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下载]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新密市财政局的委托,就新密市2019-2021年评估、拍卖机构及电子产品回收、报废汽车回收机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密市2019-2021年评估、拍卖机构及电子产品回收、报废汽车回收机构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新密公开采购-2019-77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3.1项目地点:新密市境内。
3.2招标范围:新密市2019-2021年评估、拍卖机构及电子产品回收、报废汽车回收机构项目。
3.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4服务期限:自与招标人签定合同至2021年12月31日止。
3.5标段划分及入库单位数量:
一标段:资产评估公司三家
二标段:拍卖机构四家
三标段:电子产品回收两家
四标段:报废汽车回收两家
五标段:汽车评估机构一家
3.6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2914号)下限值的50%。
二标段:佣金收取拍成交价的1.2%。
四、评标日期: 2019年7月12日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19年6月20日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中标情况:
一标段
入围单位:河南省恒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2914号)下限值的20%
服务期限:自与招标人签定合同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龙湖外环南路6号4号楼2单元4层162号
入围单位:河南省光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2914号)下限值的36%
服务期限:自与招标人签定合同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85号新闻大厦天福座7层B户
入围单位:河南诚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2914号)下限值的40%
服务期限:自与招标人签定合同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内环19号楼西单元1203室
二标段
入围单位:河南豫财拍卖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佣金收取拍成交价的0.00%
服务期限:自与招标人签定合同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燕寿街8号院2号楼3单元2层32号
入围单位:河南省畅远拍卖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佣金收取拍成交价的0.01%
服务期限:自与招标人签定合同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地址:新郑市金城路
入围单位:河南东方拍卖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佣金收取拍成交价的1.1%
服务期限:自与招标人签定合同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地址:郑州市黄河路81号附2号索克商务大厦
入围单位:河南致远拍卖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佣金收取拍成交价的1.2%
服务期限:自与招标人签定合同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内环路10号24层2404号
三标段
投标人不足3家,本标段废标。
四标段
入围单位:河南复兴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服务期限:自与招标人签定合同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地址:郑州市中牟县姚家镇S223以东、纬二路以北、翰林南路以西
入围单位:郑州市中原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服务期限:自与招标人签定合同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地址:新郑市郭店镇工业园区轻工路中段
五标段
入围单位:河南一言九鼎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80元/辆
服务期限:自与招标人签定合同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地址:郑州市惠济区南阳路169号三江商务二层202号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谢彩霞、周婧、王瑞菊、胡俊兰、王洪涛(业主代表)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每标段每家入围单位缴纳服务费伍仟元整
十、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密市政府采购网》、《新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新密市财政局 地址:新密市东大街7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71-69822095
2.采购代理机构: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紫荆山路与二里岗南街交叉口西北角正商蓝海广场2号楼21楼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方式:0371-68998885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附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郑州中原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9年 7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