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阜新至盘锦高速公路路面养护维修工程就地热再生机组设备租赁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4/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zhw2ln-2024-05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史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024-8832537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0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3
公告正文
阜新至盘锦高速公路路面养护维修工程就地热再生机组设备租赁询比采购公告(招标编号:ZZHW2LN-2024-05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阜新至盘锦高速公路路面养护维修工程就地热再生机组设备租赁 询比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 筹 100%,招标人为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阜新至盘锦高速公路路面养护维修工程就地热再生机组设备租赁询比采购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阜新至盘锦高速公路路面养护维修工程就地热再生机组设备租赁询比采购)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30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06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3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3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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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河榕路 1 号 联 系 人:史先生
电 话:024-67856538
电子邮件:zzhwzh01@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 368 号 联 系 人: 李先生、陈女士
电 话: 024-88325378
电子邮件: zzhwzh01@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阜新至盘锦高速公路路面养护维修工程就地热再生机组设备租赁 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条件
阜新至盘锦高速公路路面养护维修工程就地热再生机组设备租赁询比采购项目 已由 上级主管 部门 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 100% ,采购人为 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采购人 ”),采购代理为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 ”)。项目已具 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 1 项目概况
阜新至盘锦高速公路路面养护维修工程就地热再生机组设备租赁询比采购项目位于辽宁省阜新 至朝阳段。维修方案为在病害处理的基础上,路面进行超薄磨耗层罩面。本标段维修方式采用就地 热再生和铣刨摊铺相结合的方式处理原路面病害,在原路面病害处理完毕后对路面进行超薄磨耗层 罩面,约 433804 平米热再生施工任务。现因养护维护需求,拟对就地热再生机组设备进行租赁。
2.2 采购范围
阜新至盘锦高速公路路面养护维修工程就地热再生机组设备租赁询比采购,本次采购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详见下表:
2.3 租赁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止,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2.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供应商资格条件
3. 1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2
3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投标响应。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响应,否则,相关响应 均无效。
3.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 1 如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采购,请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至 2024 年 5 月 6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述资料以电子邮件的方 式(形成下述(1)~(5)个单独文件,直接作为邮件附件,不需汇总成压缩包,邮件主题命名为:(大通热再生机组租赁+单位名称)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招标代理接受本 项目投标资料的唯一指定邮箱(zzhwzh01@126.com ),并经招标代理公司邮件回复确认后,获取采 购文件:
(1)填写完整的 Word 版《采购文件获取记录表》:下载链接为 https://www.aliyundrive.com/s/ B5x5fewBtcp ,下条(4) 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 方式从网上下载;
(2)《采购文件获取记录表》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章,Pdf 格式);
(3)供应商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基础信息(体现营业执照信息) ”的查询结 果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 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章,Pdf 格式);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Pdf 格式),授权委托
4
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
(5)招标资料费用支付凭证(银行电子回单,Pdf 格式)。
4.2 采购文件售价 500 元,一律采用现金(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必须由供应商单位账
户一次性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户 名: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月坛支行
账 号:11001020500059085940
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信息(ZZHW2LN-2024-053+单位简称)。
4.3 供应商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
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 1 采购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 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由采购人统一解答。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5 月 13 日 10时 00 分,
供应商应于当日 9:30 时至 10:00 时将响应文件递交至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
京南街 368 号中海环宇城写字楼 1002 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 收。
5.4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 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采购公告有异议,可在响应截止时间 3日前按照有关规
定向采购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河榕路 1号
联 系 人:史先生
电 话:024-67856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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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 368 号
联 系 人:李先生、陈女士
电 话:024-88325378
网 址:https://zzhw.ciecc.com.cn
邮 箱:zzhwzh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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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主要功能 | 单套设备 数量 | 租赁套 数 | 租赁要求 |
1 | 路面加热机 | 对旧沥青路面加热等 | 4 台 | 2 套 | 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要求如 下: 1 、必须提供设备状况及机 械性能完好的热再生机组 设备,车辆手续齐全。 2 、拟提供操作手具有雇主 责任险。 |
2 | 加热铣刨机 (或耙松机、 再生主机) | 对加热后的旧沥青路 面进行铣刨(耙松)等 | 1 台 | ||
3 | 提温机 | 对沥青混合料加热提 温等 | 1 台 | ||
4 | 复拌机 | 沥青混合料拌合等 | 1 台 |
项目名称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
资质等级 | 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 ||||||||||
企业业绩 | 近 3 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 2021 年 4月 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 内,供应 商独立完成过就地热再生机组设备(设备租赁清单必须包括:路面加热机、加热铣刨 机、提温机、复拌机)租赁业绩。 注:供应商需提供租赁合同协议书或租赁发票等有效证明材料彩色影印件。就地 热再生机组设备租赁清单内的路面加热机、加热铣刨机、提温机、复拌机设备,供应 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1 个或多个租赁合同体现,评审时均予以认可。 | ||||||||||
主要设备 | 供应商必须自有使用年限不超过 5 年(发票或对应的产品合格证初始日期不超过 2019 年 4月 1 日)的就地热再生机组设备 2 套。 就地热再生机组(机组包含“路面加热机 ”、“加热铣刨机 ”、“提温机 ”、“复 拌机 ”)须具有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设备出厂检测报告);或 路面加热机、加热铣刨机、提温机、复拌机分别具有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 测报告(或设备出厂检测报告)。 拟供货设备的基本技术指标要求(设备的技术指标以 “检测报告 ”中的数据为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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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人员要求 | 每台设备配备 1 名操作人员,共需配备 14 名经验丰富的操作人员,操作手要求 能够熟练使用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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