世纪大道 | |||||||||||||||||||||||||||||
联系人:申先生 | |||||||||||||||||||||||||||||
联系方式:1850390118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 | |||||||||||||||||||||||||||||
联系人:王女士 | |||||||||||||||||||||||||||||
联系方式:1583898951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申先生 王女士 | |||||||||||||||||||||||||||||
联系方式:18503901182 15838989513 |
- 成交公告F2022-133.docx成交公告F2022-133.docx
- 附件F2022-133(1).zip附件F2022-133(1).zip
- 小微企业声明函.png小微企业声明函.png
- 招标文件正文.pdf招标文件正文.pdf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采购项目名称:焦作市公安局极光移动警务APP项目1、采购项目编号:焦采磋商采购-2022-44一、项目基本情况焦作市公安局极光移动警务APP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窗体顶端
李明、慕海灵、牛世聪(采购人代表)三、评审专家名单二、成交情况5、评审日期:2022年8月15日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8月2日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焦公资采购F2022-133号-1 | 结合《河南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工作方案》、《河南省公安新一代移动警务大平台》“全省通用平台”建设应用试点要求,根据焦作市公安局实际信息化情况,依托我市局警务云资源的硬件支撑,构建以统一调度的计算能力体系、全网融合的数据资源体系、安全共享的资源服务体系、高效便捷的移动应用体系为一体的新一代公安移动警务大数据平台,实现集约化建设、融合式发展、扁平化服务目标,面向全警提供普世化的移动应用支撑,与此同时结合专业警种业务需要,探索建设专业业务应用。在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方面,利用机器学习的方法探索对涉恐嫌疑人进行智能判别;在打击犯罪方面,通过网上网下信息的深度关联,推进案件串并、线索筛查等方面的大数据应用,有效提高打击犯罪的精准度和集约度;在治安防控方面,探索建立对高危人员、重点事件的动态预警应用,努力从被动防范向主动进攻转变;在移动核查方面,通过对ZDR车的数据梳理,模型重建,图谱分析等手段的利用,高效识别挖掘核查的重点信息,并对现场执法环节进行动态监督,提升执法规范化。 | 深圳比特耐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田面社区深南中路 4028 号田面城市大厦 21E | 672,000.00 | 元 | |||
焦公资采购F2022-133号-1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焦公资采购F2022-133号-1 | 1 | 焦作市公安局极光移动警务APP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完成移动应用的公安部备案工作。 | 详见附件 |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收费金额:10,080.00元收费标准:按照成交金额的千分之十五收取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以刷卡或转账的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地址:焦作市世纪大道名称:焦作市公安局1.采购人信息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1.最终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排序1深圳比特耐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最终得分93.0分,排序2河南中消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最终得分70.87分,排序3河南震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最终得分68.78分,排序4河南蓝豚科技有限公司,最终得分61.26分。
联系人:王女士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名称: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18503901182联系人:申先生
电话:1850390118215838989513项目联系人:申先生王女士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5838989513
采购人:焦作市公安局项目编号:焦采磋商采购-2022-44竞争性磋商文件焦作市公安局极光移动警务APP项目
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供应商,有融资意向的,可登陆“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jiaozuo.hngp.gov.cn)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看各融资服务机构的融资产品,同时可在线向融资服务机构申请贷款,融资服务机构按照程序向您提供便捷、高效、优惠的贷款服务。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并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向开展融资业务的服务机构申请融资贷款,融资服务机构以信贷政策为基础提供无抵押、免担保、低利率的的融资产品。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有保障的优势,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焦作市财政局联合有关部门推出了以政府采购合同预期支付能力为信用的融资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日期:二〇二二年八月采购代理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融资服务机构名单中小微企业申请依据中标(成交)通知书,登陆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对照各融资服务机构融资方案,选择符合自身的融资产品。开设收款账户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资金支付及还贷中小微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履约,采购人及时开展履约验收,融资服务机构加强管理,及时锁定合同回款资金。中小微企业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焦作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融资服务机构审查对有融资意向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开展审查,申请材料齐全完备的,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中小微企业按照融资服务机构要求,开设收款账户,并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1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的,需变更约定收款账户的,中小微企业向采购人申请,变更收款账户)。政府采购合同备案融资服务机构确认合同的真实性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放款。融资服务机构放贷签订合同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融资机构登陆焦作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核对合同真实性。中小微企业申请依据中标(成交)通知书,登陆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对照各融资服务机构融资方案,选择符合自身的融资产品。开设收款账户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资金支付及还贷中小微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履约,采购人及时开展履约验收,融资服务机构加强管理,及时锁定合同回款资金。中小微企业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焦作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融资服务机构审查对有融资意向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开展审查,申请材料齐全完备的,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中小微企业按照融资服务机构要求,开设收款账户,并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1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的,需变更约定收款账户的,中小微企业向采购人申请,变更收款账户)。政府采购合同备案融资服务机构确认合同的真实性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放款。融资服务机构放贷签订合同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融资机构登陆焦作市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核对合同真实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操作流程图
第四章响应性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函目录备注:融资服务机构名单和人员联系方式会随时变化。具体情况可登录“焦作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
一、项目基本情况焦作市公安局极光移动警务APP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8月15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竞争性磋商邀请函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参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4、预算金额:680,317.10元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项目名称:焦作市公安局极光移动警务APP项目项目编号:焦采磋商采购-2022-44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完成移动应用的公安部备案工作。结合《河南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工作方案》、《河南省公安新一代移动警务大平台》“全省通用平台”建设应用试点要求,根据焦作市公安局实际信息化情况,依托我市局警务云资源的硬件支撑,构建以统一调度的计算能力体系、全网融合的数据资源体系、安全共享的资源服务体系、高效便捷的移动应用体系为一体的新一代公安移动警务大数据平台,实现集约化建设、融合式发展、扁平化服务目标,面向全警提供普世化的移动应用支撑,与此同时结合专业警种业务需要,探索建设专业业务应用。在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方面,利用机器学习的方法探索对涉恐嫌疑人进行智能判别;在打击犯罪方面,通过网上网下信息的深度关联,推进案件串并、线索筛查等方面的大数据应用,有效提高打击犯罪的精准度和集约度;在治安防控方面,探索建立对高危人员、重点事件的动态预警应用,努力从被动防范向主动进攻转变;在移动核查方面,通过对ZDR车的数据梳理,模型重建,图谱分析等手段的利用,高效识别挖掘核查的重点信息,并对现场执法环节进行动态监督,提升执法规范化。(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备注:以上第3.1条和第3.2条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查询结果。3.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会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3.1、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磋商会当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信息);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截止时间:2022年8月15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0元。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有意参加者,请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栏目进行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1、时间:2022年8月3日至2022年8月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00(北京时间)
本次采购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采购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一室时间:2022年8月15日8时30分(北京时间)五、响应文件开启2.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性文件须在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jzggzy.cn/)”网站-交易平台加密上传。
5.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400-998-0000,服务QQ:40085033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北京时间)。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性文件,在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性文件。供应商未在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焦作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3.按要求进行网上获取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者视为无效标。2.请各供应商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性文件制作。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须使用CA数字证书上传。为防止网络拥堵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上传,请各供应商提前上传,因未能及时上传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七、其他补充事宜
联系人:申先生地址:焦作市世纪大道名称:焦作市公安局1.采购人信息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6.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磋商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磋商会议,应在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准时参加磋商活动,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文件解密。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响应性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除电子响应性文件外,磋商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联系方式:15838989513联系人:王女士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名称: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18503901182
一、总则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电话:1850390118215838989513项目联系人:申先生王女士3.项目联系方式
2.3“供应商”系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取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1“采购人”:系指焦作市公安局。2.定义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所述项目。1.适用范围
(1)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满三年的除外);2.8“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2.7“重大违法记录”系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6“法定代表人”系指法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上)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如为其他组织或个体经营者参加竞争性磋商会的,指营业执照上注明的负责人或经营者。2.5“服务”系指磋商文件中所述所有服务及其他相关义务。2.4“供应商代表”系指代表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3.采购预算(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的;(4)被各级法院列入失信名单的(已依法解除的除外);(3)被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的(期限已满的除外);(2)被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期限已满的除外);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4.合格的供应商3.1本次采购预算为人民币680,317.10元(大写:陆拾捌万零叁佰壹拾柒元壹角)。
4.2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及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注:(1)根据《焦作市财政局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4.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2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成交金额的千分之十五收取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以刷卡或转账的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5.1无论竞争性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向磋商对象解释其成交或未成交原因的义务。5.竞争性磋商费用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3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竞争性磋商的规定。
6.2供应商如认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否则,将视为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并不得因此在竞争性磋商会开始后提出任何异议。6.l供应商一旦参加竞争性磋商会,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束力账号:4105016461080000009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焦西支行账户名称: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供应商须知;(1)竞争性磋商邀请函;7.1竞争性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的采购需求、采购程序和合同格式等的规范性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3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7.4供应商必须详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等。供应商若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性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性文件被拒绝接受或被视为无效。7.3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7.2供应商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有表述不明确或缺(错、重)字等问题。供应商发现任何页数和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的情形,应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如果供应商因未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合同主要条款(参考)。(4)响应性文件内容及格式;(3)采购需求;
9.1响应性文件应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包括供应商资格要求、技术要求、商务要求等),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否则其响应性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9.要求三、响应性文件的编制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性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首次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布变更公告)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性文件的截止时间。8.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除外。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变更)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8.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0.3关于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2供应商提供已印刷好的产品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在解释响应性文件时,以译文为准。10.1响应性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机构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写。10.响应性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9.3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性文件无效。9.2任何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性文件没有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理由。
13.竞争性磋商报价12.1供应商可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性文件,但不得缺少或私自更改任何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格式的按格式填列,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2.响应性文件格式11.1响应性文件由资格性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其他材料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和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11.响应性文件的组成10.4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4.响应性文件有效期13.5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13.4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13.3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13.2响应性文件中的报价并非最后报价,在竞争性磋商结束后由供应商再提交最后报价。13.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供应商的报价为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追加任何费用。
15.3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为“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性文件。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15.2供应商凭CA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磋商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性文件。供应商在制作电子响应性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性文件时,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锁。15.1供应商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15.响应性文件的签署、盖章及提交14.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性文件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同意上述要求。14.l响应性文件有效期为自竞争性磋商会开始之日起60天,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性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5.9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应证明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以及拟提供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指标和性能,提供服务的详细描述等资料。15.8响应性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为改正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公章,但非供应商出具的材料,供应商改动无效。15.7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文件。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人(供应商)行政公章,不包括专用章。15.6供应商可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响应性文件。除了响应性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在明显位置编制页码,字迹需清晰可认,响应性文件的目录需编序。响应性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负责。15.5响应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磋商小组有权认定其响应文件未对磋商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审查性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15.4响应性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性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响应性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性文件被否决的风险。
17.2未在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视为逾期送达。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方式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投标无效。17.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响应性文件进行上传,递交(接收)截止时间为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由于对网上投标操作程序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的原因导致不能在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电子响应性文件,由供应商自行负责。17.响应性文件的递交16.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加密电子响应性文件须在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jzggzy.cn/)”网站-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除电子响应性文件外,磋商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16.响应性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8.3.1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响应性文件的;18.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性文件:18.2供应商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撤回响应性文件。供应商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修改响应性文件的,将被拒绝接受。18.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性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性文件进行修改、撤回,但需要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响应性文件。18.响应性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3若采购代理机构推迟了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19.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19.磋商会五、磋商会及竞争性磋商18.4.4一个供应商不止递交一套响应性文件的。18.3.3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参加竞争性磋商的;18.3.2响应性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署、盖章的;
(3)批量导入文件;(2)供应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性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1)公布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性文件的供应商名称;19.2磋商会程序:供应商应在磋商会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400-998-0000,服务QQ:4008503300。采购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www.jzggzy.cn/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供应商无需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磋商会,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准时参加磋商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开标结束后,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主体登录,在线参加答疑澄清、二轮报价或最后报价等。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性文件未解密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
(9)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二轮或最后报价。(8)磋商小组对已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发起二轮或最后报价邀请;(7)开标结束;(6)采购人代表、监督人等有关人员按具体现场系统情况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5)供应商对开标过程进行无异议确认;(4)代理机构将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布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2)磋商会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电子响应性文件无法导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焦作市)”(http://www.jzggzy.cn/)-“焦作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的。(1)未按规定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响应性文件(加密版)的;19.6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废标,取消参加磋商资格:19.5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磋商会现场,但在开评标期间,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解密文件、澄清、答疑、传送文件、最后报价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或未按要求参与交互所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超时交互,由此产生的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审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9.4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单位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19.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磋商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引起的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项目中止电子开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开标:19.8开标异常处理供应商对磋商会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会现场提出(语音异议、文字异议),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19.7开标异议
20.2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竞争性磋商小组确认竞争性磋商文件,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按照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独立履行竞争性磋商小组职责。20.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20.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5)其他无法保证磋商会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4)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21.2.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包括:21.2符合性检查。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响应性文件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1.1.1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包括:21.1资格性检查。竞争性磋商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性文件中资质证明等进行审查,审查每个供应商提交的资质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合法、有效。21.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21.3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性文件是指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竞争性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注意事项:资格性、符合性证明材料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以上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则响应性文件无效,将不进入竞争性磋商程序。(3)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是否存在重大负偏离等)。(2)响应性文件的完整性(响应内容等);(1)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签署情况等);
21.7.2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1.7.1响应性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21.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性文件也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按照无效处理(不再参加竞争性磋商):21.6竞争性磋商小组审定响应性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性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21.5如果响应性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将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性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性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21.4重大偏离系指供应商货物的技术指标、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单位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1.7.8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21.7.7响应性文件的内容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或盖章的;21.7.6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21.7.5响应性文件内容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21.7.4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21.7.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1.8.5竞争性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串通情形。21.8.4有证据证明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机构或者其他供应商串通的其他情形;21.8.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21.8.2不同供应商授权同一人作为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的;21.8.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互相混装的;21.8在评审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按照无效处理并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具体表现形式如下:
22.5竞争性磋商小组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22.4供应商的澄清材料作为响应性文件的补充。22.3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竞争性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性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处理。22.2竞争性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22.1竞争性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性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性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响应性文件的澄清
23.3.1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商务部分的内容,对照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逐一进行比较各项指标和要求。23.3磋商内容包括:23.2竞争性磋商将按照供应商的签到顺序进行。23.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将进入本次竞争性磋商程序。23.竞争性磋商22.6并非每个供应商都将被询问、澄清。
23.4.2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性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3.4.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23.4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定。23.3.4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各供应商应对其磋商代表进行相应授权,并做好在当天规定时间内完成有关澄清、磋商和最后报价的准备工作)。23.3.3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部分的内容,对照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逐一进行比较各项指标和要求。23.3.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技术部分的内容,对照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逐一进行比较各项指标和要求。
24.竞争性磋商过程及保密原则六、评定标准23.8已提交响应性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情况退出竞争性磋商。23.7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如果认为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报价明显不合理、降低质量、不能诚实履约或其他特殊情形的,应当通知其限期作出说明并按规定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合理说明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23.6竞争性磋商结束后,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竞争性磋商报价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为准。23.5本次竞争性磋商进行2轮次报价。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情况增加磋商轮数(不超过3轮次),但应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响应性文件中报价为第一轮次报价,以后轮次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次报价(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外),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当对竞争性磋商的每轮次报价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进行签章确认,在规定的时限内上传给竞争性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报价以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次报价为准。未在规定时间提供最后报价,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注:(1)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4.4评分标准和内容24.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24.2综合评分法,是指相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4.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4.8为保证成交结果的公正性,竞争性磋商期间直至授予供应商合同时,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竞争性磋商结束后,凡与竞争性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竞争性磋商情况扩散出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之外。24.7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高于项目预算,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24.6采购人应当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4.5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技术部分各评委打分汇总取算术平均值作为供应商的技术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在评审过程中,经磋商小组认定技术部分某一处技术参数确实具有唯一的指向性的,该项技术参数将不列入评价/评审标准。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5.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5.竞争性磋商终止24.10在竞争性磋商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有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进行联络。24.9在竞争性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询问其他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成交结果的活动。
八、合同授予26.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6.成交通知七、成交通知(三)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九、质疑与投诉27.4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备案。27.3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7.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7.1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7.签订合同及合同的执行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8.3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8.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8.1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28.质疑与投诉
(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8.7质疑联系事项:28.6质疑处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28.5采购人应在收到符合上述条件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并作出答复,同时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公告方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权利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8.4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依法予以处罚。(8)以上资料一式二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7)获取磋商文件的凭证;
(3)采购代理机构: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地址:焦作市世纪大道联系电话:18503901182联系人:申先生(2)采购人:焦作市公安局质疑供应商应将质疑函分别送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格式详见附件)
质疑函范本附件:28.8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联系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联系电话:0391-3568884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质疑供应商: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磋商文件获取日期:采购人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质疑项目的名称: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地址:邮编:
……质疑事项2法律依据: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制作说明:日期:签字(签章):公章:请求: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第三章采购需求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三、项目商务要求注:要求供应商能够基于焦作市公安局的业务现状,结合磋商文件,根据相关政策规范要求,设计项目技术方案。该技术方案须结构层次清晰,内容详实、技术可靠,格式规范、切实可行,符合焦作市公安局移动警务应用的实际需求。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结合《河南公安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应用工作方案》、《河南省公安新一代移动警务大平台》“全省通用平台”建设应用试点要求,根据焦作市公安局实际信息化情况,依托我市局警务云资源的硬件支撑,构建以统一调度的计算能力体系、全网融合的数据资源体系、安全共享的资源服务体系、高效便捷的移动应用体系为一体的新一代公安移动警务大数据平台,实现集约化建设、融合式发展、扁平化服务目标,面向全警提供普世化的移动应用支撑,与此同时结合专业警种业务需要,探索建设专业业务应用。在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方面,利用机器学习的方法探索对涉恐嫌疑人进行智能判别;在打击犯罪方面,通过网上网下信息的深度关联,推进案件串并、线索筛查等方面的大数据应用,有效提高打击犯罪的精准度和集约度;在治安防控方面,探索建立对高危人员、重点事件的动态预警应用,努力从被动防范向主动进攻转变;在移动核查方面,通过对ZDR车的数据梳理,模型重建,图谱分析等手段的利用,高效识别挖掘核查的重点信息,并对现场执法环节进行动态监督,提升执法规范化。一、项目概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