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乙酸乙烯酯-乙烯共聚物乳液水凝胶物资采购(定商定价)-二次
金额
936.2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0/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4-xa308-wz1151
预算金额936.2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长庚029-86591791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少华029-6893456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5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乙酸乙烯酯-乙烯共聚物乳液水凝胶物资采购(定商定价)-二次
项目编号: ZY24-XA308-WZ115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乙酸乙烯酯-乙烯共聚物乳液水凝胶物资采购(定商定价)-二次招标人为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定商定价采购招标,预计采购金额936.2万元(含13%增值税、原材料费、加工费、检测费、运费、包装费用(国内)、运输保险费等综合价。设定限标价,据实结算,招标方不保证预计采购数量和框架合同金额全部执行)。
2.2售后承诺:产品质保期一年;中标方对全部产品质量负责,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中标方进行免费更换,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招标方或其他方损失。质保期外,若甲方有要求,中标方须提供优质的后期服务。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订单下达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投标人需对交货时间做出书面承诺(承诺格式自拟),若不满足交货时间要求,投标将被否决。
*2.4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
2.5招标结果有效期: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一年止。
2.6包装要求:桶包装,1000Kg/桶或200Kg/桶,符合GB/T191-2008化工产品的包装要求。
2.7交货地点:长庆油田油气区域施工现场(具体地点,甲方书面通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提供代理授权证明,代理商不得与其授权的制造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的制造商或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代理商;如果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加的,仅保留制造商。制造商需要提供产品生产作业指导书,自有密闭控温反应釜、制氮及除氧保护设备、低温冷却控制设备等与本项目生产必不可少的设备的购置合同、发票、铭牌。代理商需要提供该项目制造厂家的产品生产作业指导书,密闭控温反应釜、制氮及除氧保护设备、低温冷却控制设备等与本项目生产必不可少的设备的购置合同、发票、铭牌。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的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没有处于以下不良状态:被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资不抵债、破产、拆分、转租/售,正在处理的法律纠纷可能构成合同执行风险等。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否决其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否决其投标。
3.5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及招标人上级单位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相关产品被暂停交易权限的(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实施退出处理生效期内的物资供应商(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或其相关产品在能源一号网处于“中止”、“终止”、“冻结”状态,投标将被否决。
3.6投标人凭购买标书凭证,并委托具有CMA或CNAS检验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依据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的测试值应该满足关键条款并作为评分标准(技术指标带*项),提供检测报告及检测单位CMA或CNAS检验检测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人现有的产品名称不一定与本招标项目完全相同,投标人应该根据本项目技术要求,重新制定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产品标准,并要求完成备案,并按照产品质量管理相关要求执行。备案后的标准,导出打印,自带水印,不需要网站截图。
3.8其他
3.8.1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严格按照下列两个步骤完成招标文件购买:
4.1.1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报名(无需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缴纳标书费购买费用,否则可能影响招标文件解锁及后续标书费发票开具进度),具体操作如下: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1.2登录费用缴纳平台完成缴费及发票开具,具体操作如下: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费用缴纳平台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账号密码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进入平台后搜索参与项目名称按照要求完成缴费即可,操作问题请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招标文件解锁: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操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在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http://www2.cnpcbidding.com/#/login 在“个人中心”栏进入相应订单列表,点击“订单及开票详情”,可以自行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4.6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4008800114),办理说明及办理网点详见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投标保证金每标段7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保证保险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四路与未央路十字东南角长庆科技楼
联系人:张长庚
电话:029-86591791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层
联系人:朱少华 冯婷婷
电话:029-68934568
电子邮件:zhushaohua_nw@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4年10月22日
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乙酸乙烯酯-乙烯共聚物乳液水凝胶物资采购(定商定价)-二次
项目编号: ZY24-XA308-WZ115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乙酸乙烯酯-乙烯共聚物乳液水凝胶物资采购(定商定价)-二次招标人为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定商定价采购招标,预计采购金额936.2万元(含13%增值税、原材料费、加工费、检测费、运费、包装费用(国内)、运输保险费等综合价。设定限标价,据实结算,招标方不保证预计采购数量和框架合同金额全部执行)。
包号 | 序号 | 物料组 |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数量(吨) | 预算含税单价(元) | 预计含税金额(元) | 交货 地点 | 产品标准(技术要求) | 备注 |
1 | 1 | 10318268 | 乙酸乙烯酯-乙烯共聚物乳液水凝胶 | 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 620 | 15100 | 9362000 | 长庆油田油气区域施工现场 | 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 价格包括材料费、包装费、运输费、HSE费等 |
合计: | 9362000(含13%增值税) |
2.2售后承诺:产品质保期一年;中标方对全部产品质量负责,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中标方进行免费更换,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招标方或其他方损失。质保期外,若甲方有要求,中标方须提供优质的后期服务。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订单下达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投标人需对交货时间做出书面承诺(承诺格式自拟),若不满足交货时间要求,投标将被否决。
*2.4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
2.5招标结果有效期: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一年止。
2.6包装要求:桶包装,1000Kg/桶或200Kg/桶,符合GB/T191-2008化工产品的包装要求。
2.7交货地点:长庆油田油气区域施工现场(具体地点,甲方书面通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提供代理授权证明,代理商不得与其授权的制造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的制造商或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代理商;如果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加的,仅保留制造商。制造商需要提供产品生产作业指导书,自有密闭控温反应釜、制氮及除氧保护设备、低温冷却控制设备等与本项目生产必不可少的设备的购置合同、发票、铭牌。代理商需要提供该项目制造厂家的产品生产作业指导书,密闭控温反应釜、制氮及除氧保护设备、低温冷却控制设备等与本项目生产必不可少的设备的购置合同、发票、铭牌。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的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没有处于以下不良状态:被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资不抵债、破产、拆分、转租/售,正在处理的法律纠纷可能构成合同执行风险等。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否决其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否决其投标。
3.5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及招标人上级单位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相关产品被暂停交易权限的(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实施退出处理生效期内的物资供应商(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或其相关产品在能源一号网处于“中止”、“终止”、“冻结”状态,投标将被否决。
3.6投标人凭购买标书凭证,并委托具有CMA或CNAS检验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依据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的测试值应该满足关键条款并作为评分标准(技术指标带*项),提供检测报告及检测单位CMA或CNAS检验检测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人现有的产品名称不一定与本招标项目完全相同,投标人应该根据本项目技术要求,重新制定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产品标准,并要求完成备案,并按照产品质量管理相关要求执行。备案后的标准,导出打印,自带水印,不需要网站截图。
3.8其他
3.8.1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项目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严格按照下列两个步骤完成招标文件购买:
4.1.1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报名(无需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缴纳标书费购买费用,否则可能影响招标文件解锁及后续标书费发票开具进度),具体操作如下: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1.2登录费用缴纳平台完成缴费及发票开具,具体操作如下: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费用缴纳平台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账号密码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进入平台后搜索参与项目名称按照要求完成缴费即可,操作问题请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招标文件解锁: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操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在标书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http://www2.cnpcbidding.com/#/login 在“个人中心”栏进入相应订单列表,点击“订单及开票详情”,可以自行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4.6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4008800114),办理说明及办理网点详见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投标保证金每标段7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保证保险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四路与未央路十字东南角长庆科技楼
联系人:张长庚
电话:029-86591791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层
联系人:朱少华 冯婷婷
电话:029-68934568
电子邮件:zhushaohua_nw@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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