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经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系统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QTJY20241131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经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系统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金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庐州大道与洞庭湖路交口佳源广场2幢11层C-办1112室
成交金额:1176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117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宁国经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系统采购 服务范围:本次项目范围主要为业财管控和资金管理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满足集团本部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支持集团公司未来5-10年发展需求,实现不少于3家银行银企直联功能,管理平台财务人员在线使用数不低于20个,本次项目提供产品必须支持国产信创。管理平台为一次性买断,采购人有永久使用权,所产生的数据归采购人所有,服务器本地部署。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及谈判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谈判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杰、徐晓海、杜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谈判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经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安徽九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染坊路投资服务中心一楼、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8A-1006室,联系电话:0563-4189027、0563-417027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经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室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经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染坊路投资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方式:张先生、0563-41890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九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8A-1006室
邮 箱:ngsjtgs@163.com
联系方式:金女士、0563-41702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金女士
电 话:0563-4189027、0563-4170275
十、附件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6M3WN0_z1PjGtgeBLhG7VQ
提取码:rl5t