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兴淮河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淮安市兴淮河工程已由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淮安市兴淮河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淮发改投资〔2024〕1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项目法人为淮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人为淮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大九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工程位于淮安市渠北地区,淮安区钦工镇、顺河镇、山阳街道境内。拟建兴淮河自茭陵一站引河向南,至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兴淮河挡洪闸终止。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河道工程、堤防加固及岸坡防护工程、建筑物工程、渠北排灌体系影响工程等。具体包括:
1、河道工程:开挖河道总长9.91km,设计流量136-266m3/s;
2、防护工程:河道两侧岸坡防护17.25km(两岸合计);
3、堤防工程:河道两岸复堤加固9969m(两岸合计);
4、建筑物工程:新建交叉建筑物共13座,其中水闸工程5座,设计流量136-9.09m3/s,灌溉地涵工程3座,设计流量7.10-3.26m3/s,桥梁工程5座;
5、渠北排灌体系影响工程:赔建灌溉泵站2座、灌溉渠道4.57km、排水沟6.96km,疏浚河道1.0km,赔建灌排水建筑物共计81座等。
工程批复总工期33个月。
2.3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本项目工程的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含水土保持监理、环境保护工程监理、含可能发生的设计变更、结余资金增补工程等。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57个月(含缺陷责任期24个月及相关检查验收结束。电子投标文件暂按1710天填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2019年4月1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监理项目总投资2亿元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须原发包人签字并盖章)】。
(3)财务要求:/。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同时具备水利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019年4月1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水利水电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须原发包人签字并盖章)】。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总监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②项目总监在投标时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总监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目前仍有增补或续建工程的)。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f)符合《淮安市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淮水基〔2018〕27号)第十条“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县)区级行政区域内最多可在两个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项目上任职”。
备注:拟任项目总监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总监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总监视为有在建工程。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7)信用等级要求:/。
(8)其他要求:
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总监,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④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总监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总监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提供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有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退休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拟投标单位于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20日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诚信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诚信库申报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操作手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水利工程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孙女士,电话:4000511606。投标单位CA证书激活地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人及技术支持:陈先生,电话:0517-8099605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7.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8.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9.信用等级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10.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社会保险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11.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 |
12.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规定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为C=α×A+(1-α)B×K
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α取0.6,0.62,0.65中的一个,K取0.97,0.98,0.99中的一个;(α、K均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①当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不用抽取,直接按1计算;②如果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已经抽取,但在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个数≤5时,开标时已经抽取的系数K作废,K直接按1计算)。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参照《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2019年版)》,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最终结算审定价中的建安工程费的1.43%。
7.4分值构成:总分100分,详见下表。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4 (1) | 商务评分标准 | 企业项目业绩 | 2019年4月1日(以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水利水电工程单项合同额≥400万元(监理项目以费率招标的,提供招标人出具的监理费结算证明)监理业绩的,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2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须原发包人签字并盖章)。】。 企业业绩和总监业绩分数不可兼得,同一业绩以总监得分优先。 | 2 |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2019年4月1日(以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水利水电工程单项合同额≥300万元(监理项目以费率招标的,提供招标人出具的监理费结算证明)监理业绩项目总监的,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2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监理合同;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4、如果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该人员姓名、任职情况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认可。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企业业绩和总监业绩分数不可兼得,同一业绩以总监得分优先。 | 2 | ||
资源配置评分标准 | 监理机构设置(不含总监) | ①投标人配备的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等专业监理人员(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上标明的专业为准),上述专业配备齐全的得8分,每缺少一人扣2分,最低得0分。 ②除上述人员外,配备工程测量、水利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等专业的,同一人只计一个专业,每专业得2分,最高得4分。提供学历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 ③除上述人员外,另增加1名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监理人员加2分(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资格证书上标明的专业为准),同一人只计一个专业,最高得4分。 | 16 | |
年龄结构 | 所有监理人员的年龄在24周岁以下和60周岁以上(以开标当日为限)不超过2人的得4分,每多超1人扣2分,扣完为止。 | 4 | ||
2.2.4 (2)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 | 1.监理工程概况 | 工程概况内容描述完整,齐全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2.监理范围、监理内容 |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含施工、机电、金属结构、环保)完整的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
3.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 |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明确且切实可行的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
4.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 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措施等内容规划合理,并应具有可操作性的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6 | ||
5.监理机构设置、岗位职责 | 监理机构设置合理、岗位职责分工明确且合理的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5 | ||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检测试验计划明确并合理,办公、检测设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
7.质量监理措施 | 质量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得力;关键部位考虑旁站;监理单位内部有完善的监理工作质量奖惩制度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
8.进度监理措施 | 进度控制内容齐全;能根据工程和当地施工水平、气候等特点,提出合理的进度计划和进度控制措施;能运用技术、经济手段实现控制目标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
9.造价监理措施 | 造价控制内容齐全;能针对项目特点、资金运用提出合理的造价控制措施;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合理;能运用相关手段实现造价控制目标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
10.安全(含健康)、环保监理措施 | 安全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得力,监理单位内部有完善的监理工作安全奖惩制度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环保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得力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
11.合同、信息管理方案 | 包括承包商违约的处理及日常合同的管理,配合业主办理申报手续和专项验收手续措施,合理可行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
12.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 | 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4 | ||
13.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 技术关键、重点、难点分析准确的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6 | ||
14.合理化建议及增值服务 | 对本工程建设实施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得2分,提供有价值的增值服务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3 | ||
15.文件编制要求 | 监理大纲页数不超过200页得1分,监理大纲页数超过不得分。 | 1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l.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20分; 2.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l%扣1分,最多扣至0分; 3.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最多扣至0分; 4.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注: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20 | |
合计 | 100 |
备注:凡与评标评分有关的资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8.其他内容
8.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淮安市深圳路9号
联系人:贾科长,联系电话:0517-8371231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九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淮阴区南昌北路中业慧谷A03栋四楼401
联系人:陶工,联系电话:051781562288/15195386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