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月城镇]江阴市江威工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20万件宠物玩具项目
橡胶宠物玩具日用杂品制造橡胶硫化机密炼机开炼机混色注塑机破碎机发泡机涂胶机器人橡胶玩具塑料玩具发泡乳胶玩具成品玩具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玩具包装天然橡胶汽运丁苯胶丁腈胶硅橡胶氧化锌硫磺硫化剂轻质碳酸钙白炭黑环烷油促进剂石蜡色胶防老剂硬脂酸无纺布汽运聚乙烯热塑性弹性体聚氨酯尼龙聚苯乙烯聚碳酸脂色母粒乳胶发泡玩具天然乳胶烘干机电热鼓风干燥箱玩具涂胶机切胶机上料机烘箱移印机预成型机涂布机冲压机橡胶切条机橡胶分条机分切机裁断机颗粒机焊接机压力机电钻机发泡流水线研磨机搅拌桶打磨机烘房烘道包装打钉机脚踏打钉机订书机封口机印字机模拟运动振动台吸塑包装机模切机六色光源对色灯箱检针机空压机冷却塔夹具机拉绳机风机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民创业孵化基地生态工业商贸物流旅游有轨电车游2线印染冶金建材金属制品造纸固废处置区废电子元件废线路板及其边角料废弃物综合利用危废焚烧处理医废处理危废安全填埋生活污水接管口氨氮生活垃圾处理二硫化碳非甲烷总烃氨二硫化碳氨包装纸箱水量平衡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涂布烘干氨涂胶组装氨废气排气筒炼胶废气配料废气注塑废气乳胶配料固体废弃物废橡胶废乳胶液态矿物油废活性炭喷淋废液废油无组织颗粒物废布废纸板滤尘环卫清运废气处理装置橡胶混炼布袋除尘装置橡胶涂布烘干废气玩具配件涂胶组装废气水洗喷淋塔旋风除尘器研磨粉料甲烷总烃氨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土壤环境影响分析声环境影响分析低噪音设备噪声预测模型噪声影响评价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危废仓库的建设提出设置监控系统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视频监控防火防扬散防渗漏装置泄漏液体收集装置灭火器应急防护设施危险废物环境影响分析废弃剧毒化学品固体废物贮存场所企业固废堆放区通讯设备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防爆灯禁火标志危险废物仓库气体净化装置视频监控设施危险废物防治液态润滑油废气处理设施液态危废消防废水液体油类液态原料废气排放口粘贴式标签环保设施设备的备品备件废气控制措施监测的采样口采样监测平台废气净化装置固废处理废物回收利用总磷废气颗粒物
金额
36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01/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江阴市江威工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20万件宠物玩具项目
江阴市江威工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20万件宠物玩具项目
公示版-江阴市江威工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20万件宠物玩具项目.docx公示版-江阴市江威工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20万件宠物玩具项目.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版)
编制日期: 2021年1月
无锡市远盛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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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820万件宠物玩具项目
建设单位 江阴市江威工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阙** 联系人 阙**
通讯地址 江阴市月城镇大刘家村118号(月城镇工业园区内)
联系电话 138******** 传 真 / 邮政编码 214400
建设地点 江阴市月城镇大刘家村118号(月城镇工业园区内)
立项审批部门 江阴市月城镇人民政府 批准文号 江阴月城备〔2020〕118号
建设性质 扩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其他日用杂品制造C4119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450 绿化面积(平方米) /
总投资(万元) 36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40 环保投资比例 1.11%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 产日期 2021年3月
原辅材料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 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设施规格、数量见表1.1-3、表1.1-4。
水及能源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水(吨/年) 1392.8 燃油(吨/年) /
电(千瓦时/年) 301万 燃气(标立方米/年) /
燃煤(吨/年) / 其他(吨/年) /
废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本项目冷却水循环回用,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为720t/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接入江阴市月城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入锡澄运河。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
1.1工程内容及规模: 1.1.1项目由来及工程概况 江阴市江威工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位于江阴市月城镇大刘家村118号(月城镇工业园区内),主要从事橡胶宠物玩具的生产,该公司现有项目《年产宠物玩具100万只项目》于2017年9月经江阴市项目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纳入环保日常环境管理(告知函编号:7640),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为橡胶宠物玩具100万只/年。后随着宠物市场的发展,宠物玩具备受欢迎,该公司新增13台硫化机,扩大宠物玩具生产规模,此扩建项目目前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于2020年12月1日被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处罚,公司根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环保设施整改并缴纳了相应的罚款金额,现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该部分扩建项目进行环评手续补办,同时考虑后续发展,该公司拟添置密炼机、开炼机、注塑机、破碎机、发泡机、涂胶机器人等设备,改进生产工艺、丰富产品种类、扩大产品规模,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形成年产820万件宠物玩具的生产能力,其中橡胶玩具500万套/年,塑料玩具250万套/年、发泡乳胶玩具50万套/年,包装外购成品玩具20万套/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过程中或者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2018年4月28日起施行),本项目属于“三十八、其他制造业 84 日用杂品制造”中“年用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10吨以下的,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及以上的”,同时涉及“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52 橡胶制品业”中“其他”和“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53 塑料制品业”中“其他”,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据此,江阴市江威工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无锡市远盛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开展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察、收集资料。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批,以期为该项目实施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本项目所涉及的消防、安全和卫生问题不属于本评价范围,请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执行。 1.1.2工程规模及内容 1、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 本项目租赁厂房进行建设,因此主体工程主要为新增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等环节;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包括贮运工程、环保工程和其它配套工程的完善。建设项目产品方案见表1.1-1。 表1.1-1 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 序号工程名称(车间、生产装置或生产线)产品名称及规格设计能力(万套/年)年运行时数 /小时扩建前扩建后增减量1生产车间宠物玩具橡胶玩具100500+40072002塑料玩具0250+2503发泡乳胶玩具050+504玩具包装020+20合计100820+720
2、公辅工程 本项目公用和辅助工程见表1.1-2。 表1.1-2 本项目公用和辅助工程 类别建设名称设计能力备注主体工程生产车间建筑面积3800m2位于一层、二层辅助工程办公区建筑面积150 m2位于一层贮运 工程原料成品仓库建筑面积2450 m2位于一层、二层、三层,室内,储存原料和成品,现有公用 工程给水DN200当地水网,现有排水雨水DN150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现有生活污水DN200接入江阴市月城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现有供电315KVA现有环保 工程废气旋风除尘、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设计风量为25000m3/h治理配料、密炼、开炼、预成型废气,配料粉尘捕集率100%,去除率98%,密炼、开炼、预成型废气捕集率90%,其中,颗粒物去除率96%,非甲烷总烃、二硫化碳去除率90%,经处理后通过1根17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设计风量为6000m3/h治理注塑、硫化(含二次硫化)废气,捕集率90%,非甲烷总烃、二硫化碳去除率90%,经处理后通过1根17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水洗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1套,设计风量为8500m3/h治理研磨、配置、发泡、硫化、拆模、乳胶烘干、涂布烘干、组装涂胶废气,研磨、配置、发泡废气捕集率95%,硫化、拆模、乳胶烘干、涂布烘干、组装涂胶废气捕集率90%,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去除率90%,氨去除率60%,经处理后通过1根17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废水化粪池20m3简单生化处理,现有噪声隔声防治措施隔声量≥25dB(A)厂界达标排放,新建固废一般固废堆场10m2固废分类收集,现有危废仓库10m2危废分类暂存,新建环境风险事故池36.2m3新建
3、主要原辅材料及理化性质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理化性质见表1.1-3、表1.1-4。 表1.1-3 建设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表 序号名称年消耗量(t)规格、形态厂内最大储存量(t)备注扩建前扩建后增减量橡胶玩具天然橡胶50280+230块状,25kg/块3外购,汽运丁苯胶010+10块状,25kg/块5丁腈胶03+3块状,25kg/块1.5硅橡胶07+7粒状,20kg/箱3.5氧化锌514+9粉末状,25kg/袋2硫磺16+5颗粒状,25kg/袋1硫化剂双二五02+2膏状,25kg/塑料桶0.2轻质碳酸钙26+4粉末状,25kg/袋3白炭黑11.528+16.5粉末状,25kg/袋3环烷油26.585+58.5液态,200kg/铁桶3促进剂CZ317+14粉末状,20kg/袋1石蜡12+1块状,20kg/袋1色胶03+3块状,20kg/袋1防老剂08+8粉末状,20kg/袋0.5硬脂酸08+8片状,20kg/袋0.5无纺布20.5-1.5/0.1塑料玩具聚丙烯PP050+50颗粒状,25kg/袋2外购,汽运聚乙烯PE05+5颗粒状,25kg/袋0.5热塑性弹性体TPR025+25颗粒状,25kg/袋1热塑性弹性体TPE05+5颗粒状,25kg/袋0.5聚氨酯TPU05+5颗粒状,25kg/袋0.5尼龙PA6010+10颗粒状,25kg/袋0.5聚苯乙烯PS05+5颗粒状,25kg/袋0.5聚碳酸脂05+5颗粒状,25kg/袋0.5ABS05+5颗粒状,25kg/袋0.5色母粒02+2颗粒状,25kg/袋0.05发泡玩具天然乳胶*3*9+6液态,200kg/铁桶0.9外购,汽运汽运发泡剂00.15+0.15粉末状,25kg/袋0.05其他辅助润滑油0.11.0+0.9液态,25kg/桶0.1外购,汽运玩具配件00.5+0.5/0.05外购纸板08万个+8万个/2000个卡片020万个20万个/5000个
*注:本项目天然乳胶年用量约9t,其中用于涂布工序约1t,用于涂胶组装工序约0.5t/a,现有项目仅用于涂布工序。 4、主要生产设备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1.1-5。 表1.1-5 建设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类型名称数量(台/套)备注扩建前扩建后增减量塑料玩具生产混色注塑机05+5/注塑机025+25破碎机02+2烘干机02+2电热鼓风干燥箱02+2玩具涂胶机02+2橡胶玩具生产切胶机(下料机)12+1密炼机12+1上料机02+2开炼机23+1橡胶硫化机1035+25烘箱01+1移印机880预成型机12+1涂布机110冲压机12+1橡胶切条机12+1橡胶分条机02+2分切机02+2裁断机01+1颗粒机01+1焊接机06+6压力机011+11电钻机06+6玩具涂胶机03+3乳胶玩具生产发泡流水线01+1发泡机02+2研磨机02+2搅拌桶03+3打磨机550烘房550烘道01+1包装打钉机04+4脚踏打钉机06+6订书机04+4封口机01+1印字机(激光打码机)01+1模拟运动振动台01+1吸塑包装机01+1模切机01+1辅助设备六色光源对色灯箱01+1检针机110空压机02+2冷却塔12+1夹具机02+2拉绳机02+2风机03+3
1.1.3产业政策分析 项目从事宠物玩具的生产,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项目行业类别为C4119 其他日用杂品制造。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为允许类;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为允许类;对照《无锡市制造业转型发展指导目录(2012年本)》(锡政办发[2013]54号),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对照《无锡市内资禁止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等文件,本项目不在禁止投资的项目之内。 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1.1.4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江阴市月城镇大刘家村118号(月城镇工业园区内),对照《江阴市月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本项目位于工业用地上(项目在规划图上的位置见附图5)。 本项目冷却水循环回用,不外排。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江阴市月城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污水管网图见附件7),目前建设项目所在地管网已到位;项目所在区判定为大气非达标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要求,未达标城市需要编制限期达标规划,明确限期达标,制定有效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无锡市已按要求开展限期达标规划,工艺废气经收集治理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所在地满足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综上,本项目符合当地环保规划要求。 1.1.7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厂区平面布置及厂界周围500米土地利用现状 项目地理位置:本项目建设地位于江阴市月城镇大刘家村118号(月城镇工业园区内),本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 厂界周围500m环境概况:本项目北侧为江阴市同利彩印有限公司,北侧距离项目生产车间约103米(距离北厂界约80米)为大刘家村散户居民点;西侧为江阴巨人建材有限公司、无锡樱花梦美容制品有限公司、江阴市科尔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等其他工业企业,西侧隔锡澄路,距离西厂界约190米为戴庄村委会;南侧为江阴市月城立信包装彩印厂、江阴市圆峰塑胶有限公司等其他工业企业,南侧隔水韵路距离南厂界约409米为日照村居民点;项目地东侧为仁仁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等其他工业企业,东侧距离项目东厂界约422米为大刘家村居民区。本项目卫星图见附图2、厂界周围500米环境概况图见附图3。 厂区平面布置:本项目为租赁厂房扩建项目,本项目主要设置橡胶玩具车间,塑料玩具车间、发泡乳胶玩具车间、包装车间、仓库、办公室,并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其余公辅设施依托租赁厂房。具体厂区及生产平面布置图见附图4。 1.1.8工作制度与劳动定员 工作制度:本项目实行24小时“三班制”生产制度,年有效工作日为300天。 劳动定员:现有项目劳动定员30人,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60人,扩建后全厂劳动定员90人。
1.2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江阴市江威工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位于江阴市月城镇大刘家村118号(月城镇工业园区内),该企业《年产宠物玩具100万只项目》于2017年9月经江阴市项目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纳入环保日常环境管理(告知函编号:7640),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为橡胶宠物玩具100万只/年。后新增13台硫化机进行扩建,此扩建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本次评价对该未批先建部分进行环评手续补办。 本报告根据该公司原自查评估报告,统计汇总现有项目污染物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未批先建部分的产排污分析见本项目工程分析章节,此处不再赘述。 1.2.1现有项目基本情况 该公司现有项目环保手续情况见表1.2-1。 表1.2-1 现有项目建设、审批以及验收情况 项目名称审批情况验收情况备注《年产宠物玩具100万只项目自查评估报告》告知函编号:7640/已建
1.2.2现有项目生产工艺 现有项目主要从事橡胶宠物玩具制造。具体工艺流程见图1.2-1。 图1.2-1 现有项目工艺流程图 5、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 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1.2-4。 表1.2-4 现有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t/a) 种类污染物名称产生量削减量接管量排入外环境量废水水量3600360360COD0.18000.01800.16200.0180SS0.14400.01800.12600.0036NH3-N0.016200.01620.0014TP0.002900.00290.0002TN0.025200.02520.0043废气颗粒物0.20000/0.2000非甲烷总烃0.07350/0.0735二硫化碳0.00120/0.0012氨0.00780/0.0078固废一般固废88/0生活垃圾6.126.12/0
1.2.5主要环境问题 现有项目工艺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不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3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0〕33号)、《关于印发江阴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澄政办发〔2017〕54号)等现有环保要求。本次扩建提出“以新带老”,对现有项目产生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治理后有组织排放,达到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目的。 本项目租赁江阴市同利彩印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扩建,根据调查,该标准厂房原为仓库,不涉及“化工、农药、石化、医药、金属冶炼、铅蓄电池、皮革、金属表面处理、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及其他可能造成场地污染的工业企业”,不涉及场地污染。 目前该地供水、供电设施均已完善,污水管网已接通(污水管网图见附件7),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江阴市月城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1.2.6“以新带老”削减量 现有项目配料、密炼、开炼、预成型、硫化、二次硫化、涂布烘干产生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以新带老”后,对该工序废气进行收集治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其中,配料、密炼、开炼、预成型工序废气经收集后并通过“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7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硫化、二次硫化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7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涂布烘干废气经收集后进入“水洗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7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表2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2.1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2.1.1地形、地貌、地质 江阴市月城镇位于江阴市西南部,为新生代以来长江冲积和太湖沉积形成的长江冲积平原,属长江三角洲太湖流域水网地区。北部边缘有秦望山,其余为平原,地势平坦,地势平坦,地形低洼。东部高程在3~6米,最高点在7米以上的龙背地带;西部地面高程一般3~5米,最低点高程3米以下。 该地区山丘主要为秦望山,位于北部与南闸交界处,高189.3米。该地区地层发育齐全,基地未出露,中侏罗纪岩浆开始活动,喷出物盖在老地层上和侵入各系岩层中,第四纪全新统现代沉积,遍及全区。泥盆纪有少量分布为紫红色沙砾岩、石英砾岩、石英岩,向上渐变为砂岩与黑色页岩的交替层,顶部砂质页岩含优质陶土层。地质基础较好,自第四纪以来,地震活动频率低,强度弱。 2.1.2气候、气象 该地区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降水丰富。日照充足,霜期短,春季阴湿多雨,冷暖交替,间有寒潮;夏季梅雨明显,酷热期短;秋季受台风影响,秋旱或连日阴雨相间出现;冬季严寒期短,雨日较少。 该地区年最多风向是东南偏南。4~8月以偏南风为主,11月至次年2月盛行偏北风,年平均风速3m/s,年平均气温15.3℃,最高气温38.9℃,最低气温-11.4℃,年平均气压1016.5hPa,年平均降雨量1156.6mm,相对湿度80%,无霜期225天,日照时数2092.6小时。 2.1.3水文 该地区河道纵横,主要纳污河道为锡澄运河。锡澄运河纵贯南北,沟通长江和太湖,应天河和东横河横贯东西,东与张家港河相连,西与锡澄运河相通,全长37公里,江阴境内24公里。因港闸的调节作用,除在汛期排涝利用退潮开闸向长江排水外,一般情况下由长江引水。河底高程负1米,底宽25米,弯曲半径最小200米,边坡1:2.5。 2.1.4植被、生物多样性 该地区内自然陆生生态已基本被人工农业生态所取代,土地利用率较高,生态系统类型为人工生态系统。 人工植被主要以作物栽培为主,主要粮食作物为水稻、小麦和油菜等,蔬菜主要有叶菜、果菜和花菜等;野生植物主要为野生灌木和草丛植物如蒲公英等,野生动物主要有昆虫类、鼠类、蛇类和飞禽类等,家养的牲畜以猪、羊、狗和家禽为主。水生植物主要有浮游植物(如蓝藻)、挺水植物(如芦苇)、浮叶植物(如野菱)和漂浮植物(如水花生),主要浮游动物为原生动物、轮虫、枝角类等,野生和家养的鱼类主要为草鱼、青鱼、鲢鱼、鲫鱼、鳊鱼等几十种,甲壳和贝类有虾、蚌和田螺等。
2.2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2.2.1社会经济结构 1、概况 月城镇是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位于江阴市西南,东与徐霞客镇毗邻,南连青阳镇,西接常州市武进区,北以秦望山为界与南闸街道接壤,紧靠沪宁、沿江高速公路,锡澄公路、锡澄运河纵贯全镇,镇东设有新长铁路货运站。该镇区域面积3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740公顷,下辖8个行政村和2个社区。有户籍人口42637人,外来暂住人口14065人。 2、经济建设 月城镇2018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57.24亿元,工商业开票销售收入250亿元,其中工业销售收入147亿元,服务业开票销售收入103亿元,全口径财政收入5.74亿元,公共财政预算2.57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4.08亿元,到账外资2028万美元,自营出口11500万美元。全年农业投入1.1亿元,实现农业总产值4.1亿元,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100公顷,设施农业面积70公顷,建立农民创业孵化基地2个,成立农业专业合作社6个,累计62个。完成无锡市“两型社会”建设乡镇创建。月城镇将打造江阴市城郊以生态工业、商贸物流为特色的生态宜居城镇。 3、交通 月城镇境内有便利的交通运输条件,新长铁路在镇域东部经过,常合高速公路在镇域南部通过,省道锡澄公路、戚月公路穿境而过,河航道锡澄运河纵贯全镇。具体交通现状及规划如下: (1)公路 常合高速公路横贯月城镇域南部,在镇域南部与锡澄公路现有一处高速公路道口,规划与海港大道增设一处高速公路道口,双向4车道,镇区范围内长度约4.8公里。 快速路江阴大道主要承担地区对外快速交通功能,经过月城镇北部,与海港大道和第二过江通道相交,并设置互通式立交,镇区内长度约8.0公里。海港大道南北向经过月城镇西侧,与江阴大道设置互通式立交,与常合高速设置高速公路道口,镇区内长度约6.5公里。 规划第二过江通道:在镇区北部与江阴大道设置互通式立交,并与镇区南北向干道相连,向西通往沪常宁铁路月城站,向南通往规划新戚月线,镇区内长度约3.0公里。 (2)铁路 新长铁路全面承接江阴站货运功能,在镇域东部经过,设有新长铁路月城客货站。 预留疏港铁路支线,由新长铁路月城货运站引出,往北跨越江阴大道后西转,向西跨越海港大道后继续往北,先后穿越秦望山、观山,沿海港大道西侧、新沟河东侧到达申夏港区。 规划沪常宁城际铁路全线高架自西向东横穿月城镇区,在镇区西北部设置城际铁路月城客运站(二级枢纽站)。规划旅游有轨电车游2线,从泰锡宜城际轨道交通青阳站引出,经过月城、秦望山等直至京沪高铁常州站,在月城镇设有双泾生态园、月城城际铁路站等站点。 (3)航运 途经月城镇航道主要有锡澄运河、冯泾河。 锡澄运河现状五级航道,全线提升为三级航道,作为沟通长江的主要通道,镇区内航道长约6.5公里。冯泾河现状等外航道,全线提升为六级航道,作为沟通锡澄运河与白屈港河的通道,镇区内航道长约1.3公里。内河港区:规划位于锡澄运河月城段南端设置内河港区,此外在镇区北部外围布置一处内河港区。 4、土地利用现状及规划 月城镇行政区域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1238.47公顷,其中居住用地257.13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7.50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36.37公顷、工业用地730.59公顷、仓储用地95.91公顷、公用设施用地7.67公顷、绿地182.42公顷、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217.59公顷、港口用地21.40公顷。 根据《江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和《江阴市月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2011-2030)》,月城镇主要由“双泾生态休闲园、西部生态居住区和东部生态工业区”三大功能区组成,镇区空间结构为:“一带两区、一心三点”。 “一带两区”:月城镇区由锡澄运河划分为东、西两大片区。结合锡澄运河航道升级改造,对锡澄运河两岸沿线地带进行改造整治,形成一条贯通镇区南北的滨水生态绿带。 在月城镇区现状基础上建设和完善东、西两大片区:东片区成为以现代生态工业为主,兼有物流、市场功能的城镇产业功能片区,西片区成为以生态居住和综合服务为主要功能的城镇生态居住服务片区。 “一心三点”——为一个城镇公建中心和三个重要交通节点。 “一心”:在文化路、水韵路两侧规划行政中心、大中型商贸服务设施和大型公园,与周边文化体育设施,共同构筑月城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中心。 “三点”分别为:镇区西北部的沪常宁城际铁路客站交通枢纽与综合服务设施节点、镇区南部锡澄运河航运码头与物流设施节点、镇区东部以新长铁路货站为中心的市场物流设施节点。 5、工业集中区规划及区域功能定位 月城镇拥有一个工业集中区及秦望山工业园,工业集中区由东区、西区、北区三部分组成,总规划用地面积为10.9平方公里。本项目位于月城镇工业集中区东区。 (1)东区 该区西起锡澄运河,东至新长铁路,北起冯泾河,南至戚月线。产业功能定位:①创新路以北,月冯路以北,锡澄公路以西,冯泾河以南,规划为化工、印染、造纸区;②月冯路以东,月发路以南,南环路以北,锡澄公路以西,规划为化工区;③创新河以南,月冯路以东,锡澄公路以西,月城东路以北,规划为私营工业园;④锡澄公路以东,南环路以南为轻工、物流区。 (2)西区 该区东起双泾闸路,南至姚泾路,西至马圩路,北至陈家村路。产业功能定位:规划为机械行业、轻工区。 (3)北区 该区东起锡澄运河,南至内环路,西至华光路,北至秦望山。产业功能定位:①环山河以北,为规划化工区;②其余规划为冶金、建材、金属制品、造纸、印染区。 (4)秦望山工业园 规划范围:北至秦望山,南至江阴大道,西至海港大道,东至第二过江通道。产业定位:固废处置区、再生循环利用产业区、环保科技产业区和物流仓储区,规划以沿山路、新长江路和第二过江通道垂直交叉纵横轴界,以环山河为南北界限,环山河以北布置固废处置区,环山河以南从西到东依次布置再生循环利用产业区、环保科技产业区和物流仓储区。 6、环保基础设施规划及现状 (1)配套污水处理厂及管网情况 月城镇现有江阴市月城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1个污水处理厂,该污水厂位于月城镇工业集中区创新路,设计处理能力为1万t/d,主要接纳处理工业集中区产生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以及镇区生活污水,污水处理出水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锡澄运河。月城镇拟新建污水管网22.25公里。 (2)区域集中供热情况 月城镇目前无热电厂,区域内用热单位采用企业自备锅炉供热。 根据《江阴市热电联产规划(2011-2020)》,规划拟由江阴苏龙热电有限公司整合泰富兴澄特殊钢有限公司热电厂和江阴滨江热电有限公司,江阴苏龙热电有限公司供热范围规划调整为主城区、夏港、申港、月城镇、城区东片。江阴苏龙热电有限公司目前对外供热能力600t/h,已铺设蒸汽管网约65公里。该热电厂可通过技术优化和运行方式调整使供热能力可达1100 t/h,可满足供热区域内热用户的用热需求,并铺设蒸汽管网约34公里。 (3)固废处置配套情况 江阴中鑫资源再生有限公司位于江阴市月城镇工业集中区沿山工业带,是一家专业的危废处置企业,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为处置、利用酸性含铜蚀刻废液(HW22)10000吨/年。 江阴市浩丰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位于江阴市月城镇元泾村,主要从事废电子元件的处理,该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为处理废线路板及其边角料(HW49)3000吨/年。 江阴市秦望山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应急线)、江阴市秦望山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常规线)由江阴市锦绣江南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位于江阴市秦望山产业园。其中(应急线)应急焚烧处理规模10000t/a。(常规线)进厂原生废物处理规模91000t/a,其中危废焚烧处理规模20000t/a, 医废处理规模1000t/a;稳定化/固化规模40000t/a;危废安全填埋规模40000t/a(不计及固化增重);一般工业固废预处理规模30000t/a。 光大环保能源(江阴)有限公司位于江阴市月城镇秦皇村村北,主要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有三台400t/d机械炉排炉及两台500t/d机械炉排炉,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2200吨。 5.2.2教育、文化 月城镇现有中小学校4所,中小学校在校生3126人;投入100多万元实施幼儿园提量扩班,沿山幼儿园创建省级优质园,成人教育中心通过江苏省示范社区教育中心验收;成功举办第四届“水韵月城”生态旅游节,承办2013年无锡市江阴市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小戏传统传承发展,象棋、乒乓等特色体育蓬勃开展。 5.2.3文物保护 月城镇有双桥、惠济桥等2处江阴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无国家级、江苏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本项目所在区域500米范围内无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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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辐射环境、生态环境等): 3.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本次评价选取2019年作为评价基准年,根据《2019年度江阴市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 2019年,17个乡镇环境空气SO2年均浓度均达标,浓度范围为9.8~17.7µg/ m³;13个乡镇NO2年均浓度达标,达标率为76.5%,浓度范围为33.3~55µg/m³,超标的乡镇为夏港街道、申港街道、利港街道;PM10年均浓度除长泾镇达标外,其余乡镇均不同程度超标,浓度范围为69.8~84.3µg/m³;17个乡镇PM2.5年均浓度均不同程度超标,浓度范围为42.4~48.8µg/m³;17个乡镇CO年24小时平均浓度均达标,浓度范围为1.154~1.525mg/m³;17个乡镇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均不同程度超标,浓度范围为163.6~188.9µg/m³。17个乡镇空气优良率范围为66.3%~75.2%,最低的是徐霞客镇,最高的是璜土镇。 本项目位于江阴市月城镇大刘家村118号(月城镇工业园区内),根据《2019年度江阴市环境状况公报》,江阴市月城镇2019年空气质量现状见表3.1-1。 表3.1-1 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μg/m3标准值μg/m3占标率%达标情况SO2年平均质量浓度9.86016.33达标NO2年平均质量浓度39.04097.5达标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82.370117.57超标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48.035137.14超标CO日平均质量浓度1155400028.88达标O3日最大8h平均质量浓度165.6160103.5超标
根据监测结果显示该点位PM10、PM2.5、O3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二级标准。针对该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无锡市已制定《无锡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18-2025年)》,根据达标规划,无锡市环境空气质量在2025年实现基本达标。同时,江阴市月城镇人民政府已制定《月城镇大气污染整治方案》(见附件),预计经过上述整顿措施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可以明显改善。 3.2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2019年度江阴市环境状况公报》,2019年江阴市地表水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35个重点监测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4个,占11.4%;Ⅲ类水质断面22个,占62.9%;Ⅳ类水质断面6个,占17.1%;Ⅴ类水质断面3个,占8.6%;无劣Ⅴ类水质断面。与2018年相比,总体水质持续向好,Ⅱ~Ⅲ类断面比例上升22.8个百分点,Ⅳ类断面比例下降5.8个百分点,Ⅴ类断面比例持平,劣Ⅴ类断面比例下降17.1个百分点。 监测断面pH、COD、氨氮、总磷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悬浮物浓度达到了《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的四级标准。为进一步改善本地区环境地表水质量现状,江阴市月城镇人民政府已制定《月城镇河道环境整治方案》(见附件)。 3.3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江阴市月城镇大刘家村118号(月城镇工业园区内),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居民点为大刘家村散户居民区。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阴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的通知”,项目地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项目在声环境功能区划图上的位置见附图8)。评价范围内最近敏感目标大刘家村散户居民区的声环境质量执行2类区标准。 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地声环境质量现状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最近环境保护目标大刘家村散户居民点声环境质量现状符合2类区标准,说明项目所在地区声环境质量良好。 3.5主要环境问题 2019年项目建设地所在区域PM10、PM2.5年平均浓度、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地属于不达标区。根据《无锡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可知,通过采取调整产业结构、推进工业领域全行业、全要素达标排放、调整能源结构,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强交通行业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加强服务业和生活污染防治等措施后,无锡市环境空气质量预计2025 年可实现全面达标,同时,江阴市月城镇人民政府已制定《月城镇大气污染整治方案》,预计经过上述整顿措施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可以明显改善。
3.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建设项目位于江阴市月城镇大刘家村118号(月城镇工业园区内),根据本项目大气估算模式计算结果,确定大气评价等级为二级,二级评价的评价范围为以建设项目厂址为中心外延,边长5km矩形区域。主要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见表3.4-1和附图9。 表3.4-1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一览表 名称坐标/°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最近距离/mXY三河村120.226642 31.827545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NW2734角里120.228831 31.825530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NW2577连洲村120.221525 31.822102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NW2675冯泾村120.232854 31.823561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NW1987茶安咀120.232983 31.827736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NW2477石家塘120.235408 31.829833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NW2612新庄村120.240172 31.828009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NW2255前新庄120.248089 31.829286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N2283下村120.254720 31.825949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NE2002朱家村120.262638 31.827791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NE2434小夏家村120.270298 31.825621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NE2950陈子白120.271940 31.828866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NE3107中村120.225355 31.820279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NW2321月城社区120.221471 31.807898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W1995沈家圩120.232114 31.818520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NW1776张陆塘家村120.242553 31.819039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NW1155陈四房庄120.247950 31.816204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N870树家桥120.255718 31.821564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NE1678新街村120.261812 31.820033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NE1857新 街上120.266758 31.815548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NE2007凤戈庄120.269601 31.819459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NE2408黄四房村120.225098 31.794193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SW2117上塘村120.227565 31.802017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SW1695月城村120.229979 31.807397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W660何庄村120.233659 31.802856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SW1143大坟头120.236856 31.801379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SW914日照村120.242156 31.802674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SW409钱家埭120.242478 31.794795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SW1379朱家庄120.250353 31.796601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SE1079潘家村120.234732 31.788613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SW2130北杨庄120.243208 31.785439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S2359建义村120.246384 31.791950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S1600俞家浜120.247585 31.787701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S1909吴家湾120.256533 31.786023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SE2400惠家村120.252842 31.791458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SE1690宗家坝120.256426 31.792351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SE1811汤家庄120.262369 31.790363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SE2208新益村120.264279 31.785640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SE2899金家浜120.268013 31.789351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SE2614花南村120.259687 31.799090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SE1424施家弄120.258936 31.795625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SE1606吉家村120.262691 31.793637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SE1975上场120.268163 31.794659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SE2248楼至村120.272476 31.795479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SE2677梅家村120.264623 31.800586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SE1667岐联村120.271940 31.802035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SE2357庙头村120.256469 31.802400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SE672庄家村120.259687 31.813177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NE1251前旺村120.265052 31.806248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E1599陈铁村120.264558 31.810269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NE1420后旺村120.265502 31.808299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E1641大刘家村120.252225 31.810547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NE422大刘家村散户120.246467 31.808890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N80顾家巷120.255747 31.808397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NE588花塘村120.255854 31.806154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E590戴庄新苑120.243806 31.812181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NW276戴庄村委120.243669 31.807798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W190徐家村120.241588 31.800504 居民区人群二类区SW720
本项目生活污水最终纳污河流为锡澄运河,项目水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4-2。 表3.4-2 水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相对厂界相对排放口与本项目的水利联系距离m坐标/°高差距离m坐标/°XYXY锡澄运河水质1900120.22602831.80750901973120.22611331.807655有,纳污水体
注: X、Y坐标为距离厂界或排放口最近点坐标。 声环境、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4-3。 表3.4-3 声环境、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 要素环境保护 对象名称方位距离厂界(m)规模环境功能声环境大刘家村散户N8042人/12户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2类标准戴庄村委会W19050人生态 环境江阴市低山生态公益林NW3800m总面积23.32平方公里水土保持
表4 评价适用标准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4.1.1环境空气质量 SO2、NO2、颗粒物(PM10)、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和臭氧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氨、二硫化碳参照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非甲烷总烃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详解中推荐值,臭气浓度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改扩建项目二级厂界标准值。具体见表4.1-1。 表4.1-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表 污染物项目二级浓度限值单位标准类别年平均24小时平均1小时平均SO260150500u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NO24080200PM1070150/PM2.53575/CO/410mg/m3O3日最大8小时平均160200ug/m3氨//200ug/m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二硫化碳//40ug/m3非甲烷总烃//2.0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臭气浓度20(无量纲)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4.1.2地表水环境质量 根据《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苏政复〔2003〕29号),项目纳污河流锡澄运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标准。具体数据见表4.1-2。 表4.1-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 水域名执行标准表号及级别污染物指标单位标准限值锡澄运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pH/6-9CODmg/L≤30NH3-N≤1.5TP≤0.3高锰酸盐指数≤10参照SL63-94《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四级标准SS≤60
4.1.3声环境质量 本项目声环境评价范围内最近敏感点为距离北厂界约80米的大刘家村散户居民区。项目地声环境质量标准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声环境功能区3类标准,居民地声环境质量标准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声环境功能区2类标准,详见表4.1-3。 表4.1-3 环境噪声限值 单位:dB(A) 功能区类别环境噪声标准值〔dB(A)〕标准昼间(6:00~22:00)夜间(22:00~6:00)2类6050《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6555
污染物排放标准 4.2.1废气 本项目产品同时涉及橡胶、塑料行业,且存在注塑车间废气和橡胶硫化废气合并排放的情况,按照从严原则。生产过程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的氨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表6对应标准;氨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浓度、二硫化碳、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中对应标准;企业厂区内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中“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具体见表4.2-1和表4.2-2。 表4.2-1 废气排放标准限值表 污染物名称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厂界监控浓度限值排气筒高度(m)二级(mg/m3)颗粒物1217/1.0非甲烷总烃1017/4.0氨1017/1.5*二硫化碳/171.983.0*臭气浓度/172800(无量纲)20(无量纲)
*注:根据本项目排气筒根据高度采用内插法计算速率限值。 表4.2-2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mg/m3)限值含义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标准来源NMHC6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20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4.2.2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接管江阴市月城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接管污水厂COD、S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TP、TN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污水厂处理出水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锡澄运河。具体见表4.2-3。 表4.2-3 污水排放标准限值表 污染物接管标准(mg/L)尾水排放标准(mg/L)pH6-96-9COD50050SS40010氨氮454(6)*TP80.5TN7012(15)*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4.2.3噪声污染排放标准 本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表4.2-4。 表4.2-4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单位:dB(A)) 执行标准时段昼间(6:00~22:00)夜间(22:00~6:0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6555
4.2.4固废贮存标准 一般固废储存按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2013年修改版)中相关规定执行。 危险废物储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中相关规定执行。 生活垃圾处理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2000〕120号)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法律法规。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按照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江苏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区域平衡方案审核管理办法》(苏环办〔2011〕71号)文的要求,结合项目排污特征,确定总量控制因子: 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废水:总量控制因子为COD、NH3-N、TP、TN;特征因子为SS 固废:总量控制因子为各类固废,排放总量为零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见表4.3-1。
表4.3-1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单位t/a 类别污染物名称现有项目本项目“以新带老”削减量扩建后全厂排放量排放增减量实际排放量核定排放量产生量削减量排放量废气有组织颗粒物000.6409 0.6114 0.0295-0.00550.0350+0.0350非甲烷总烃000.2587 0.2329 0.0258-0.00670.0325+0.0325二硫化碳000.0037 0.0033 0.0004-0.00010.0005+0.0005氨000.0155 0.0093 0.0062-0.00280.0090+0.0090无组织颗粒物0.200000.03820 0.03820.19080.0474-0.1526非甲烷总烃0.073500.028600.02860.06620.0359-0.0376二硫化碳0.001200.000400.00040.00110.0005-0.0007氨0.007800.000600.00060.00700.0014-0.0064合计颗粒物0.200000.6791 0.6114 0.06770.18530.0824-0.1176非甲烷总烃0.073500.2873 0.2329 0.05440.05950.0684-0.0051二硫化碳0.001200.0041 0.0033 0.00080.00100.0010-0.0002氨0.007800.0161 0.0093 0.00680.00420.0104+0.0026废水废水量360/360360/3607200720/72001080/1080720/720COD0.1620/0.01800.1620/0.01800.36000.03600.3240/0.036000.4860/0.05400.3240/0.0360SS0.1260/0.00360.1260/0.00360.28800.03600.2520/0.007200.3780/0.01080.2520/0.0072氨氮0.0162/0.00140.0162/0.00140.032400.0324/0.002900.0486/0.00430.0324/0.0029总磷0.0029/0.00020.0029/0.00020.005800.0058/0.000400.0087/0.00060.0058/0.0004总氮0.0252/0.00430.0252/0.00430.050400.0504/0.008600.0756/0.01290.0504/0.0086固废一般固废0027.2327.230000危险固废0010.4510.450000生活垃圾0018.3618.360000
由于现有项目为自查评估报告,未批复总量,本项目按照扩建后全厂申请总量。 项目建成后全厂生活污水接管量为1080t/a,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COD 0.0540t/a、SS 0.0108t/a、NH3-N 0.0043t/a、TP 0.0006t/a、TN 0.0129t/a,在江阴市月城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内平衡。 本项目废气颗粒物排放总量为0.0824t/a(其中有组织排放颗粒物0.0350t/a,无组织排放颗粒物0.0474t/a),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总量为0.0684t/a(其中有组织排放VOCs 0.0325t/a,无组织排放VOCs 0.0359t/a)。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可在月城镇内平衡。 固体废物的排放总量为零,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
表5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5.1施工期工程分析 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扩建,因此主体工程主要为现有厂房及办公布局调整,生产及辅助设备的购置、安装和调试等;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包括贮运工程、环保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完善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明显。 5.2营运期工程分析 5.2.1生产工艺 本项目从事宠物玩具生产,主要生产线包括橡胶玩具生产线、塑料玩具生产线、乳胶发泡玩具生产线,以及辅助的包装纸箱生产。具体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如下(G-废气、S-固废)。 1、橡胶玩具生产线 图5.2-1 橡胶玩具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2、塑料玩具生产线 图5.2-2 塑料玩具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3、乳胶发泡玩具生产线 图5.2-3 乳胶发泡玩具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4、纸箱生产工艺 图5.2-4 纸箱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5.2.2其他产污环节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相应类别的污染物,公辅设施也会产生相应污染物,主要为厂区职工生活污水(W1)、除尘设施收集的滤尘(S5-1);废活性炭(S5-2)、喷淋废液(S5-3)、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油(S5-4);沾染了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包装袋(桶)(S5-5);未沾染有毒有害物质可直接回收的一般废包装材料(S5-6)、员工生活垃圾(S5-7)、冷却塔、空压机等辅助设备产生的噪声。 5.2.3本项目主要产污环节及排污特征汇总 表5.2-1 本项目主要产污环节和排污特征 类别编号产生点污染物产生 特征去向废水W1员工生活COD、SS、氨氮、TP、TN间歇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江阴市月城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废气G1-1橡胶配料颗粒物间歇破碎粉尘经管道负压收集后经配套旋风除尘器净化,上料机输送管道内含尘气体经负压收集,密炼、开炼、预成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上述废气一同接入“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7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其中破碎工序粉尘产生量极少,不定量分析G1-2密炼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硫化碳间歇G1-3开炼非甲烷总烃、二硫化碳间歇G1-4破碎颗粒物间歇G1-5预成型非甲烷总烃、二硫化碳间歇G1-6硫化非甲烷总烃、二硫化碳间歇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G1-8二次硫化非甲烷总烃、二硫化碳间歇G2-1注塑非甲烷总烃间歇G3-1研磨颗粒物间歇研磨、配置、发泡设备均至于密闭隔间内,采用微负压收集;手工拆模区域设置软帘,拆模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硫化烘道出入口处、烘房出入口处、涂布机、涂胶机器人上方均设置集气罩收集;上述废气经收集后接入“水洗喷淋塔+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7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其中研磨工序投料粉尘产生量极少,不定量分析G3-2配置氨间歇G3-3发泡氨间歇G3-4硫化、拆模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间歇G3-5乳胶烘干非甲烷总烃间歇G1-7涂布烘干氨、非甲烷总烃间歇G1-10 G2-2组装涂胶氨间歇G1-9热压废气非甲烷总烃间歇产生量极少,车间内无组织排放,不定量分析噪声/设备运行噪声连续厂房隔声、减振、距离衰减,达标排放固废S1-1橡胶修边检验废橡胶间歇外售综合利用S3-1乳胶修边检验废乳胶间歇外售综合利用S1-2冲压废布间歇外售综合利用S4-1模切废纸板间歇外售综合利用S5-1废气治理滤尘间歇外售综合利用S5-2废活性炭间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S5-3喷淋废液间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S5-4设备维护废油间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S5-5原料使用废包装袋(桶)间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S5-6一般废包装材料间歇外售综合利用S5-7职工生活生活垃圾间歇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2.4水量平衡 本项目水量平衡图见图5.2-5。 图5.2-5 本项目水量平衡图 单位:t/a 扩建后全厂水量平衡图见图5.2-6。 图5.2-6 扩建后全厂水量平衡图 单位:t/a 5.2.5主要污染工序 1、废气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颗粒机破碎粉尘产生量极少,且颗粒机为密闭设备,设备内采用负压管道抽风,少量含尘气体经设备自带的旋风除尘器处理后接入配套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颗粒物综合去除率为98%),排放量可忽略不计,本报告不作定量分析。部分连环状橡胶玩具热压固定时,接触面极小,热压时间极短(2-3秒),热压废气产生量极少,本报告不做定量分析。另外研磨粉料使用量较少(约0.0375t/a),投料时产生投料粉尘极少,经收集后同其他废气一同进入“水洗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排放量可忽略不计,本报告不作定量分析。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橡胶玩具生产中产生的称量投料粉尘废气、密炼废气、开炼废气、预成型废气、硫化废气、二次硫化废气、涂布烘干废气;乳胶发泡玩具生产中产生的配置、发泡、硫化拆模、烘干废气;塑料玩具生产中产生的注塑废气;以及玩具配件组装产生的涂胶废气。由于本项目涉及“以新带老”,为核算方便,按照扩建后全厂进行废气污染源分析核算。 综上,建设项目各工段废气产生情况见表5.2-2。 表5.2-2 建设项目各工段废气产生情况汇总 工段名称污染物产生量(t/a)收集量 (t/a)无组织排放量 (t/a)治理措施收集效率(%)处理效率(%)有效工作时数(h)排气筒编号配料颗粒物0.40500.40500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100962400DA001炼胶颗粒物0.44310.39880.044390967200非甲烷总烃0.14320.12890.014390907200二硫化碳0.0020.00180.000290907200预成型非甲烷总烃0.01150.01040.001190901080二硫化碳0.000030.0000270.0000390901080硫化非甲烷总烃0.13940.12550.0139二级活性炭吸附90907200DA002二硫化碳0.0030.00270.000390907200二次硫化非甲烷总烃0.01420.01280.00149090600二硫化碳0.00030.000270.000039090600注塑非甲烷总烃0.0410.03690.004190907200配置、发泡氨0.02000.01900.0010水洗喷淋+二级活性炭95601400DA003硫化、拆模、烘干颗粒物0.03100.02790.003190901400非甲烷总烃0.01020.00920.001090901400涂布烘干氨0.00260.00230.00039060150非甲烷总烃0.00130.00120.00019090150涂胶组装氨0.00130.00120.000190603600
扩建后全厂废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具体见表5.2-4和表5.2-5。 表5.2-4 建设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 污染源产生点排气量 (m3/h)污染物名称产生状况治理措施排放状况排放高度(m)排放 方式浓度 (mg/m3)速率 (kg/h)产生量(t/a)浓度 (mg/m3)速率 (kg/h)排放量(t/a)橡胶配料、密炼、开炼、预成型6000颗粒物37.3670.22420.8038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其中配料粉尘经旋风除尘预净化1.5000.00900.032217DA001非甲烷总烃4.5830.02750.13930.4500.00270.0139二硫化碳0.0500.00030.00180.0050.000030.0002注塑、硫化、二次硫化25000非甲烷总烃1.7520.04380.1752二级活性炭吸附0.1800.00450.017617DA002二硫化碳0.0360.00090.00300.0040.00010.0003配置、发泡、硫化、拆模、乳胶烘干、涂布烘干、组装涂胶8500颗粒物2.341 0.0199 0.0279 水洗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0.235 0.0020 0.0028 17DA003氨3.435 0.0292 0.0225 1.353 0.0115 0.0090 非甲烷总烃1.718 0.0146 0.0104 0.153 0.0013 0.0010
表5.2-5 无组织大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源强 污染源位置产生工序污染物名称产生量(t/a)治理措施排放量(t/a)排放速率 (kg/h)排放方式面源长度(m)面源宽度(m)面源高度(m)工作时间(h)生产车间配料、密炼、开炼、预成型、硫化、二次硫化、注塑、配置、发泡、烘道硫化、拆模、乳胶烘干、涂布烘干、组装涂胶颗粒物0.0474/0.04740.0084无组织7017107200*非甲烷总烃0.03590.03590.0092二硫化碳0.00050.00050.0001氨0.00140.00140.0027
*注:称量投料年有效工作时数为2400h,炼胶、硫化、注塑年有效工作时数为7200h,预成型年有效工作时数为1080h,二次硫化年有效工作时数为600h,乳胶生产(配置、发泡、硫化、拆模、烘干)年有效工作时数为1400h,涂布烘干年有效工作时数为150h,涂胶组装年有效工作时数为3600h。 (4)基准排放浓度折算 根据《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4.2.8节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适用于单位胶料实际排气量不高于胶料基准排气量的情况。若单位胶料实际排气量超过单位胶料基准排气量,须将实测大气污染物浓度换算为大气污染物基准排气量排放浓度,并以大气污染物基准气量排放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根据《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规定,其他橡胶制品企业炼胶、硫化:非甲烷总烃基准排气量≤2000m3/t胶料,颗粒物基准排气量≤2000m3/t胶料。乳胶制品企业配料:氨基准排气量≤80000m3/t胶料,乳胶制品企业硫化:颗粒物基准排气量≤16000m3/t胶料。 根据《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4.2.8的规定,大气污染物基准气量排放浓度按照基准排气量和实际排放浓度换算后获得,换算公式如下: 基准气量排放浓度=(污染物实际排气量*实际排放浓度)/(胶料消耗量*基准排气量)。 本项目排气筒DA001中涉及炼胶废气、预成型废气和配料废气,橡胶炼胶胶料消耗量为479t/a,对炼胶部分折算基准排气量后排气筒总基准风量应为440万m3/a,实际排气量为2522万m3/a。则DA001排气筒:颗粒物的基准气量排放浓度=(2522万m3/a*1.500mg/m3)/440万m3/a)=8.59mg/m3<12mg/m3,非甲烷总烃的基准气量排放浓度=(2522万m3/a*0.450mg/m3)/440万m3/a)=2.58mg/m3<10mg/m3,符合排放标准要求。 本项目排气筒DA002中涉及硫化废气(含二次硫化)和注塑废气,橡胶硫化胶料消耗量为527.9t/a,对硫化部分折算基准排气量后排气筒总基准风量应为7944万m3/a,实际排气量为17000万m3/a。则DA002排气筒:非甲烷总烃的基准气量排放浓度=(17000万m3/a*0.180mg/m3)/7944万m3/a)=0.39mg/m3<10mg/m3,符合排放标准要求。 本项目排气筒DA003中涉及乳胶配料(配置、发泡)、乳胶硫化(硫化、拆模、烘干)、涂布烘干、涂胶组装废气,乳胶消耗量为7.725t/a,对乳胶配料、乳胶硫化部分折算基准排气量后排气筒总基准风量应为845万m3/a,实际排气量为1439万m3/a。则DA003排气筒:颗粒物的基准气量排放浓度=(1439万m3/a*0.235mg/m3)/845万m3/a)=0.40mg/m3<12mg/m3,氨的基准气量排放浓度=(1439万m3/a*1.353mg/m3)/845万m3/a)=2.30mg/m3<10mg/m3,符合排放标准要求。 2、水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扩建项目新增劳动定员60人,生活污水产生量约720t/a,项目地污水管网已铺设到位,本项目生活污水接入江阴市月城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污水厂处理出水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锡澄运河。具体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5.2-6。 表5.2-6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排放情况 废水名称废水量(t/a)污染物名称污染物产生情况拟采取的处理方式污染物排放情况排放方式 与去向产生浓度(mg/l)产生量(t/a)排放浓度(mg/l)排放量(t/a)生活污水720COD5000.3600化粪池预处理450/500.3240/0.0360接管江阴市月城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尾水最终进入锡澄运河SS4000.2880350/100.2520/0.0072NH3-N450.032445/40.0324/0.0029TP80.00588/0.50.0058/0.0004TN700.050470/120.0504/0.0086
备注:“/”左边为生活污水接管量,“/”右边为尾水排放量。 3、噪声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新增的炼胶机、硫化机、注塑机等生产设备和风机、空压机等辅助设施,噪声源强≤85dB(A)。本项目噪声源强及采取的治理措施见表5.2-7。 表5.2-7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强 序号设备名称单台设备源强 (dB(A))数量(台)所在车间距厂界距离/m距敏感目标距离/m治理 措施降噪效果/dB(A)东南西北大刘家村散户1混色注塑机785生产车间586527103基础减震+厂房隔声252注塑机782517853271033破碎机80230740281114烘干机70225745281175鼓风干燥箱75225745281176玩具涂胶机705401730181057切胶机701471223231108密炼机781601210231109上料机7526012102311010开炼机7516012102311011橡胶硫化机7525557152811512烘箱751536172911413预成型机7514414262111014冲压机7514517251810515裁断机7016012102311016颗粒机7016012102311017电钻机75650281079118发泡流水线75164962610619发泡机75264862710720研磨机75264762810821搅拌桶75364662910822烘道781555153012123吸塑包装机70162258108624模切机781602510108825空压机8523417361811426冷却塔851631771811027风机85335173518115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橡胶、废乳胶、废布、废纸板;废气治理产生的滤尘、废活性炭、喷淋废液;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油;原辅料使用产生的沾染了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包装袋(桶)、未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一般废包装材料,以及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核算按照扩建后全厂进行核算。 (1)固体废物属性判定 根据《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试行)》的规定,判断每种副产物是否属于固体废物,本项目各副产物产生情况及副产物属性判定结果详见表5.2-8。 表5.2-8 副产物属性判定一览表 序号副产物名称产生工序形态主要成分预测产生量(t/a)种类判断固体废物副产品判定依据1废橡胶橡胶检验修边固态橡胶24√/《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34330-2017)2废布冲压固态无纺布0.03√/3废纸板模切固态纸1√/4废乳胶乳胶检验修边固态乳胶0.4√/5滤尘除尘固态粉尘0.8√/6废活性炭有机废气治理固态活性炭、有机物1.75√/7喷淋废液氨吸收液态氨水2√/8废油设备维护液态矿物油0.2√/9废包装袋(桶)原辅料使用固态塑料、铁、有害物质6.5√/10一般废包装材料原辅料使用固态塑料、纸1√/11生活垃圾员工生活固态果皮纸屑18.36√/
(2)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汇总见表5.2-9,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见表5.2-10。 表5.2-9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表 序号固废名称废物类别产生工序形态主要成分废物 类别废物代码估算产生量(t/a)处置方式1废橡胶一般固废橡胶检验修边固态橡胶62/24外售综合利用2废布冲压固态无纺布99/0.033废纸板模切固态纸79/14废乳胶乳胶检验修边固态乳胶62/0.45滤尘除尘固态粉尘84/0.86废活性炭危险废物有机废气治理固态废活性炭HW49900-041-491.75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7喷淋废液氨吸收液态氨水HW35261-059-3528废油设备维护液态矿物油HW08900-249-080.29废包装袋(桶)原辅料使用固态塑料、铁HW49900-041-496.510一般废包装材料一般固废原辅料使用固态塑料、纸99/1外售综合利用11生活垃圾/员工生活固态果皮纸屑99/18.36环卫定期清运
表5.2-10 本项目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表 序号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 代码产生量(t/a)产生工序及装置形态主要成分有害成分产废周期危险特性污染防治措施1废活性炭HW49900-041-491.75有机废气治理固态废活性炭有机物3个月T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2喷淋废液HW35261-059-352氨吸收液态氨水氨3个月C3废油HW08900-249-080.2设备维护液态矿物油矿物油6个月T,I4废包装袋(桶)HW49900-041-496.5原辅料使用固态塑料、铁矿物油、乳胶1个月T
5.2.6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汇总表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5.2-11。
表5.2-11 全厂污染物排放“三本账”情况(单位:t/a) 种类污染物现有工程本工程总体工程实际排放量
(吨/年)许可排放量
(吨/年)预测排放量
(吨/年)“以新带老”削减量(吨/年)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吨/年)预测排放总量
(吨/年)排放增减量
(吨/年)废水废水量360/360360/360720/720001080/1080720/720COD0.1620/0.01800.1620/0.01800.3240/0.0360000.4860/0.05400.3240/0.0360SS0.1260/0.00360.1260/0.00360.2520/0.0072000.3780/0.01080.2520/0.0072NH3-N0.0162/0.00140.0162/0.00140.0324/0.0029000.0486/0.00430.0324/0.0029TP0.0029/0.00020.0029/0.00020.0058/0.0004000.0087/0.00060.0058/0.0004TN0.0252/0.00430.0252/0.00430.0504/0.0086000.0756/0.01290.0504/0.0086废 气有组织颗粒物000.0295-0.005500.0350+0.0350非甲烷总烃000.0258-0.006700.0325+0.0325二硫化碳000.0004-0.000100.0005+0.0005氨000.0062-0.002800.0090+0.0090无组织颗粒物0.200000.03820.190800.0474-0.1526非甲烷总烃0.073500.02860.066200.0359-0.0376二硫化碳0.001200.00040.001100.0005-0.0007氨0.007800.00060.007000.0014-0.0064固废一般固废0000000危险固废0000000生活垃圾0000000
备注:“/”左边为生活污水接管量,“/”右边为尾水排放量。
表6 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种类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产生浓度mg/m3 产生量t/a 排放浓度mg/m3 排放速率kg/h 排放量t/a 排放去向
大气污染物 DA001(配料、密炼、开炼、预成型) 颗粒物 37.367 0.8038 1.500 0.0090 0.0322 17米高排气筒排放
非甲烷总烃 4.583 0.1393 0.450 0.0027 0.0139
二硫化碳 0.050 0.0018 0.005 0.00003 0.0002
DA002(硫化、二次硫化、注塑) 非甲烷总烃 1.752 0.1752 0.180 0.0045 0.0176 17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硫化碳 0.036 0.0030 0.004 0.0001 0.0003
DA003(配置、发泡、硫化、拆模、烘干、涂布烘干、组装涂胶) 颗粒物 2.341 0.0279 0.235 0.0020 0.0028 17米高排气筒排放
氨 3.435 0.0225 1.353 0.0115 0.0090
非甲烷总烃 1.718 0.0104 0.153 0.0013 0.0010
生产车间(未捕集废气)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t/a 排放量t/a 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颗粒物 0.0474 0.0474
非甲烷总烃 0.0359 0.0359
二硫化碳 0.0005 0.0005
氨 0.0014 0.0014
水 污 染 物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名称 产生浓度mg/L 产生量t/a 排放浓度mg/L 排放量 t/a 排放去向
生活污水 废水量 / 720 / 720/720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江阴市月城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尾水排入锡澄运河
COD 500 0.3600 450/50 0.3240/0.0360
SS 400 0.2880 350/10 0.2520/0.0072
NH3-N 45 0.0324 45/4 0.0324/0.0029
TP 8 0.0058 8/0.5 0.0058/0.0004
TN 70 0.0504 70/12 0.0504/0.0086
固体废物 产生量t/a 处理处置量t/a 综合利用量t/a 外排放量t/a 备注
废橡胶 24 0 24 0 外售综合利用
废布 0.03 0 0.03 0
废纸板 1 0 1 0
废乳胶 0.4 0 0.4 0
滤尘 0.8 0 0.8 0
废活性炭 1.75 1.75 0 0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喷淋废液 2 2 0 0
废油 0.2 0.2 0 0
废包装袋(桶) 6.5 6.5 0 0
一般废包装材料 1 0 1 0 外售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 18.36 18.36 0 0 环卫清运
噪声 噪声源 等效声级 dB(A) 厂界噪声叠加影响值dB(A) 备注
东 南 西 北
混色注塑机 78 46.0 41.9 23.7 31.4 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注塑机 78 42.4 48.9 32.5 38.4
破碎机 80 28.5 41.1 26.0 29.1
烘干机 70 20.1 31.1 14.9 19.1
鼓风干燥箱 75 25.1 36.1 19.9 24.1
涂胶机 70 19.9 27.4 22.4 26.9
切胶机 70 11.6 23.4 17.8 17.8
密炼机 78 17.4 31.4 33.0 25.8
上料机 75 17.4 31.4 33.0 25.8
开炼机 75 14.4 28.4 30.0 22.8
橡胶硫化机 75 29.2 47.1 40.5 35.0
烘箱 75 15.5 34.4 25.4 20.8
预成型机 75 17.1 27.1 21.7 23.6
冲压机 75 16.9 25.4 22.0 24.9
裁断机 70 9.4 23.4 25.0 17.8
颗粒机 70 9.4 23.4 25.0 17.8
电钻机 75 23.8 28.8 37.8 40.9
发泡流水线 75 13.9 30.9 34.4 21.7
发泡机 75 16.9 34.9 37.4 24.4
研磨机 75 16.9 36.1 37.4 24.1
搅拌桶 75 18.6 39.2 39.2 25.5
烘道 78 18.2 39.0 29.5 23.5
吸塑包装机 70 9.2 17.0 26.9 25.0
模切机 78 17.4 25.0 33.0 33.0
空压机 85 32.4 38.4 31.9 37.9
冷却塔 85 24.0 35.4 43.1 34.9
风机 85 33.9 40.2 33.9 39.7
其他 /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不新增占地,对周边生态影响极小。
备注:“/”左边为生活污水接管量,“/”右边为尾水排放量。
表7 环境影响分析
7.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厂区内现有公辅设施都很完善,项目施工期仅需进行厂房布局调整和新增设备的购置、安装和调试等,不需涉及大量土建工程,因此本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 7.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7.2.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 (1)废气产生及排放简述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橡胶玩具生产中产生的配料粉尘废气、密炼废气、开炼废气、预成型废气、硫化废气、二次硫化废气、涂布烘干废气;乳胶发泡玩具生产中产生的配置、发泡、硫化拆模、烘干废气;塑料玩具生产中产生的注塑废气;以及玩具配件组装产生的涂胶废气。 建设单位拟配套3套废气处理装置,综合考虑厂区平面布置以及各废气主要污染因子,对橡胶混炼(配料、密炼、开炼、预成型、橡胶破碎)废气收集后接入1套“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对注塑废气、橡胶硫化(含二次硫化)废气收集后接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对乳胶发泡(研磨、配置、发泡、乳胶硫化、拆模、烘干)废气以及橡胶涂布烘干废气、玩具配件涂胶组装废气收集后接入1套“水洗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但考虑到颗粒机破碎粉尘产生量极少,且颗粒机为密闭设备,设备内采用负压管道抽风,少量含尘气体经设备自带的旋风除尘器处理后接入配套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颗粒物综合去除率为98%),排放量可忽略不计,本报告不作定量分析。研磨粉料使用量较少(约0.0375t/a),投料时产生投料粉尘极少,经收集后同其他废气一同进入“水洗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排放量可忽略不计,本报告不作定量分析。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7.2-1。 表7.2-1 扩建后全厂有组织排放的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 污染源产生点排气量 (m3/h)污染物名称产生状况治理措施排放状况排放高度(m)排放 方式浓度 (mg/m3)速率 (kg/h)产生量(t/a)浓度 (mg/m3)速率 (kg/h)排放量(t/a)橡胶配料、密炼、开炼、预成型6000颗粒物37.3670.22420.8038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其中配料粉尘经旋风除尘预净化1.5000.00900.032217DA001非甲烷总烃4.5830.02750.13930.4500.00270.0139二硫化碳0.0500.00030.00180.0050.000030.0002注塑、硫化、二次硫化25000非甲烷总烃1.7520.04380.1752二级活性炭吸附0.1800.00450.017617DA002二硫化碳0.0360.00090.00300.0040.00010.0003配置、发泡、硫化、拆模、乳胶烘干、涂布烘干、组装涂胶8500颗粒物2.341 0.0199 0.0279 水洗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0.235 0.0020 0.0028 17DA003氨3.435 0.0292 0.0225 1.353 0.0115 0.0090 非甲烷总烃1.718 0.0146 0.0104 0.153 0.0013 0.0010
根据表7.2-1可知,项目排气筒DA001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够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mg/m3,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3;二硫化碳排放速率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二硫化碳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98kg/h;排气筒DA002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够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标准: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3;二硫化碳排放速率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二硫化碳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98kg/h;排气筒DA003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氨排放浓度能够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mg/m3,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3;氨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3。 2、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及评价级别判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推荐的估算模式进行计算。 (1)评价等级判定 ①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筛选 本项目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见表7.2-2。 表7.2-2 评价因子和评价标准表 评价因子平均时段标准值/(μg/m3)标准来源非甲烷总烃小时平均200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PM10小时平均45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中日均浓度限值的三倍值氨小时平均2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二硫化碳小时平均40
②估算模型参数 本项目估算模型参数见表7.2-3。 表7.2-3 估算模型参数表 参数取值城市/农村选项城市/农村城市人口数(城市选项时)165万最高环境温度/℃41.3最低环境温度/℃-14.2土地利用类型城市区域湿度条件湿润是否考虑地形考虑地形□是 ■否地形数据分辨率/m/是否考虑岸线熏烟考虑岸线熏烟□是 ■否岸线距离/km/岸线方向/°/
③污染源强调查 根据工程分析,建设项目点源调查参数见表7.2-4,面源调查参数见表7.2-5。 表7.2-4 建设项目点源参数 点源编号及名称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m排气筒底部海拔高度/m排气筒高度/m排气筒出口内径/m烟气流速/(m/s)烟气温度/℃年排放 小时数/h排放工况污染物排放速率/(kg/h)XY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硫化碳氨DA001-84-2238170.413.3257200正常0.00900.00270.00003/DA002-84-2508170.6520.925/0.00450.0001/DA003-47-2438170.418.8250.00200.0013/0.0115
表7.2-5 建设项目面源参数 编号名称面源起点坐标/m面源海拔高度/m面源长度/m面源宽度/m与正北夹角/°面源有效排放高度/m年排放小时数/h排放工况污染物排放速率/(kg/h)XY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硫化碳氨1生产车间-83-255/70170107200正常0.00840.00920.00010.0027
④评价等级判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采用推荐模式中的估算模型AERSCREEN计算项目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简称“最大浓度占标率”),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空气质量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其中Pi定义为: 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型计算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1h地面空气质量浓度,ug/m3; 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标准,ug/m3。 大气评价工作等级判定表如表7.2-6所示。 表7.2-6 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判别表 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分级判据一级Pmax≥10%二级1%≤Pmax<10%三级Pmax<1%
污染源估算模型计算结果见表7.2-7~7.2-10,结果汇总见表7.2-11。 表7.2-7 正常工况下估算模式预测污染物浓度扩散结果—点源DA001 离源距离(m)颗粒物二硫化碳非甲烷总烃预测质量浓度(mg/m3)占标率(%)预测质量浓度(mg/m3)占标率(%)预测质量浓度(mg/m3)占标率(%)102.28E-050.017.61E-0806.84E-060252.90E-040.069.66E-0708.70E-050503.78E-040.081.26E-0601.13E-040.01759.84E-040.223.28E-060.012.95E-040.011001.35E-030.34.50E-060.014.05E-040.021251.53E-030.345.10E-060.014.59E-040.021401.55E-030.345.17E-060.014.65E-040.021501.55E-030.345.15E-060.014.64E-040.021751.50E-030.334.99E-060.014.49E-040.022001.41E-030.314.71E-060.014.24E-040.023001.05E-030.233.51E-060.013.16E-040.024007.93E-040.182.64E-060.012.38E-040.015006.20E-040.142.07E-060.011.86E-040.016005.00E-040.111.67E-0601.50E-040.017004.14E-040.091.38E-0601.24E-040.018003.51E-040.081.17E-0601.05E-040.019003.05E-040.071.02E-0609.16E-05010002.71E-040.069.02E-0708.12E-05012002.18E-040.057.28E-0706.55E-05014001.81E-040.046.03E-0705.42E-05016001.53E-040.035.10E-0704.59E-05018001.32E-040.034.39E-0703.95E-05020001.15E-040.033.83E-0703.45E-05025008.57E-050.022.86E-0702.57E-050下风向最大质量浓度及占标率/%1.55E-030.345.17E-060.014.65E-040.02D10%最远距离/m未超过10%标准值,140
表7.2-8 正常工况下估算模式预测污染物浓度扩散结果—点源DA002 离源距离(m)二硫化碳非甲烷总烃预测质量浓度(mg/m3)占标率(%)预测质量浓度(mg/m3)占标率(%)107.24E-0803.26E-060251.11E-0605.01E-050504.19E-060.011.89E-040.01751.09E-050.034.92E-040.021001.50E-050.046.74E-040.031251.70E-050.047.65E-040.041401.72E-050.047.75E-040.041501.72E-050.047.73E-040.041751.66E-050.047.49E-040.042001.57E-050.047.07E-040.043001.17E-050.035.26E-040.034008.81E-060.023.96E-040.025006.88E-060.023.10E-040.026005.56E-060.012.50E-040.017004.61E-060.012.07E-040.018003.90E-060.011.75E-040.019003.39E-060.011.53E-040.0110003.01E-060.011.35E-040.0112002.42E-060.011.09E-040.0114002.01E-060.019.04E-05016001.70E-0607.65E-05018001.46E-0606.58E-05020001.28E-0605.74E-05025009.52E-0704.29E-050下风向最大质量浓度及占标率/%1.72E-050.047.75E-040.04D10%最远距离/m未超过10%标准值,140
表7.2-9 正常工况下估算模式预测污染物浓度扩散结果—点源DA003 离源距离(m)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氨预测质量浓度(mg/m3)占标率(%)预测质量浓度(mg/m3)占标率(%)预测质量浓度(mg/m3)占标率(%)103.43E-0602.23E-0601.97E-050.01254.89E-050.013.18E-0502.81E-040.14508.40E-050.025.45E-0504.82E-040.24752.19E-040.051.42E-040.011.26E-030.631003.00E-040.071.95E-040.011.72E-030.861253.40E-040.082.21E-040.011.95E-030.981403.45E-040.082.24E-040.011.98E-030.991503.44E-040.082.23E-040.011.97E-030.991753.33E-040.072.16E-040.011.91E-030.962003.14E-040.072.04E-040.011.80E-030.93002.34E-040.051.52E-040.011.34E-030.674001.76E-040.041.14E-040.011.01E-030.515001.38E-040.038.95E-0507.91E-040.46001.11E-040.027.22E-0506.38E-040.327009.22E-050.025.98E-0505.29E-040.268007.80E-050.025.06E-0504.48E-040.229006.79E-050.024.41E-0503.89E-040.1910006.02E-050.013.91E-0503.45E-040.1712004.85E-050.013.15E-0502.78E-040.1414004.02E-050.012.61E-0502.31E-040.1216003.40E-050.012.21E-0501.95E-040.118002.93E-050.011.90E-0501.68E-040.0820002.56E-050.011.66E-0501.47E-040.0725001.91E-0501.24E-0501.09E-040.05下风向最大质量浓度及占标率/%3.45E-040.082.24E-040.011.98E-030.99D10%最远距离/m未超过10%标准值,140
表7.2-10 正常工况下估算模式预测污染物浓度扩散结果—面源 离源距离(m)颗粒物二硫化碳非甲烷总烃氨预测质量浓度(mg/m3)占标率(%)预测质量浓度(mg/m3)占标率(%)预测质量浓度(mg/m3)占标率(%)预测质量浓度(mg/m3)占标率(%)105.87E-031.36.99E-050.176.43E-030.321.89E-030.94257.81E-031.739.29E-050.238.55E-030.432.51E-031.25419.10E-032.021.08E-040.279.96E-030.52.92E-031.46509.00E-0321.07E-040.279.86E-030.492.89E-031.45757.93E-031.769.44E-050.248.68E-030.432.55E-031.271006.79E-031.518.08E-050.27.44E-030.372.18E-031.091504.85E-031.085.78E-050.145.31E-030.271.56E-030.782003.64E-030.814.34E-050.113.99E-030.21.17E-030.593002.30E-030.512.74E-050.072.52E-030.137.40E-040.374001.63E-030.361.94E-050.051.79E-030.095.24E-040.265001.23E-030.271.46E-050.041.35E-030.073.95E-040.26009.71E-040.221.16E-050.031.06E-030.053.12E-040.167007.94E-040.189.45E-060.028.70E-040.042.55E-040.138006.66E-040.157.93E-060.027.29E-040.042.14E-040.119005.70E-040.136.78E-060.026.24E-040.031.83E-040.0910004.95E-040.115.90E-060.015.42E-040.031.59E-040.0812003.88E-040.094.62E-060.014.25E-040.021.25E-040.0614003.16E-040.073.76E-060.013.46E-040.021.01E-040.0516002.64E-040.063.14E-060.012.89E-040.018.48E-050.0418002.25E-040.052.68E-060.012.46E-040.017.23E-050.0420001.95E-040.042.32E-060.012.14E-040.016.27E-050.0325001.44E-040.031.72E-0601.58E-040.014.64E-050.02下风向最大质量浓度及占标率/%9.10E-032.021.08E-040.279.96E-030.52.92E-031.46D10%最远距离/m未超过10%标准值,41
表7.2-11 污染源估算模型计算结果表 污染源位置污染物PiD10% (m)下风向最大浓度(mg/m3)占标率(%)下风向距离(m)DA001颗粒物0.001550.34140—二硫化碳0.000005170.01140—非甲烷总烃0.0004650.02140—DA002二硫化碳0.00001720.04140—非甲烷总烃0.0007750.04140—DA003颗粒物0.0003450.08140—非甲烷总烃0.0002240.01140—氨0.001980.99140—生产车间颗粒物0.00912.0241—二硫化碳0.0001080.2741—非甲烷总烃0.009960.541—氨0.002921.4641—
经估算模式预测,本项目排放污染物下风向最大质量浓度占标率为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占标率为2.02%,属于1%≤Pmax<10%,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不进行进一步预测与评价。 ⑤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表7.2-12 扩建后全厂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排放扣编号污染物种类治理措施去除率(%)核算排放浓度(mg/m3)核算排放速率(kg/h)执行标准核算年排放量(t/a)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1DA001颗粒物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96%1.5000.009012/0.0322非甲烷总烃900.4500.002710/0.0139二硫化碳900.0050.00003/1.980.00022DA002非甲烷总烃二级活性炭吸附900.1800.004510/0.0176二硫化碳900.0040.0001/1.980.00033DA003颗粒物水洗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900.2350.0020 12/0.0028 氨601.3530.0115 10/0.0090 非甲烷总烃900.1530.0013 10/0.0010 有组织排放合计颗粒物0.0350非甲烷总烃0.0325二硫化碳0.0005氨0.0090
表7.2-13 扩建后全厂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排放口编号产污环节污染物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年排放量(t/a)标准名称浓度限值/(mg/m3)1生产车间称量投料、密炼、开炼、预成型、硫化、二次硫化、注塑、配置、发泡、烘道硫化、拆模、乳胶烘干、涂布烘干、组装涂胶颗粒物/《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1.00.04742非甲烷总烃4.00.03593二硫化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3.00.00054氨1.50.0014无组织排放总计颗粒物0.0474非甲烷总烃0.0359二硫化碳0.0005氨0.0014
3、防护距离 (1)大气防护距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推荐的估算模式计算,本项目大气污染物在厂界外均无超标区域,因此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2)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01-91),无组织排放有害气体的生产单元与居住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Cm—为环境二级标准浓度限值,mg/m3; L—工业企业所需的防护距离,m; Qc—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量可以达到的控制水平,kg/h; r—有害气体无组织排放源所在单元的等效半径,m; A、B、C、D—计算系数,根据所在地区近5年来平均风速及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源构成类别查询(具体见表7.2-14),分别取470、0.021、1.85、0.84。 表7.2-14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计算系数工业企业所在地区近五年平均风速m/s卫生防护距离L,mL≤10001000≤L≤2000L≤2000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ⅠⅡⅢⅠⅡⅢⅠⅡⅢA<2 2~4 >4400400400400400400808080700470350700470350380250190530350260530350260290190140B<2 >20.010.0150.0150.0210.0360.036C<2 >21.851.791.791.851.771.77D<2 >20.780.780.570.840.840.76
按照《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中的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程序计算结果如表7.2-15。 表7.2-15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表 污染源位置污染物ABCD卫生防护距离取值L计L生产车间颗粒物4700.0211.850.840.884100非甲烷总烃4700.0211.850.840.167二硫化碳4700.0211.850.840.081氨4700.0211.850.840.601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要求,当按两种或两种以上有害气体的Qc/Cm计算卫生防护距离在同一级别时,该类工业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提高一级,卫生防护距离在100m内时,级差为50m;超过100m,但小于1000m时,级差为100m。经计算,确定本项目自生产车间边界向外100m设置为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范围。根据现场勘探,该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根据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在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今后也不得规划建设诸如机关、学校、医院、养老院、居民区等环境保护目标。 5、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见表7.2-17。 表7.2-17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工作内容自查项目评价等级与范围评价等级一级二级三级评价范围边长=50km边长5~50km边长=5km评价因子SO2+NOx排放量≥2000t/a500~2000t/a<500t/a评价因子基本污染物(颗粒物) 其他污染物(非甲烷总烃、二硫化碳、氨)包括二次PM2.5 不包括二次PM2.5评价标准评价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附录D其他标准现状评价环境功能区一类区二类区一类区和二类区评价基准年(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数据来源长期例行监测数据主管部门发布的数据现状补充监测现状评价达标区不达标区污染源调查调查内容本项目正常排放源 本项目非正常排放源 现有污染源拟替代的污染源其他在建、拟建项目污染源区域污染源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预测模型AERMODADMSAUSTAL2000 EDMS/AEDTCALPUFF网络模型其他 预测范围边长=50km边长5~50km边长=5km预测因子预测因子()包括二次PM2.5 不包括二次PM2.5正常排放短期浓度贡献值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0%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0%正常排放年均浓度贡献值一类区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10%二类区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30%C本项目最大占标率>30%非正常排放1h浓度贡献值非正常持续时长( )hC非正常占标率≤100%C非正常占标率>100%保证率日平均浓度和年平均浓度叠加值C叠加达标C叠加不达标区域环境质量的整体变化情况k≤-20%k>-20%环境监测计划污染源监测监测因子:有组织废气监测 无组织废气监测无监测环境质量监测监测因子:监测点位数( )无监测评价结论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不可以接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距()厂界最远(0)m污染源年排放量SO2:()t/aNOx:()t/a颗粒物:(0.0824)t/a非甲烷总烃:(0.0684)t/a二硫化碳:(0.0010)t/a氨:(0.0104)t/a注:“”为勾选项,填“√”;“()”为内容填写项
综上,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经采取本环评所述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各污染物可满足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预测结果表明,正常排放情况下,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所有废气排放源排放废气对厂界浓度贡献值满足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且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未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需以生产车间为限,分别向外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该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综上,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7.2.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1、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确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中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按照影响类型、排放方式、排放量和影响情况、受纳水体环境质量现状、水环境保护目标等综合确定。本项目为水污染影响型的建设项目。水污染影响建设项目等级判定见表7.2-18。 表7.2-18 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判定 评价等级判定依据排放方式废水排放量Q/(m3/d);水污染物当量数W(无量纲)一级直接排放Q≥20000或W≥600000二级直接排放其他三级A直接排放Q<200且W<6000三级B间接排放——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管江阴市月城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尾水排入锡澄运河。对照表7.2-17,本项目生产工艺中无生产废水产生,仅生活污水接管污水厂集中处理,属于间接排放。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B,根据导则,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B。 3、建设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10.2需明确给出污染源排放量核算结果,填写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信息表”。 本项目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情况见表7.2-19。 表7.2-19 本项目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序号废水类型污染物种类排放去向排放规律污染防治设施排污口编号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排污口类型污染治理设施编号污染防治设施名称污染治理设施工艺1生活污水COD、SS、NH3-N、TP、TN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TW001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DW001是 否企业总排口 雨水排放口 清净下水排放 温排水排放口 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
本项目所依托的江阴市月城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见表7.2-20。 表7.2-20 本项目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序号排污口编号排放口地理坐标废水排放量(万t/a)排放去向排放规律间歇排放时段受纳污水厂信息经度纬度名称污染物种类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mg/L)1DW001东经120°14′48.62649″北纬31°48′27.75531″0.072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上班时江阴市月城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COD、SS、NH3-N、TP、TNCOD502SS103NH3-N44TP0.55TN12
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见表7.2-21。 表7.2-21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 序号排放口编号污染物种类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他按规定商定的排放协议名称浓度限值(mg/L)1DW001 (接管标准)COD《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5002SS4003NH3-N454TP85TN70
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核算见表7.2-22。 表7.2-22 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扩建项目) 序号排放口编号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mg/L)新增日排放量 (t/d)全厂日排放量 (t/d)新增年排放量 (t/a)全厂年排放量 (t/a)1DW001COD4500.001080.001620.32400.48602SS3500.000840.001260.25200.37803NH3-N450.000110.000160.03240.04864TP80.000020.000030.00580.00875TN700.000170.000250.05040.0756全厂排放口合计COD0.32400.4860SS0.25200.3780NH3-N0.03240.0486TP0.00580.0087TN0.05040.0756
4、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见表7.2-23。 表7.2-23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工作内容自查项目影响识别影响类型水污染影响型;水文要素影响型□水环境保护目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取水口□;涉水的自然保护区□;涉水的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重点保护与珍稀水生生物的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渔业水体□;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其他影响途径水污染影响型水文要素影响型直接排放□;间接排放;其他□水温□;径流□;水域面积□影响因子持久性污染物□;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持久性污染物□;pH值;热污染□;富营养化□;其他水温□;水位(水深)□;流速□;流量□;其他□评价等级水污染影响型水文要素影响型一级□;二级□;三级A□;三级B一级□;二级□;三级□现状调查区域污染源调查项目数据来源已建□;在建□;拟建□;其他□拟替代的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环评□;环保验收□;既有实测□;现场监测□;入河排放口数据□;其他□受影响水体水环境质量调查时期数据来源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冰封期□春季□;夏季□;秋季□;冬季□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补充监测□;其他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未开发□;开发量40%以下□;开发量40%以上□水文情势调查调查时期数据来源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冰封期□春季□;夏季□;秋季□;冬季□水行政主管部门□;补充监测□;其他□补充监测监测时期监测因子监测断面或点位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冰封期□春季□;夏季□;秋季□;冬季□(/)监测断面或点位个数(/)个现状评价评价范围河流:长度(/)km;湖库、河口及近岸海域:面积(/)km2评价因子(pH、COD、氨氮、总磷、悬浮物)评价标准河流、湖库、河口: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 近岸海域: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 规划年评价标准(/)评价时期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冰封期□ 春季□;夏季□;秋季□;冬季□评价结论水环境功能区或水功能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状况:达标□;不达标□ 水环境控制单元或断面水质达标状况:达标;不达标□ 水环境保护目标质量状况:达标□;不达标□ 对照断面、控制断面等代表性断面的水质状况:达标□;不达标□ 底泥污染评价□ 水资源与开发利用程度及其水文情势评价□ 水环境质量回顾评价□ 流域(区域)水资源(包括水能资源)与开发利用总体状况、生态流量管理要求与现状满足程度、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空间的水流状况与河湖演变状况□ 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排放评价□达标区 不达标区□影响预测预测范围河流:长度()km;湖库、河口及近岸海域:面积()km2预测因子()预测时期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冰封期□ 春季□;夏季□;秋季□;冬季□ 设计水文条件□预测背景建设期□;生产运行期□;服务期满后□ 正常工况□;非正常工况□ 污染控制和减缓措施方案□ 区(流)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情景□预测方法数值解□:解析解□;其他□ 导则推荐模式□:其他□影响评价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性评价区(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替代削减源□水环境影响评价排放口混合区外满足水环境管理要求□ 水环境功能区或水功能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 满足水环境保护目标水域水环境质量要求□ 水环境控制单元或断面水质达标□ 满足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重点行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 满足区(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 水文要素影响型建设项目同时应包括水文情势变化评价、主要水文特征值影响评价、生态流量符合性评价□ 对于新设或调整入河(湖库、近岸海域)排放口的建设项目,应包括排放口设置的环境合理性评价□ 满足生态保护红线、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管理要求□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污染物名称排放量/(t/a)排放浓度/(mg/L)COD0.3240 450SS0.2520 350NH3-N0.0324 45TP0.0058 8TN0.0504 70替代源排放情况污染源名称排污许可证编号污染物名称排放量/(t/a)排放浓度/(mg/L)()()()()()生态流量确定生态流量:一般水期()m3/s;鱼类繁殖期()m3/s;其他()m3/s 生态水位:一般水期()m;鱼类繁殖期()m;其他()m防治措施环保措施污水处理设施 □;水文减缓设施 □;生态流量保障设施□;区域削减 □;依托其他工程措施 □;其他□监测计划环境质量污染源监测方式手动□;自动□;无监测手动□;自动□;无监测监测点位()废水总排口监测因子()()污染物排放 清单□评价结论可以接受;不可以接受□注:“□”为勾选项,可打√;“()”为内容填写项;“备注”为其他补充内容。
注:“/”左边为接管量、接管标准,“/”右边为尾水排放量、排放标准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江阴市月城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属于间接排放项目,水污染影响三级B等级,本项目水量、水质等均符合江阴市月城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要求,经污水处理处理后,最终排入锡澄运河,不会对当地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地表水影响可接受。 7.2.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见表7.2-24。 表7.2-24 污染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项目类别 敏感程度Ⅰ类项目Ⅱ类项目Ⅲ类项目敏感一一二较敏感一二三不敏感二三三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附录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本项目涉及“N 轻工”中的“115 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加工、橡胶制品翻新”中编制报告表的,该类别对地下水评价未作要求;同时本项目涉及“N 轻工”中的“116 塑料制品制造”中“其他”属于“IV类项目”。综上判定本项目为“IV类项目”, IV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影响评价。 7.2.4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1、建设项目类别 本项目行业类别为其他日用杂品制造,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A,本项目属于“制造业 其他用品制造”中的其他,项目类别为Ⅲ类。 2、土壤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本项目土壤环境影响属于污染影响型。土壤污染影响敏感程度见表7.2-25,本项目50米范围内无土壤敏感目标,本项目属于不敏感区。 表7.2-25 污染影响型敏感程度分级表 敏感程度判别依据敏感建设项目周边存在耕地、园地、牧草地、饮用水水源地或居民区、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较敏感建设项目周边存在其他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不敏感其他情况
污染型建设项目占地规模分为大型(≥50hm2)、中型(5~50hm2)、小型(≤5hm2),占地主要为永久占地。本项目占地2450m2,属于小型规模。 综上,对照等级划分表(见表7.2-26),本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表7.2-26 污染影响型工作等级划分表 项目类型I类项目II类项目III类项目占地规模大中小大中小大中小敏感一级一级一级二级二级二级三级三级三级较敏感一级一级二级二级二级三级三级三级-不敏感一级二级二级二级三级三级三级--注:“-”表示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7.2.5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炼胶机、硫化机、注塑机等生产设备和风机、空压机等辅助设施,噪声源强≤85dB(A)。建设项目噪声产生情况见表7.2-27。 表7.2-27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源强 序号设备名称单台设备源强 (dB(A))数量(台)所在车间距厂界距离/m距敏感目标距离/m治理 措施降噪效果/dB(A)东南西北大刘家村散户1混色注塑机785生产车间586527103基础减震+厂房隔声252注塑机782517853271033破碎机80230740281114烘干机70225745281175鼓风干燥箱75225745281176玩具涂胶机705401730181057切胶机701471223231108密炼机781601210231109上料机7526012102311010开炼机7516012102311011橡胶硫化机7525557152811512烘箱751536172911413预成型机7514414262111014冲压机7514517251810515裁断机7016012102311016颗粒机7016012102311017电钻机75650281079118发泡流水线75164962610619发泡机75264862710720研磨机75264762810821搅拌桶75364662910822烘道781555153012123吸塑包装机70162258108624模切机781602510108825空压机8523417361811426冷却塔851631771811027风机85335173518115
建设单位针对噪声产生特点,采取措施为: ①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设备均设置在车间内,合理布局; ②车间墙壁为实砌墙,可有效隔声,车间墙体为实砌墙体,厂房内采用吸声、隔声、消声等方法; ③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合理作业,避免不必要的突发性噪声。 I噪声预测模型 本次噪声影响评价选用点源的噪声预测模式,在声源传播过程中,噪声受到厂房的吸收和屏蔽,经过距离衰减和空气吸收后,到达受声点,其预测模式如下: LA(r)= LA(r0) -20×Lg(r/r0)-△L 式中:LA(r) — 预测点声压级,dB(A); LA(r0) — 噪声源声压级,dB(A); r — 预测点离噪声源的距离,m; △L — 额外衰减值,dB(A)(取8~10dB(A))。 在同一受声点接受来自多个点声源的声能,可通过叠加得出该受声点的声压级。噪声叠加公式如下: 式中:L — 总声压级,dB(A); n — 噪声源数; Li —各点声源声压级。 II噪声预测结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的要求,建设项目以厂区内各主要噪声设备作为噪声源,以厂界为预测点,预测在采取相应噪声防治措施后主要噪声设备对厂界的噪声贡献值,由于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叠加厂界现状监测值后作为厂界达标判定的依据。本报告按照最不利情况下各噪声源源强进行预测,预测结果统计见表7.2-28。 表7.2-28 厂界环境噪声预测结果 单位:dB(A) 序号噪声源数量叠加后源强dB(A)隔声量距东厂界距南厂界距西厂界距北厂界距大刘家村散户距离(m)贡献值距离(m)贡献值距离(m)贡献值距离(m)贡献值距离(m)贡献值1混色注塑机585.025dB(A)546.0841.96523.72731.410319.72注塑机2592.01742.4848.95332.52738.410326.73破碎机283.03028.5741.14026.02829.111117.14烘干机273.02520.1731.14514.92819.11176.65鼓风干燥箱278.02525.1736.14519.92824.111711.66涂胶机577.04019.91727.43022.41826.910511.67切胶机170.04711.61223.42317.82317.81104.28密炼机178.06017.41231.41033.02325.811012.29上料机278.06017.41231.41033.02325.811012.210开炼机175.06014.41228.41030.02322.81109.211橡胶硫化机2589.05529.2747.11540.52835.011522.812烘箱175.05315.5634.41725.42920.81148.913预成型机175.04417.11427.12621.72123.61109.214冲压机175.04516.91725.42522.01824.91059.615裁断机170.0609.41223.41025.02317.81104.216颗粒机170.0609.41223.41025.02317.81104.217电钻机682.85023.82828.81037.8740.99118.618发泡流水线175.06413.9930.9634.42621.71069.519发泡机278.06416.9834.9637.42724.410712.420研磨机278.06416.9736.1637.42824.110812.321搅拌桶379.86418.6639.2639.22925.510814.122烘道178.05518.2539.01529.53023.512111.323吸塑包装机170.0629.22517.0826.91025.0866.324模切机178.06017.42525.01033.01033.08814.125空压机288.03432.41738.43631.91837.911421.926冷却塔185.06324.01735.4743.11834.911019.227风机389.83533.91740.23533.91839.711523.6本项目贡献值(昼间/夜间)48.153.448.846.931.9现状监测值(昼间/夜间)叠加值(昼间/夜间)/////评价结果达标达标达标达标达标
本项目选址位于江阴市月城镇大刘家村118号(月城镇工业园区内),属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5.2.4条规定:建设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3类标准,或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量在3dB(A)以下(不含3dB(A))且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时,按三级评价。因此,项目声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 根据表7.2-27的预测结果,经厂区建筑物的隔声、距离的衰减后,厂界昼夜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声环境保护目标大刘家村散户居民点的声环境质量也可维持现状声环境功能区2类标准。 综上所述,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小。 7.2.6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1、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利用方式见表7.2-29。 表7.2-29 建设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序号固废名称废物类别产生工序形态主要成分废物 类别废物代码估算产生量(t/a)处置方式1废橡胶一般固废橡胶检验修边固态橡胶62/24外售综合利用2废布冲压固态无纺布99/0.033废纸板模切固态纸79/14废乳胶乳胶检验修边固态乳胶62/0.45滤尘除尘固态粉尘84/0.86废活性炭危险废物有机废气治理固态废活性炭HW49900-041-491.75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7喷淋废液氨吸收液态氨水HW35261-059-3528废油设备维护液态矿物油HW08900-249-080.29废包装袋(桶)原辅料使用固态塑料、铁HW49900-041-496.510一般废包装材料一般固废原辅料使用固态塑料、纸99/1外售综合利用11生活垃圾/员工生活固态果皮纸屑99/18.36环卫定期清运
项目实施后,江阴市江威工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应通过“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江苏省环保厅网站)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将按规定申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信息,制定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并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中备案。管理计划如需变更的,则重新在系统中申请备案。企业将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性质、产生环节、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并在“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如实规范申报,申报数据应与台账、管理计划数据相一致。 项目实施后,企业将按照该实施意见要求,在厂区门口显著位置设置危险废物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等情况;企业有官方网站的,在官网上同时公开项目信息。江阴市江威工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企业应建立风险管理及应急救援体系,执行环境监测计划、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及国家和省有关转移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置过程安全操作规程、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处置全过程管理制度等。 (7)与苏环办〔2019〕327号文《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苏环办〔2019〕327号文《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对照相符性分析见表7.2-32。 表7.2-32 拟建危废仓库与苏环办〔2019〕327号文相符性分析表 序号文件规定要求拟实施情况备注1对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属性、贮存设施、利用或处置方式进行科学分析本次环评已对项目可能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属性、贮存设施、利用或处置方式进行了分析描述,详见工程分析中5.2.5主要污染物工序中固体废物分析章节符合2对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以及环境风险评价,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拟建项目危废仓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风、防雨等措施,详见“7.2.6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章节和“7.2.7环境风险评价”章节符合3企业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分类贮存本项目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喷淋废液、废油和废包装袋(桶),在危废仓库内分类堆放,并设置有效物理隔断。符合4危险废物贮存设置防雨、防火、防雷、防扬散、防渗漏装置及泄漏液体收集装置危废仓库设置在带防雷装置的车间内,仓库密闭,地面防渗处理,仓库内设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应急防护设施,详见“7.2.6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章节中危险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章节中的危废防治措施部分符合5对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进行预处理,稳定后贮存本项目不涉及易燃、易爆及排放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6贮存废弃剧毒化学品的,应按照公安机关要求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本项目不涉及废弃剧毒化学品/7企业严格执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要求,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和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设置规范设置标志(具体要求必须符合苏环办[2019]327号附件1“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规范化设置要求”的规定)厂区门口设置危废信息公开栏,危废仓库外墙及废活性炭贮存处墙面设置贮存设施警示标志牌符合8危废仓库须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危废仓库内配备通讯设备、防爆灯、禁火标志、灭火器等。详见“7.2.6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章节中危险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章节中的危废防治措施部分符合9危险废物仓库须设置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确保废气达标排放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均采用桶装密闭贮存,不存在废气的挥发,无需设置气体净化装置/10在危险废物仓库出入口、设施内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键位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视频监控布设要求设置视频监控,并与中控室联网(具体要求必须符合苏环办[2019]327号附件2“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视频监控布设要求”的规定)本次环评已对危废仓库的建设提出设置监控系统的要求,主要在仓库出入口、仓库内、厂门口等关键位置安装视频监控设施,进行实时监控,并与中控室联网,详见“7.2.6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章节中危险废物防治措施部分符合11环评文件中涉及有副产品内容的,应严格对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依据其产生来源、利用和处置过程等进行鉴别,禁止以副产品的名义逃避监管。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已对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进行分析,定位为固体废物,不属于副产品,详见工程分析中5.2.5主要污染物工序中固体废物分析章节符合12贮存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按照应急管理、消防、规划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本项目不涉及易燃、易爆及挥发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
综上,项目固废暂存均可满足以上要求,得到有效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7.2.7环境风险分析 1、风险潜势与等级判定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附录B表B.1,建设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硫磺、环烷油、润滑油、废油;另外,对照《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8部分:急性毒性》GB 30000.18-2013,公司涉及的原辅料等均不属于健康危险急性毒性危害物质(类别1-类别3);对照《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28部分:对水生环境的危害》GB 30000.28-2013,公司涉及的原辅料中氧化锌、促进剂属于危害水环境物质(急性毒性类别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附录B中的环境风险物质临界量,项目Q值判别见表7.2-33。 表7.2-33 本项目 Q 值确定 物质名称CAS号最大存在总量qn(t)临界量Qn(t)该种危险物质Q值硫磺7704-34-91100.1促进剂95-33-011000.01氧化锌1314-13-221000.02环烷油—325000.0012润滑油—0.125000.00004废油—0.125000.00004项目Q值∑0.13128
由于企业存在多种环境风险物质时,按下式计算物质数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式中:q1, q2, ...,qn--每种环境风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 Q1, Q2, ...,Qn--每种环境风险物质的临界量,t。 根据核算,比值Q小于1,风险潜势为Ⅰ。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中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基本原则见表7.2-34。由表7.2-34,可知项目综合环境风险潜势为Ⅰ级,简单分析即可。 表7.2-34 项目风险评价工作等级 环境风险潜势IV、IV+IIIIII评价工作等级一二三简单分析a
注:a是相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质、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 7、分析结论 参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附录A,本项目环境风险影响分析见表7.2-37。 表7.2-37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820万件宠物玩具项目建设地点江阴市月城镇大刘家村118号(月城镇工业园区内)地理坐标经度:120°14' 46.90773" 纬度:31°48' 27.29578"主要危险物质及分布物质名称贮存位置贮存方式最大贮存量(t)硫磺原料仓库袋装1促进剂袋装1氧化锌袋装2环烷油密封桶装3润滑油密封桶装0.1废油密封桶装0.1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后果(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等)1、对大气环境的危害后果 ①本项目储存的原辅材料,会因保存条件的变化(如保存温度变化、包装密封性变化)或保存期增加而出现各种泄漏的隐患。本项目原料仓库物料中涉及硫磺等易燃物质,若发生火灾,橡胶燃烧、硫磺燃烧等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和恶臭对周围大气敏感点造成一定影响。 ②项目废气处理装置故障及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会对大气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杜绝事故排放的发生。当发现处理设施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避免对环境造成持续影响。 2、对地表水的危害后果 本项目地表水环境风险主要是液态润滑油、环烷油、液态危废(废油)储存过程泄漏和消防废水进入周围河道,污染水环境等。如发现液体油类存放桶发生泄漏,则须立即由平时的生产管理体制转为事故处理管理体制,应付处理事故的指挥决策,应急措施主要是断源(减少泄出量)、隔离(将事故区域与其他区域隔离,避免影响扩大)、回收(尽可能将泄出的润滑油、环烷油、液态危废收集起来处理)、清污(处理已泄出有毒有害物质造成的后果),并立刻启动应急响应,通知下游可能受影响的企业,同时在河道上设置临时堤坝,将污染废水控制在一段范围内,然后进行事故的后续处置。 3、对地下水、土壤的危害后果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管江阴市源通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雨水经市政雨水管网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化粪池出现泄漏的概率极低。 本项目液态原料采用密封桶装,正常情况下不会发生泄漏情况。一般发生泄漏的主要原因为容器质量出现问题或在搬运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引起的容器破损,本项目由于储存量较小,因此一次泄漏量不大;项目车间已进行地面硬化、建设单位对这些原料采用大托盘盛放,可以有效截留泄露的物质,不会对地下水、土壤环境产生影响。企业应加强作业管理,并做好防渗工作,定期检查、维护防渗措施,避免此类事故发生。 4、对人群的影响 本项目因原料泄露,继而遇外因诱导(如火源、热源等)而发生全厂火灾的事故是极小概率事件,设定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概率为1.2×10-6次/年。经类比计算厂区人口密度为1.22人/100m2,发生火灾时半致死百分区内人数为2.44人,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风险值为2.928×10-6,在最大可接受风险水平10-5~ 10-6/a范围内,因此本项目风险水平是可接受的。风险防范措施要求1、仓库地面防腐防渗处理,液态原料均设置防漏托盘,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应及时收集、清理泄漏物; 2、加强管理,定期检查原料包装桶,防止泄露着火; 3、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车间、仓库设置了有效的监控装置及消防系统,并加强巡检,配有一定量的灭火器材,以便在火灾初期进行灭火扑救,并设有手动报警按钮,确保将火灾造成的影响降至最小; 4、设置36.2m3事故水池。填表说明(列出项目相关信息及评价说明): 本项目风险潜势为I,环境风险影响较小。项目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为原料泄漏、火灾、废气超标排放等,通过采取风险防治措施,可有效降低事故发生概率,确保泄漏等风险事故对外环境造成的环境影响可接受。因此,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控。
7.2.8排污口规范化设置 根据《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第十二条规定,排污口符合“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的要求,即环保标志明显,排污口设置合理,排污去向合理,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量,便于公众监理管理,按照国家环保局制定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实施细则(试行)》(环监〔1996〕463号)的规定,对各排污口设立相应的标志牌。 1、污(废)水排放口 根据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凡生产经营场所集中在一个地点的单位,原则上允许设污水和雨水排污口各一个。”本项目依托现有的1个生活污水接管口和1个雨水排放口,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设在排污口醒目处。 2、废气排放口 本项目共设置3个排气筒(DA001~DA003),按要求设计采样平台和采样孔。标明排气筒高度、出口内径、排放污染物种类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设在排污口醒目处。 3、固定噪声源 固定噪声源设置环境噪声监测点,并在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4、固体废物贮存场所 企业固废堆放区必须有防火、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它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应在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和江苏省环保厅对排污口规范化整治的要求,建设单位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和苏环办〔2019〕327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设置固体废物堆放场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5、排污口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和江苏省环保厅对排污口规范化整治的要求,建设单位各排污口应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具体见表7.2-38和表7.2-39。 表7.2-38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一览表 排放口名称编号图形标志形状背景颜色图形颜色提示图形符号生活污水接管口DW001提示标志正方形边框绿色白色雨水排放口YS-001提示标志正方形边框绿色白色废气排放口DA001~DA003提示标志正方形边框绿色白色噪声ZS-001提示标志正方形边框绿色白色一般固废暂存堆场GF-001提示标志正方形边框绿色白色
表7.2-39 危险固废暂存场所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堆放场图形标志形状/尺寸背景颜色图形/文字颜色备注危险固体废物标志牌100cm×120cm。三角形警示标志边长42cm,外檐2.5cm。黄色黑色平面固定式贮存设施警示标志牌 标志牌75cm×45cm。三角形警示标志边长42cm,外檐2.5cm。黄色黑色贮存设施内部分区警示标志牌 底板120cm×80cm。蓝色白色立式固定方式固定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厂区门口醒目位置,公开栏顶端距离地面200cm处。粘贴式标签20cm×20cm,系挂式标签10cm×10cm。桔黄色黑色包装识别标签备注:在识别标识外观质量上,应确保公开栏、标志牌、立柱、支架无明显变形;立柱、支架的材料、内外径大小及地下部分高度应确保公开栏、标志牌等安全、稳定固定,避免发生倾倒情况;公开栏、标志牌、立柱、支架等均应经过防腐处理;公开栏、标志牌表面无气泡,膜或搪瓷无脱落,无开裂、脱落及其它破损;公开栏、标志牌、标签等图案清晰,色泽一致,不得有明显缺损。当发现形象损坏、颜色污染或有变化、退色等情况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7.2.9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1、环境管理 本项目环境管理的重点在生产运行阶段,运行期将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应加强运营期的环境管理,运营期相关管理要求详见表7.2-40。 表7.2-40 运营期环境管理要求 项目运营期环境管理要求及内容环境 管理 措施1.设立内部环境保护管理机构,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定岗定员,岗位责任制,负责各生产环节的环境保护管理。 2.加强对厂内职工的环保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厂内生产环境管理规章制度要上墙张贴。 3.各项环保设施的管理纳入到日常管理工作的范畴,落实责任人、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确保运行经费、设备的备品备件和其他原辅材料完善。 4.配备1名环境管理人员,负责运营期各项环保措施落实、运行情况。废气 控制 措施1.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建设项目废气排放口,废气排气筒高度应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排气筒均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在排气筒附近地面醒目处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牌,标明排气筒高度、出口内径、排放污染物种类等。 2.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制度,建立维检制度,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记录设施情况,定期检修;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制定正确的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台账。 3.废气净化装置排放口定期进行定期监测。噪声 控制 措施1.固定噪声污染源对边界影响最大处,设置噪声监测点,同时设置标志牌。 2.合理布局,尽可能将噪声设备集中布置、集中管理;并充分利用距离衰减;在生产中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在设备运行时,加强设备维修与日常保养,使之正常运转; 4.较大的噪声源在设备安装时,须对噪声源进行屏蔽、隔声、减振、消声,减小声能的辐射和传播; 5.物料装卸时应轻抓轻放,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废水 防治 措施1.根据江苏省环保厅《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要求设置排污口,并设置标志牌。废水排口和雨水排口附近醒目处应设立环保图形标志牌,标明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名称等。 3.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入江阴市月城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固废 处理 措施1.危险废物在厂区暂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建设,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苏环办〔2019〕327号文《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的要求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2.项目所有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不得给环境带来二次污染。 3、一般固废在厂内暂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Ⅱ类场标准相关要求建设,地面基础及内墙使用防水混凝土,地面做防滑处理 4、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土壤及 地下水 防渗 措施1.堆放各种原辅材料、固体废物的堆放场地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采取防泄漏措施。 2.按照分区防渗要求对厂区进行防渗施工.
2、环境监测计划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中“二十四、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61 橡胶制品业”中“其他”其他,属于“二十四、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62 塑料制品业”中“其他”,属于登记管理,本项目属于登记管理,不开展环境监测计划。 7.2.10清洁生产分析 1、资源能源利用 本项目营运期使用能源主要为电源,属于清洁能源。 从资源能源利用方面分析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2、机电设备选型及电气节能 本项目中所有生产设备均选择节能指标先进、低噪声设备。对其他电器设备优先选用具有节能和绿色环保标志的产品。 从生产设备选用及电器节能方面分析,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3、污染物产生及排放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经采取相关措施治理后,排放总量很小。 4、废物回收利用 本项目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排放量为零。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7.2.11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按照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江苏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区域平衡方案审核管理办法》(苏环办〔2011〕71号)文的要求,结合项目排污特征,确定总量控制因子: 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废水:总量控制因子为COD、NH3-N、TP、TN;特征因子为SS 固废:总量控制因子为各类固废,排放总量为零 由于现有项目为自查评估报告,未批复总量,本项目按照扩建后全厂申请总量。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生活污水接管量为1080t/a,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COD 0.0540t/a、SS 0.0108t/a、NH3-N 0.0043t/a、TP 0.0006t/a、TN 0.0129t/a,在江阴市月城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内平衡。 本项目废气颗粒物排放总量为0.0824t/a(其中有组织排放颗粒物0.0350t/a,无组织排放颗粒物0.0474t/a),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总量为0.0684t/a(其中有组织排放VOCs 0.0325t/a,无组织排放VOCs 0.0359t/a)。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可在月城镇内平衡。 固体废物的排放总量为零,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
表8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大 气 污 染 物 称量投料、密炼、开炼、预成型、破碎(不定量分析)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硫化碳、臭气浓度 经“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7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其中破碎少量含尘气体经旋风除尘预净化 破碎粉尘捕集率100%,综合去除率98%;投料粉尘捕集率100%,密炼、开炼、预成型废气捕集率90%,颗粒物去除率96%,非甲烷总烃、二硫化碳去除率90%,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能够达到(GB27632-2011)中对应标准,二硫化碳、臭气浓度能够达到(GB14554-93)对应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满足(GB37822-2019)对应标准
硫化、二次硫化、注塑 非甲烷总烃、二硫化碳、臭气浓度 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7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捕集率90%,非甲烷总烃、二硫化碳去除率90%,非甲烷总烃能够达到(GB27632-2011)中对应标准,二硫化碳、臭气浓度能够达到(GB14554-93)中对应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满足(GB37822-2019)对应标准
研磨(不定量分析)、配置、发泡、硫化、拆模、乳胶烘干、涂布烘干、组装涂胶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氨、臭气浓度 经“水洗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7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研磨、配置、发泡废气捕集率95%,硫化、拆模、乳胶烘干、涂布烘干、组装涂胶废气捕集率90%,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去除率90%,氨去除率60%,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氨、臭气浓度能够达到(GB27632-2011)和(GB14554-93)中对应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满足(GB37822-2019)对应标准
水 污 染 物 生活污水 COD SS 氨氮 总氮 总磷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江阴市月城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达DB32/1072-2018表2标准及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电 和 离 电 辐 磁 射 辐 射 / / / /
固 体 废 物 橡胶检验修边 废橡胶 外售综合利用 综合利用或 妥善处置,不排放
冲压 废布
模切 废纸板
乳胶检验修边 废乳胶
除尘 滤尘
橡胶检验修边 废橡胶
原辅料使用 一般废包装材料
有机废气治理 废活性炭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氨吸收 喷淋废液
设备维护 废油
原辅料使用 废包装袋(桶)
员工生活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噪 声 密炼机、开炼机、注塑机等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和风机、空压机等辅助设备噪声,噪声源强≤85dB(A) 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布局、置于室内 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中的表1中3类标准
其 他 /
主要生态影响: 本项目对周围生态环境基本无影响。
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本项目总投资3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11%,“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下表8-1。 表8-1 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类别排放源污染物治理措施 (设施数量、规模、处理能力等)处理效果、执行标准或 拟达要求投资额 (万元)完成 时间废气称量投料、密炼、开炼、预成型、破碎(不定量分析)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硫化碳、臭气浓度1套旋风除尘,1套“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尾气通过1根17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破碎粉尘捕集率100%,综合去除率98%;投料粉尘捕集率100%,密炼、开炼、预成型废气捕集率90%,颗粒物去除率96%,非甲烷总烃、二硫化碳去除率90%,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能够达到(GB27632-2011)中对应标准,二硫化碳、臭气浓度能够达到(GB14554-93)对应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满足(GB37822-2019)对应标准12与生产装置同步硫化、二次硫化、注塑非甲烷总烃、二硫化碳、臭气浓度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尾气通过1根17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捕集率90%,非甲烷总烃、二硫化碳去除率90%,非甲烷总烃能够达到(GB27632-2011)中对应标准,二硫化碳、臭气浓度能够达到(GB14554-93)中对应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满足(GB37822-2019)对应标准9研磨(不定量分析)、配置、发泡、硫化、拆模、乳胶烘干、涂布烘干、组装涂胶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氨、臭气浓度1套“水洗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尾气通过1根17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研磨、配置、发泡废气捕集率95%,硫化、拆模、乳胶烘干、涂布烘干、组装涂胶废气捕集率90%,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去除率90%,氨去除率60%,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氨、臭气浓度能够达到(GB27632-2011)和(GB14554-93)中对应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计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满足(GB37822-2019)对应标准15废水生活 污水COD SS 氨氮 总磷 总氮化粪池满足江阴市月城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管标准,尾水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现有噪声生产设备及辅助设施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置于室内 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1与生产装置同步固废危险 固废废活性炭、喷淋废液、废油、废包装袋(桶)设置10m2暂存场所,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妥善处理或处置,零排放,不产生二次污染1.5与生产装置同步一般 固废废橡胶、废布、废纸板、废乳胶、滤尘、一般废包装材料设置10m2暂存场所,环卫部门清运全部收集0.5与生产装置同步地下水车间地面、危废堆场防渗满足防渗要求,不降低地下水现状质量/与生产装置同步事故应急措施制定应急管理计划,发生事故时报告并跟踪监测,并采取相应措施,配备消防、应急材料等,建立事故应急池36.2m3可满足事故应急要求1与生产装置同步环境管理(机构、监测能力等)建立体制完善的环保机构,并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若企业不具备监测条件,需委托当地环境监测站监测,监测结果以报告的形式上报当地环保部门。/与生产装置同步清污分流、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污水管网的建设,排污口规范化建设,设置计量装置、采样口、截流阀;雨水接管口设置计量装置、采样口、截流阀/雨污排口依托现有卫生防护距离以生产车间向外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总量平衡具体方案新增废水排放总量在江阴市月城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总量范围内平衡;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在月城镇内平衡;固体废物不申请总量指标。//总计40/
表9 结论与建议
9.1结论 9.1.1项目概况 江阴市江威工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位于江阴市月城镇大刘家村118号(月城镇工业园区内),主要从事橡胶宠物玩具的生产,该公司现有项目《年产宠物玩具100万只项目》于2017年9月经江阴市项目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纳入环保日常环境管理(告知函编号:7640),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为橡胶宠物玩具100万只/年。后随着宠物市场的发展,宠物玩具备受欢迎,该公司新增13台硫化机,扩大宠物玩具生产规模,此扩建项目目前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于2020年12月1日被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处罚,现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该部分扩建项目进行环评手续补办,同时考虑后续发展,该公司拟添置密炼机、开炼机、注塑机、破碎机、发泡机、涂胶机器人等设备,改进生产工艺、丰富产品种类、扩大产品规模,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形成年产820万件宠物玩具的生产能力,其中橡胶玩具500万套/年,塑料玩具250万套/年、发泡乳胶玩具50万套/年,包装外购成品玩具20万套/年。该项目已经过江阴市月城镇人民政府备案。 9.1.2产业政策符合性及规划合理性 项目从事宠物玩具的生产,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项目行业类别为C4119 其他日用杂品制造。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为允许类;对照《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为允许类;对照《无锡市制造业转型发展指导目录(2012年本)》(锡政办发[2013]54号),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对照《无锡市内资禁止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等文件,本项目不在禁止投资的项目之内。 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9.1.3厂址与规划的相容性 本项目位于江阴市月城镇大刘家村118号(月城镇工业园区内),对照《江阴市月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本项目位于工业用地上。 本项目冷却水循环回用,不外排。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江阴市月城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目前建设项目所在地管网已到位;项目所在区判定为大气非达标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要求,未达标城市需要编制限期达标规划,明确限期达标,制定有效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无锡市已按要求开展限期达标规划;项目所在地满足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固体废物均可以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综上,本项目符合当地环保规划要求。 9.1.4项目地区环境质量 根据《2019年度江阴市环境状况公报》数据,江阴市大气环境质量判定为不达标区,月城子站PM10、PM2.5年平均浓度、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根据无锡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通过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等,可有效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无锡市环境空气质量在2025年实现全面达标,同时,江阴市月城镇人民政府已制定《月城镇大气污染整治方案》。 根据监测数据,项目受纳水体锡澄运河监测断面pH、COD、氨氮、总磷均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悬浮物浓度达到了《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的四级标准。 根据噪声监测报告,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评价范围内最近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综上,根据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调查和污染物排放影响预测,本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声环境的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可满足现有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噪声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底线。因此,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9.1.5达标排放 由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针对污染物排放特点,采取了较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1、废气 本项目颗粒机破碎粉尘产生量极少,且颗粒机为密闭设备,设备内采用负压管道抽风,少量含尘气体经设备自带的旋风除尘器处理后接入配套的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颗粒物综合去除率为98%),排放量可忽略不计,本报告不作定量分析。部分连环状橡胶玩具热压固定时,接触面极小,热压时间极短(2-3秒),热压废气产生量极少,本报告不做定量分析。另外研磨粉料使用量较少(约0.0375t/a),投料时产生投料粉尘极少,经收集后同其他废气一同进入“水洗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排放量可忽略不计,本报告不作定量分析。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橡胶玩具生产中产生的称量投料粉尘废气、密炼废气、开炼废气、预成型废气、硫化废气、二次硫化废气、涂布烘干废气;乳胶发泡玩具生产中产生的配置、发泡、硫化拆模、烘干废气;塑料玩具生产中产生的注塑废气;以及玩具配件组装产生的涂胶废气。 建设单位拟配套3套废气处理装置,综合考虑厂区平面布置以及各废气主要污染因子,对橡胶混炼(配料、密炼、开炼、预成型、少量橡胶破碎)废气收集后接入1套“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7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对注塑废气、橡胶硫化(含二次硫化)废气收集后接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7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对乳胶发泡(研磨、配置、发泡、乳胶硫化、拆模、烘干)废气以及橡胶涂布烘干废气、玩具配件涂胶组装废气收集后接入1套“水洗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7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未捕集的工艺废气在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通过采取措施加强车间通风、便于扩散等措施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营运期冷却水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江阴市月城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入锡澄运河。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炼胶机、硫化机、注塑机等生产设备和风机、空压机等辅助设施,噪声源强≤85dB(A)。噪声源经车间内合理布局,车间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达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的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橡胶、废乳胶、废布、废纸板;废气治理产生的滤尘、废活性炭、喷淋废液;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油;原辅料使用产生的沾染了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包装袋(桶)、未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一般废包装材料,以及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废橡胶、废乳胶、废布、废纸板、一般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喷淋废液、废油、废包装袋(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9.1.6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经采取本环评所述污染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各污染物可满足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预测结果表明,正常排放情况下,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所有废气排放源排放废气对厂界浓度贡献值满足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且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未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本项目需以生产车间为限,分别向外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该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2、水环境 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接管江阴市月城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尾水达标排放,最终进入锡澄运河,生活污水排放量较小,对受纳水体的水质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其质量现状,因此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3、声环境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和空压机、风机等辅助设施噪声,通过厂房隔声(约25dB),距离衰减,合理布局等措施后可以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3类标准,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声环境保护目标大刘家村散户居民点的声环境质量可维持现状声环境功能区2类标准。本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很小。 4、固废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废橡胶、废乳胶、废布、废纸板、一般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规范化设置10m2一般固废堆场;废活性炭、喷淋废液、废油、废包装袋(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规范化设置10m2危废仓库;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固废均不外排,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影响。 5、环境风险评价 本项目风险潜势为I,环境风险影响较小。项目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为原料泄漏、火灾、废气超标排放等,通过采取风险防治措施,可有效降低事故发生概率,确保泄漏等风险事故对外环境造成的环境影响可接受。因此,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防控。 9.1.7总量控制 按照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江苏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区域平衡方案审核管理办法》(苏环办〔2011〕71号)文的要求,结合项目排污特征,确定总量控制因子: 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废水:总量控制因子为COD、NH3-N、TP、TN;特征因子为SS 固废:总量控制因子为各类固废,排放总量为零 由于现有项目为自查评估报告,未批复总量,本项目按照扩建后全厂申请总量。 项目建成后全厂生活污水接管量为1080t/a,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COD 0.0540t/a、SS 0.0108t/a、NH3-N 0.0043t/a、TP 0.0006t/a、TN 0.0129t/a,在江阴市月城综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内平衡。 本项目废气颗粒物排放总量为0.0824t/a(其中有组织排放颗粒物0.0350t/a,无组织排放颗粒物0.0474t/a),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总量为0.0684t/a(其中有组织排放VOCs 0.0325t/a,无组织排放VOCs 0.0359t/a)。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可在月城镇内平衡。 固体废物的排放总量为零,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接受。在落实本报告表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环保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9.2建议 1、建设项目的建设应重视引进和建立先进的环保管理模式,设置合理的环境管理体制和机构,强化企业职工的环保意识,确保厂内所有环保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2、进行清洁生产审核,提高清洁生产水平。
预审意见: 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下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注释 本报告表应附以下附件、附图: 附件1立项备案通知书及备案登记信息单 附件2审批基础信息表 附件3营业执照 附件4 租房合同 附件5土地证 附件6污水接管协议 附件7危险废物处置承诺 附件8整治方案 附件9原项目纳入环保日常管理告知函 附件10项目委托书、承诺书及申请报告 附件11不涉密说明 附件12环评单位承诺书 附件13环评合同 附件14工程师现场图照 附件15安全审查承诺 附件16 MSDS资料 附图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 建设项目卫星图 附图 3 建设项目周围500米环境概况图 附图4 厂区及车间平面布置图 附图5 项目建设用地规划图 附图6 无锡市环境管控单元图 附图7 项目地雨污管网图 附图8 月城镇声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9 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 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声影响专项评价 土壤影响专项评价 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 辐射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废物名称:X××××
废物代码:**事本
主要成分:×××××
危险特性:XXX××
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xxxx,xx
环境应急物资和设备:
XxX×x××××××
××生态环境局监制
厂
=+22+…+
2 2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第×-×号)
患任人及中: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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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
免险
化学台释
常险情况:
菠物产生最位
联系人:
世次:
数:
出厂口: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信息公开
企业名称:XX×Xxx×X×××××xx
地址
法人代表及电话:xxxX×××××X
环保负入及电话:XXX×××XX×X
危险废物产生规機:×××X×X
险庙物贮存设怕数量:仓库×x处;储×X处
危险废物贮存设范建筑积(容积〕
仓萍Xx×平方米,储解XxX升
厂区平应示意图
危废名称忿废代码环评揿文产生来源污染功治挡危废名称危废代码环评批文产生来污染防治猎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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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举裎热线;12369两上举报;htp:2.19.12351:850
×x生态环填同监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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