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蕉城区中心城区城市绿地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防控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6/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yz[nd]2023027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宁德市蕉城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冯先生0593-282278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刘0593-610611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蕉城区中心城区城市绿地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防控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3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Z[ND]2023027
项目名称:蕉城区中心城区城市绿地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防控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型、微型企业:适用合同包1。 监狱企业:适用合同包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合同包1。 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自主提供,未提供不视为响应无效)。 其他政策: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补充说明 因疫情影响享受缓交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说明视同社保、纳税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须提供有关情况说明,供应商须对相关情况说明的真实性负责)本谈判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谈判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3日 至 2023年06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3
方式:①直接至我司填写购买登记表进行办理;②异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或扫描发邮件至我公司,传真或扫描发邮件(电子邮箱:ndyzzb@163.com)后致电我司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3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用书面推荐形式,谢绝未受邀请的单位参与投标。
附1:账户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单石碑路84号九号城市广场4层
联系方式:冯先生;0593-28227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3
联系方式:小刘;0593-6106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刘
电 话: 0593-6106111
蕉城区中心城区城市绿地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防控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3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Z[ND]2023027
项目名称:蕉城区中心城区城市绿地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防控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谈判保证金 |
1 | 1-1 | 蕉城区中心城区城市绿地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防控项目 | 1项 | 300000 | 否 | 300000 | 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型、微型企业:适用合同包1。 监狱企业:适用合同包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合同包1。 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自主提供,未提供不视为响应无效)。 其他政策: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补充说明 因疫情影响享受缓交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说明视同社保、纳税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须提供有关情况说明,供应商须对相关情况说明的真实性负责)本谈判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谈判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3日 至 2023年06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3
方式:①直接至我司填写购买登记表进行办理;②异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或扫描发邮件至我公司,传真或扫描发邮件(电子邮箱:ndyzzb@163.com)后致电我司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3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采用书面推荐形式,谢绝未受邀请的单位参与投标。
附1:账户信息
| 保证金专用账户 | 获取招标文件及支付招标服务费账户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宁德东湖支行 | 中国银行宁德分行东侨支行 |
银行账号 | 415680779628 | 418258374350 |
开户名称 |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侨分公司 | 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
注: 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项目编号:***、合同包:***)格式注明,以便核对。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单石碑路84号九号城市广场4层
联系方式:冯先生;0593-28227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1号金港名都A区41号103
联系方式:小刘;0593-6106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刘
电 话: 0593-610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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