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服务更正公告
金额
215.4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000-14756
预算金额215.48万元
招标公司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宇024-22825609
中标公司辽宁速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215.4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0000-1475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5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结果公告
更正内容: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速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0号东北世贸广场i区(新地中心1号楼)13层(电梯楼层16层)01A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2,154,800.00(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费为28,000.00元。,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8,000.00(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服务
服务类
名称:材料电子化扫描服务,编目服务,电子送达,一键归档(C16090100信息化规划服务)
服务范围: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服务
服务要求:材料电子化扫描服务6人;编目服务5人;电子送达8人;一键归档1人。1.当事人递交材料后,由材料接收人登记材料基本信息,登记完成后自动生成材料目录;扫描工作人员根据材料登记单号,在自动生成的材料卷目中扫描、引入材料;扫描完成后的电子材料移至编目人员,编目人员校验后根据要求将已扫描材料进行目录标注;2智能标注编目系统需满足分散扫描,集中编目功能,智能标注编目系统需提供对起诉立案类型、其他材料类型分派算法,确保分派合理,3.检查来自两级法院的电子送达、待定送达任务文书是否符合要求;协作查询当事人联系方式;通过12368服务电话联系对方,将受送达人的证件号、手机号、邮寄送达地址等进行在线确认,及时更新送达联系方式;4.案件归档前,书记员需整理电子卷宗,形成档案整理卷,确认无误后提交归档。归档岗位收到书记员归档通知后,从中间柜取出该案纸质卷宗材料,并统一打印电子卷宗材料(主要包括自动入卷的电子文件、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等),合并卷宗。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采购预算及采购需求不变的情况下,可进行下一年度的合同续签,最多续签2次。
服务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更正日期:2023年9月4日 16时1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八一街46号
联系方式:0419-29521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楼
联系方式:024-22825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宇
电 话:024-22825609
五、附件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速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 函.jpg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0000-1475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5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结果公告
更正内容: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速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0号东北世贸广场i区(新地中心1号楼)13层(电梯楼层16层)01A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2,154,800.00(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费为28,000.00元。,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28,000.00(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服务
服务类
名称:材料电子化扫描服务,编目服务,电子送达,一键归档(C16090100信息化规划服务)
服务范围: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服务
服务要求:材料电子化扫描服务6人;编目服务5人;电子送达8人;一键归档1人。1.当事人递交材料后,由材料接收人登记材料基本信息,登记完成后自动生成材料目录;扫描工作人员根据材料登记单号,在自动生成的材料卷目中扫描、引入材料;扫描完成后的电子材料移至编目人员,编目人员校验后根据要求将已扫描材料进行目录标注;2智能标注编目系统需满足分散扫描,集中编目功能,智能标注编目系统需提供对起诉立案类型、其他材料类型分派算法,确保分派合理,3.检查来自两级法院的电子送达、待定送达任务文书是否符合要求;协作查询当事人联系方式;通过12368服务电话联系对方,将受送达人的证件号、手机号、邮寄送达地址等进行在线确认,及时更新送达联系方式;4.案件归档前,书记员需整理电子卷宗,形成档案整理卷,确认无误后提交归档。归档岗位收到书记员归档通知后,从中间柜取出该案纸质卷宗材料,并统一打印电子卷宗材料(主要包括自动入卷的电子文件、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等),合并卷宗。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采购预算及采购需求不变的情况下,可进行下一年度的合同续签,最多续签2次。
服务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更正日期:2023年9月4日 16时1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八一街46号
联系方式:0419-29521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楼
联系方式:024-22825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宇
电 话:024-22825609
五、附件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速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 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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