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2023年度华东、东北片区施工劳务分包供应商入围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024-22564554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2023年度华东、东北片区施工劳务分包供应商入围询比采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为艾特斯公司华东、东北片区劳务分包单位供应商库进行补充入围。供应商可选择任一片区进行响应,成为入围供应商后,仅可承接施工地点在对应片区的劳务分包项目。(注:本次华东片区施工地点承接范围为江苏省。本次东北片区施工地点承接范围为吉林省。)
2.2采购内容: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2023年度华东、东北片区施工劳务分包供应商入围。
2.3标段划分:本次询比采购不设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必须具有劳务企业资质证书。(如所在省份已取消劳务企业资质办理,实行专业作业企业备案管理制度的,则提供相关备案证明材料)
(3)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企业业绩:供应商在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具有1个交通行业机电系统设备安装项目劳务分包业绩。
3.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内出现过安全生产事故,或被县级及以上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出具处罚决定
(7)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2020年11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供应商未在2017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涉及辽宁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且与采购人相关的已判决案件中存在不正当经济行为;(注:工程建设项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定义为准。)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4人员要求:
(1)供应商拟任分包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不少于5年的劳务分包施工管理工作经验。
(2)供应商拟任专职安全员(1名):持有安全员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
(3)供应商拟任焊工(1名):具备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4)供应商拟任电工(1名):具备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5)供应商拟任高空作业工(1名):具备高空作业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响应,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将下述资料(逐页加盖单位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采购代理邮箱LNCTZBDL@163.com邮箱,文件命名为“LNCT528领取材料+单位名称”,并电话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情况,获取采购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文件费采用转账或刷卡缴费,售后不退,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银行账号:632972816(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
4.3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4日14时00分,地点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197号汇锦金融中心4楼盛京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釆购人将予以拒收。
5.3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lnjttz.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197号汇锦金融中心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24-67996971
邮 箱:chenhy@lnats.com
采购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24-22564554
传 真:024-23304808
邮 箱:LNCTZBD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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